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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中介〔2006〕1475号
  • 【发布日期】2006-12-28
  • 【生效日期】2006-12-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6〕1475号)




长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申请》(长保经〔2006〕53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股东的变更。变更后,申河出资1470万元,出资比例为49%;海南华琨实业开发公司、台湾万达保险经纪人股份有限公司各出资300万元,出资比例各为10%;刁金梅出资240万元,出资比例为8%;洋浦洪远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出资210万元,出资比例为7%;广东南方金科实业公司、任晓鹃各出资180万元,出资比例各为6%;成欣欣出资90万元,出资比例为3%;李远许出资30万元,出资比例为1%。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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