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市长副市长分工的通知
  • 【发布单位】汕头市
  • 【发布文号】汕府〔2007〕6号
  • 【发布日期】2007-01-27
  • 【生效日期】2007-01-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汕头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市长副市长分工的通知

关于市长副市长分工的通知

(汕府〔2007〕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十二届第一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现将市长、副市长的分工通知如下:

蔡宗泽同志: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陈奕威同志: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主持市政府日常工作,分管人事、编制、监察、财政、税务、审计、计划、经济体制改革、粮食、统计、保密、政务公开和社会信用建设,市政府机关工作。

罗仰鹏同志:常务副市长,分管高新区、保税区、国土、外经贸、口岸、驻境外机构、企业投资中心、应急管理、法制、打私、公安、司法、人民武装,联系国家安全工作。

苏耀光同志:分管交通、科技、信息化、通信、规划、东部经济带建设开发中心、农口、水利、供销、金融、证券、民政、残联工作。

余健明同志:分管劳动、社会保险、物价、旅游、宗教、驻境内机构、档案、地方志、信访、妇女儿童,联系青少年和共青团、工商联(总商会)工作。

郭大钦同志:分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教育、体育、卫生、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外事侨务、对台、计划生育工作。

林 梃同志:分管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城市行政执法、城乡建设、人防、工业、内贸、能源、安全生产、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联系工会工作。

汕头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一月二十一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