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福州高新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州市
  • 【发布文号】榕政综〔2008〕221号
  • 【发布日期】2008-11-19
  • 【生效日期】2008-11-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福州高新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福州高新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榕政综〔2008〕2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加快推进高新产业基地开发建设,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市委2008年第25次常委会精神,决定成立福州高新区建设发展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郑松岩(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梁建勇(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杜源生(市政府副市长、闽侯县委书记)

成 员:瞿理明(市政府秘书长)

郑 灵(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科技园区管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林钟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江 海(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黄琪生(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潘丽珠(市财政局局长)

李月健(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郑建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市土地发展中心主任)

连伙英(市建设局局长)

张献勇(市外经贸局局长)

陈 煜(市水利局局长)

辛承安(市环保局局长)

许铭忠(市软件园管委会主任,鼓楼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庞 跃(市电子信息产业办副主任)

张 锐(市医药化工行业办副主任)

高 明(闽侯县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总指挥由郑灵同志兼任,常务副总指挥由高明同志兼任,副总指挥由闽侯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存枫,市科技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林健、杨信国,闽侯县政府副县长许舜举担任,指挥部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抽调有关人员组成。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