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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表彰2008年度宁波市开放型经济先进集体的通报
  • 【发布单位】宁波市
  • 【发布文号】甬政办发〔2009〕21号
  • 【发布日期】2009-02-10
  • 【生效日期】2009-02-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宁波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表彰2008年度宁波市开放型经济先进集体的通报

关于表彰2008年度宁波市开放型经济先进集体的通报

(甬政办发〔2009〕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宁波市开放型经济评价及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08〕50号)、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宁波市市级部门开放型经济服务奖评奖办法>的通知》(甬开放办〔2008〕12号)精神和2008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开放型经济工作实绩,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经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审核同意,评出了2008年度宁波市开放型经济先进集体。现予表彰。

一、开放型经济工作大奖

金奖:鄞州区政府

银奖: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包括北仑,下同)、象山县政府

铜奖:江东区政府、慈溪市政府、余姚市政府

二、外资工作先进奖

金奖:鄞州区政府

银奖: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慈溪市政府

铜奖:镇海区政府、江东区政府、江北区政府、奉化市政府

利用外资特别贡献奖:余姚市政府

三、外贸工作先进奖

金奖: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银奖:鄞州区政府、象山县政府

铜奖: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江东区政府、慈溪市政府、海曙区政府

对外贸易特别贡献奖:宁波保税区管委会

四、外经工作先进奖

金奖:象山县政府

银奖:鄞州区政府、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铜奖:慈溪市政府、镇海区政府、宁海县政府、江东区政府、江北区政府

五、省级开发区(园区)工作先进奖

余姚市政府、鄞州区政府、象山县政府、镇海区政府

六、服务外包工作先进奖

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鄞州区政府、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余姚市政府

七、开放型经济优秀服务奖

市外经贸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委、市委宣传部、市会展办、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贸促会、市信息产业局、宁波检验检疫局、市侨办、宁波海关、市国税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外汇管理局)、市经合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外办、市贸易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台办、市口岸打私办、市环保局、市人事局、市旅游局

二○○九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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