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 【发布文号】安委办明电〔2006〕17号
- 【发布日期】2006-12-28
- 【生效日期】2006-12-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委办明电〔2006〕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元旦、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安全生产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两节"前后及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两节"前后及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及早作出部署,针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采取得力措施,逐级抓好落实,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落实"两个负责制"和"两个主体责任",逐级建立并细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工作有力,扎扎实实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两节"期间是生产和需求旺季,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下大力气,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要针对这一时期的特点,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现象的发生。要切实加强企业尤其是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全面认真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及时予以整改消除。要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保证安全正常运转。要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严密监控,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岗位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提高作业技能。
三、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切实做好安全监管监察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监察,组织力量集中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各地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煤炭行业管理及相关部门,要严格矿井能力复核结果的审查,加强对建设项目、整合矿井的监管。对列为关闭的16种类型矿井要坚决予以关闭,并实施重点监管,派人现场盯守,严防死灰复燃。要加强煤矿"一通三防"、瓦斯监测监控、井下停送电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要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开采、违法经营行为。要督促煤矿企业按照核定的生产能力和安全生产要求,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数量,减少入井人数。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根据"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实际,依法组织开展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
二是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尤其要加强对客运企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根据客流量和冬季气候特点,合理安排车次、船期、航班,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严防违章驾驶、疲劳驾驶和超员、超速、超载、超限问题的出现。同时,要严格对运输设备设施进行技术性能检测、检验,防止车辆、船舶、飞机带"病"运行。各有关方面要强化安全检查措施,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上车(上机、上船)。特别要加强对公路运营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监管,严把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员和押运员从业资格关,从源头上杜绝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上路运营。
三是加强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两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的旺季,随着越来越多的地区放开燃放限制,烟花爆竹产销量大幅度增加,事故风险也随之增大。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方面的宣传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监督生产经营者依法安全生产和规范经营,引导市民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合格产品,做到安全燃放。要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安委〔2006〕3号)要求,建立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公安、质检、工商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机制,严格产、运、储、销各个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与此同时,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切实防范翻车泄漏、爆炸和污染事故的发生。要结合冬季特点,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要进行全面检查,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停产整顿,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
四是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消防部门要加大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学校、医院、车站、地铁、码头、机场、旅游景点、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电器设备、线路是否完好和安全正常运转,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或关闭。
非煤矿山、石油、化工、冶金、建筑、电力等行业和领域也要从各自实际出发,认真组织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对重点部位、危险因素高的工艺环节,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坚决遏制矿山炮烟中毒、井喷失控、硫化氢中毒、泄漏、爆炸、冒顶、坍塌、垮坝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要根据"两节"前后及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救险物资和抢险装备,保证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发现重要情况要逐级上报。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加强协作配合和值守应急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各地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和安全责任意识,按照分工,落实责任,在认真履行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增强配合与协作意识,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在信息资源共享、联合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各个环节加强联动,协调一致,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各级领导干部跟班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组织协调处理出现的问题,及时维护生产工作秩序。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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