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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举办“超声产前诊断新进展研讨班”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0-04-06
  • 【生效日期】2010-04-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举办“超声产前诊断新进展研讨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超声产前诊断新进展研讨班”的通知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

超声诊断技术的迅速普及和不断提高,为我国的产前诊断、预防出生缺陷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了促进我国超声医学发展,提高妇产科及相关科室专业技术人员超声影像诊断及介入治疗技术水平,减少出生缺陷,并为广大超声医务工作者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南山区妇幼保健院与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将联合举办市级医学继教项目《超声产前诊断新进展研讨班》(项目编号:10090201)。届时将①邀请美国费城儿童医院胎儿心脏影像中心首席专家田志云教授、湖北省妇幼保健院陈欣林教授、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马小燕教授、深圳市妇儿医院李胜利教授等为各位同道进行精彩的讲座。②由各位专家作现场操作、演示和答疑。③演示将使用美国通用公司彩超诊断仪GE-E9。④典型病例的现场操作演示。现将本学习班举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学习人员及授予学分:

各级各类医院超声科、妇产科、新生儿科、及其他相关科室医护人员;

学习期满授予授与Ⅱ类学分4分。请自带继续教育IC卡;

报名回执请于4月21日前邮寄或传真我们,以便做好会务安排;

二、学习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10年4月26日8:00-8:30;

学习时间:2010年4月26、27日及28日上午,共3天;

学习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枫叶城市酒店五楼第二会议室;

地址:深圳市南山大道1110号,亿利达公司对面;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25162442 传 真:25162274
电子邮箱: yxjxjy@vip.163.com 网 址:www.smec.gov.cn

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

201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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