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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荐福建土楼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函
  • 【发布单位】龙岩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12-28
  • 【生效日期】2008-12-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荐福建土楼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函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荐福建土楼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函




省文化厅:

根据贵厅《关于评选表彰福建土楼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函》(闽文物〔2008〕150号)精神,我市认真做好福建土楼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推荐福建土楼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如下:

一、先进集体推荐名单

1、龙岩市文化与出版局

2、永定县人民政府

二、先进个人推荐人选

张秀娟(龙岩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耀清(龙岩市文化与出版局党组书记、局长)

郑新彩(永定县人民政府副调研员、县申遗办主任)

胡大新(永定县博物馆馆长、县申遗办副主任))

张活贞(永定县供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吕生章(原永定县湖坑镇党委书记、现永定县林业局局长)

妥否,请函复。

龙岩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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