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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黄品冠到江苏南京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7〕105号
  • 【发布日期】2007-01-23
  • 【生效日期】2007-01-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黄品冠到江苏南京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黄品冠到江苏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7〕105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07]0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五环广告传播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黄品冠,于2007年2月14日到江苏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并于演出日期1日前核验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等演出场所合格证明。
此复。
二○○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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