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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卫生部办公厅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2-14
  • 【生效日期】2007-02-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卫生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的通知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单位,部业务主管(挂靠)社会团体、基金会,部主管报纸、期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根据全国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和国务院纠风办部署安排,我部决定组织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一些地方和单位热衷于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甚至把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作为履行管理职责的重要手段,过多过滥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干扰了正常工作秩序,加重了基层、企业和群众的负担。为坚决纠正和清理过多过滥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逐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的严重性、危害性,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清理工作作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的契机,作为减轻基层和群众负担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
二、清理工作的原则、范围、任务和要求
清理工作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进行。
清理范围包括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事业单位举办的面向卫生系统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部业务主管(挂靠)社会团体、基金会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部主管报纸、期刊等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清理工作任务是摸清我部组织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底数和具体项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及《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审核甄别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文件依据和需要明确的有关政策》(附件1)规定,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提出或撤销或合并或保留的意见;同时,边清理边总结,制定加强我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和规范的规章制度,为下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奠定基础。
三、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卫生部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部领导小组),中央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李熙同志担任部领导小组组长,部人事司司长秦小明同志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部办公厅、人事司、机关党委、驻部监察局的领导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部人事司,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部机关司局、部直属事业单位,部业务主管(挂靠)社会团体、基金会,部主管报纸、期刊等单位须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制,确定一名领导同志负责本单位清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把清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扎实有序开展。
部业务主管(挂靠)社会团体、基金会清理工作的联系部门为部人事司,部主管报纸、期刊清理工作的联系部门为部办公厅。
四、清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清理工作从今年1月起至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截至2月底前)。
1.成立部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召开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方案。
2.印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的通知》。
3.召开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第一次工作会议,具体部署清理工作内容,提出明确要求,各单位填报《本单位负责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成员名单》(附件2)。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截至3月20日前)。
1.摸清底数,各单位收集和清理本单位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情况,逐一登记,逐项核对,填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附件3)、《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统计表》(附件4),将举办的项目及清理意见报部领导小组审核。此工作3月10日前完成。
2.拓宽我部清理工作监督渠道,开通举报电话,建立网络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3.召开部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核并研究各单位自查情况,确定重点抽查和调查研究的项目名单,重点抽查和调查研究项目为申请保留及合并的项目。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和调查研究工作。此工作3月15日前完成。
4.召开部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研究确定保留及合并项目,并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保留及合并项目。此工作3月20日前完成。
第三阶段,总结报送(截至3月底前)。
1.形成《卫生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卫生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统计表》和自查报告,报送部际联席会议(部际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有监察部、中编办、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国资委、法制办等部门)。此工作3月底前完成。
2.结合实际制定或完善卫生部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和规范的规章制度,报送部际联席会议。
3.适时召开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第二次工作会议,通报我部清理工作自查自纠情况,以及部际联席会议审核我部清理工作情况。
4.我部清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经部际联席会议清理审核后,以适当方式适时向社会公布。
五、清理工作的几项要求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涉及单位部门较多,时间要求紧迫,工作责任重大。部领导小组将加强领导,建立高效的管理协调机制,对清理工作做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各司局、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密切配合部领导小组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2.注重规范,建章立制。清理工作坚持“边清、边停、边抓制度建设”的工作方针,各司局各单位要注意总结清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我部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管理和规范建言献策,及时报告部领导小组,以逐步建立规范我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
3.加强监督,搞好宣传。我部清理工作将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通过开通举报电话,建立网络信箱等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同时,充分利用我部网站,及时总结和宣传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以正面宣传为主,把握舆论导向,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参与我部清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保证清理工作健康扎实开展。
4.明确要求,严肃纪律。清理工作期间,一律暂停举办新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同时,除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项目外,目前正在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一律立即停止,认真搞好清理整顿。对在清理期间继续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一律视为顶风违纪,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七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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