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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2006年工作总结
  • 【发布单位】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城综函[2007]18号
  • 【发布日期】2007-02-06
  • 【生效日期】2007-02-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2006年工作总结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2006年工作总结

(建城综函[2007]1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市政委、交通委、水务局、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市容委;上海市水务局;重庆市市政委、交通委;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深圳市城管局、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建设部城市建设司2006年工作总结》印发你们,供参考。

建设部
二○○七年二月六日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2006年工作总结

2006年城市建设司在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建设全局, 全司上 下紧紧围绕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 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加强配合,勤奋工作,比较 圆满地 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一些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现将2006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稳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取得较大进展

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稳步推进。 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相关任务分工的通知,组织制订了《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十一五”期间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工作目标。组织开展了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调研,深入了解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三年来的情况。据初步统计, 2006年各地在改革过程中共引入社会资本845.58亿元,全国已进行改革的企业占市政公用企业总数的44.3%。市政公用企业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改革已经从供气、供水等个别行业向市政公用事业全行业推进。

特许经营制度进一步完善。 颁布了城镇供热、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并引导和规范特许经营制度的组织实施。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完成了《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与 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专项课题研究。起草了《国务院关于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若干意见(代拟稿)》初稿 。

政府监管体系初步建立。 随着改革的全面展开,各地按照 “ 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 ” 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逐步从直接参与经营管理转向加强市场监管、完善公共服务,探索出行之有效的监管经验。潍坊市成立了专门的市政公用事业监管机构,创造了“协议+标准+合同”的监管模式。常州市采取规范公开程序、合理设定边界条件和综合评估等方式,严格把好市场准入的关口,维护了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

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取得较大进展。 成立了“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行动办公室”,全面总结三年来的试点经验。加大以“热费”改革和热计量改革、保障低收入阶层采暖为中心的改革步伐。 召开了“全国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对北方地区 29个地级以上城市供热体制改革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暗补”变“明补”的“热费”改革已全面展开。供热计量改革已建立了试点示范工程。城镇低收入阶层的采暖保障工作取得新进展。协调有关部委出台了供热企业相关税收的优惠政策。

二、加强环境治理规划制定和政策研究,促进了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科学编制重点流域环境治理规划。 注重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加大对规划实施的督查力度。组织编制了长江、黄河、南水北调沿线等七个重点流域、区域垃圾处理规划。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和“十五”计划执行情况核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200 6―2010年)》并经国务院批复下发。 研究制定了《“十一五”国家重大专项“水污染控制与治理”的实施方案(初稿)》。

加强对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管。 组织开展了全国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情况大检查和污水处理厂核查。对全国 382 个生活垃圾填埋场站进行了等级评定,对不达标的生活垃圾填埋场限期进行整改。对全国污水处理情况进行调研,核查了 581 个污水处理厂情况并建立了相关的数据库,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污染物削减情况和污泥无害化处置情况进行了重点督察,摸清了情况,进一步总结经验并查找问题,促进污水、垃圾处理行业健康发展。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 市政公用事业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据不完全统计, 2006年城市市政公用设 施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 6000多亿元,供水综合生产能力达23973万立方米 /日,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6122万立方米/日,城市用水普及率92.97%,燃气普及率82.92%,污水处理率56%,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54%,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3.54%,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34平方米,房屋集中供热面积26.49亿平方米,城市道路长度258844公里,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8.97标台。

推进了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总结山东省的经验,积极推动各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 有关部门开展了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活动,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反盗版百日行动”,集中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 制品。组织开展了城中村、城乡结合 部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供水、污水处理工作调研。调查研究全国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执法情况和综合行政执法情况,起草了《关于城建监察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有关问题的报告》。组织开展了全国环卫工人节庆祝活动。

三、推动城镇建设发展模式转变,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落实。 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城市公共交通的公益性定位和有关经济扶持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化解了油价上涨的影响,维护了行业的稳定。召开了“全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交流各地先进经验,确立了 11个全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示范城市,表彰了32家全国城市公共交通文明企业,92条全国城市公共交通文明线路,11名全国城市公共交通标兵和194名全国城市公共交通先进个人。倡导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周和无车日”活动,现已有北京等105个城市的市长签署了承诺书。

城镇节水、节电工作取得进展 。推广北京市执行《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的经验,组织开展了以 “ 推进循环用水,建设节水型城市 ” 为主题的“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 ” 活动,宣传和总结 18 个节水型城市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制定了《城市雨水利用技术政策》和《城市污水处理再生利用技术政策》,推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示范工程建设。修订并颁布了《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以及《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对 11 个申报城市进行了现场考核。成立了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城市照明专业委员会,推动节约能源―城市照明示范工程工作。印发了 《“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

推动城镇生态环境建设。 召开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暨园林绿化先进表彰大会”, 命名了 45个“国家园林城市”和首批10个“国家园林县城”。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制制度,组织开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执行情况检查,并对北京等城市进行了抽查。 会同部稽查办 对一些城市 出现的高价建绿问题进行了专项稽查, 坚决制止浪费资源、人力、物力、财力和破坏城市生态环境的事件发生 。 召开了“西部地区城市绿化工作现场会”,提出了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思路。开展创建园林县城活动,加强小城镇生态环境建设。 修订了《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完成了 2006年“中国人居环境奖”的评选工作,张家港和绍兴市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41个项目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四、加强市政公用事业安全工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市政公用事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宣传贯彻城市供水、供气等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加大城市供气、城市桥梁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各地完善城市供气、城市桥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贯彻落实预案中各项技术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事故和恐怖事件的抢险救援保障。经国务院同意,联合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燃气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开展了全国城市重点饮用水水源地有机污染物调查和城镇供水安全专项检查。完善供水水质督察体系,上报国务院《建设部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有关情况和建议的报告》,并申请了国家专项经费。总结松花江污染事件应对经验,开展了城市应急供水技术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提出了应对 30 余项有机污染物应急处理技术方案。启动了城市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规划(含重点镇)编制工作,努力实现城乡供水设施的共建共享。配合有关方面圆满完成了“第五届世界水大会”的筹备和召开工作。

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成立了“全国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 及办公室, 明确了出租汽车行业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指导各地 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建立了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责任制和信息机制。会同有关部委下发了《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切实减轻出租汽车司机负担的通知》。深入开展了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对今年各地发生的 22起出租汽车群体性事件及时进行了调查,对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对8起群体性事件的查处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维护了 出租汽车行业稳定。

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推广“ 12319”服务热线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相结合的经验。 以解决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为重点,整合管理、信息、技术资源,推动了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进程。召开了“全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会议”,推广 上海、扬州等城市经验,将数字化城市 管理与“ 12319”服务热 线通过一个平台整合,实现了管理资源的“一体化联动”,推动了城市管理模式的创新。提出了到“十一五”末,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或条件具备的县级市,全面实行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发展目标。 对第一批试点城市(区)进行了全面验收,公布了第二批试点城市(区)名单 。目前, 全国已有 200个城市(区、县)开通了“12319”服务热线,27个城市(区)开展了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

五、积极配合《风景名胜区条例》出台,深入开展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

深入开展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 对 13个省的24个综合整治工作不力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对北武当山等风景区存在的违章建设、开山采石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了查处,并向全国通报。 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的省际循环互查。对20个省份的60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印发了《关于严格限制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等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对风景名胜区违章建设和破坏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整顿。

做好风景名胜区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工作。 对黄山等 40多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进行了部际审查,九寨沟等7处总体规划已报经国务院批准。另有防川等10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已报请国务院审批。完成了黄山云谷寺索道改造项目等景区详规和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的审查工作。

加大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力度。 完成了 130余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覆盖面超过70%;对15个省的21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进行了遥感监测抽查,监测面积约3.5万平方公里,共采集变化图斑1000余处,组织省级主管部门对其中500余处有疑问的变化图斑进行了现场核查和处理。开展风景名胜区数字化建设试点工作,确定了北京八达岭等24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为数字化景区试点单位。

继续开展创建文明风景名胜区活动。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建文明风景名胜区工作的通知》,修订了文明风景名胜区标准。会同国家旅游局、环保总局在九寨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组织召开了“全国生态旅游现场会”,促进生态旅游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协调发展。

世界遗产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作为世界自然遗产列入了《世界遗产名录》。公布了首 批 30处国家自然遗产 、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召开了“关于世界遗产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旅游管理的国际研讨会”。配合做好三江并流世界遗产地保护状况的考察评估工作。组织征集并审定国家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徽志图案,并开展了宣传工作。

六、注重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促进依法行政工作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风景名胜区条例》已经于 12 月 1 日起颁布实施,组织编写了条例的释义并开展了宣传贯彻工作。完成了《燃气管理条例》(草案)和起草说明。对《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颁布了《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和 《国 家重点公园管理办法(试行)》。 研究修订了《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配合有关部门修改了《水污染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行业标准和技术体系不断完善。 印发了《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和《 中国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建设》(白皮书)。组织编写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指南》,会同有关部门修订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和《城市容貌标准》。起草了《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评价标准》,颁布了《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制定了《关于推进供热计量的实施意见》。印发了《关于建议制止将城市供水管理体制同争取人饮工程资金挂钩的函》。

加强对园林绿化市场和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印发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和 《建设部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规程》,对 2004年批准的28家 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试行)的转正申报进行了受理。

七、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努力做好国务院领导和部领导交办的事项

2006年共收到全国人大建议70件,重点提案1件,办结率100%;政协提案64件,办结率100%。重点集中在城市交通、供排水和环境卫生方面。截至12月31日,共接到国务院领导交办件138件,完成118件,办结率86%。收到部领导交办件51件,完成38件,办结率75%。组织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环保总局等部门认真办理了全国人大交办的“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运营机制”重点提案。深入研究了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和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问题,并开展了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政策的研究。

八、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

认真做好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 以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为主题,组织机关干部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内涵。认真研究中央各项战略部署,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抓好业务知识学习。通过撰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和座谈交流等形式,形成了民主讨论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和求真务实的风气。

不断加强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 组织开展了以“学习贯彻党章、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着重抓好学习成果的两个转化:即把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切实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举措,做到心系群众、求真务实、廉洁自律。结合业务工作,制定了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完善各类奖项评选和资质审批制度,加强廉政教育和思想作风建设。机关干部的思想觉悟进一步提升,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加强,发扬爱岗敬业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在人手少、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机关组织建设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有八位同志走上了新的领导工作岗位。

全面回顾 2006 年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重点工作和重大事情的推进力度不够;抓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查不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有一些工作还没有形成完整的思路;机关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在新的一年里,城市建设司将按照部党组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团结一心,勤奋工作,积极进取,注重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以优异的工作成绩 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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