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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建设部办公厅
  • 【发布文号】建办质函[2006]821号
  • 【发布日期】2006-12-13
  • 【生效日期】2006-12-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建办质函[2006]82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行业勘察设计协会:

为了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引导、鼓励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我部决定今年开展2006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选工作。

本次评选项目的范围是2003年至2005年底竣工投产,验收并经一年以上生产运营(使用)考核的工程项目。请你们按照《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建质[2006]302号)的要求,认真做好2006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推荐工作。我部委托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承担有关具体工作。

请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07年3月15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前,寄送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联系人:侯树莲,联系电话:010-680027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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