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商务部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2-25
- 【生效日期】2007-02-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商务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商务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意见
商务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以下称中央1号文件),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发展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物流产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学习中央1号文件,落实商务领域重点工程
(一)深刻领会中央1号文件精神。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健全农村市场体系的历史任务,把建立发达的物流产业和完善的市场体系确定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保障。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全面了解新时期指导“三农”工作的战略思想、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体系和统筹城乡发展的制度框架,深刻认识健全农村市场体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健全农村市场体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明确农村市场工作重点。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以解决农民买难、卖难为主要目标,以政策措施为手段,大力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东桑西移”工程、“三绿工程下乡”、农产品进出口等工作,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二、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又好又快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
(三)扩大试点范围。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具备条件的地区,重点引导有实力的流通企业对现有传统网点进行改造,力争2007年建设10万个连锁化农家店,到2007年底累计建设农家店25万个,覆盖75%以上的县市,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
(四)营造良好政策环境。不断完善资金扶持政策,鼓励各地配套部分项目资金及专项工作经费,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日用消费品农家店的扶持力度。大力探索促进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的多种形式。引导信贷资金投入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落实国家开发银行100亿元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政策性贷款。研究解决农家店税费负担问题,切实减轻农家店经营负担。
(五)大力推进“一网多用”。充分发挥连锁经营网络的商品“高速公路”功能,以农家店为载体送邮政、电信、药品、报刊、文化用品等下乡。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出台有力措施扩大农家店经营范围,全面落实农家店药品经营政策,在方便农民安全、放心消费的同时,促进农家店增加销售收入。
(六)切实加强项目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商务部制定的各项质量管理规定。完善质量管理措施,建立以质量评价机制、绩效考核机制和质量监督机制为主要内容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质量预警监控制度,提高准入门槛,严把承办企业进门关,建立承办企业档案,组织开展质量回访,实现对项目建设质量的全程监控。制定违规处罚措施,把质量合格率与农家店建设规划数直接挂钩,直至取消整个地区的承办资格。
(七)组织开展农村产品对接会。搭建质优价廉商品进入农村的购销平台,促进产品对接、营销渠道对接和供应链对接。推动农村商品研发,鼓励生产企业开发质优价廉、符合农民需要的商品,重点开发日化、食品、家用电器三大类农村销量较大的商品。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开发自有品牌商品,与生产企业开展贴牌生产合作。
三、加快建设“双百市场工程”,建立农产品顺畅流通的新渠道
(八)加快项目建设步伐。以疏通鲜活农产品流通渠道和保障农产品流通安全为两大目标,进一步改善100家批发市场的经营环境、设施设备和服务功能,进一步推动100家流通企业向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九)加快农产品流通法制建设。重点加强农产品批发环节管理。探索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的有效办法,明确市场主办者、经营管理者和经销商的职责。规范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秩序,保障农产品质量,维护农产品流通及消费安全。
(十)加强项目验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严格验收,引入科学评估机制,完善项目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对验收合格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在商务部政府网站上公布验收项目结果,长期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完善配套扶持政策。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2007年商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双百市场工程”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减免农产品流通相关费用。对符合规划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物流配送中心,争取在建设用地、用电和用水方面比照工业企业对待。
(十二)推进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推动“超市+基地”流通模式,引导农产品进入大型连锁超市销售,降低流通成本,力争用3年时间,使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比重提高到25%以上。对试点企业经营食用农产品所得给予税收优惠,促进农产品流通的规模化,增加农民收入。
四、推进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帮助农民解决卖难问题
(十三)进一步加强新农村商网建设。要充分发挥新农村商网的“信息发布”、“咨询互动”和“购销对接”功能,为促进农村流通提供公共信息服务,积极为农民办实事,形成商务部与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共同办好商网的有效工作机制,为农民提供真实、可靠、有效的信息。
要充分利用新农村商网平台,开展常态对接服务和集中对接服务。各省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对接会的组织、协调,把收集信息、核实信息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切实解决农民由于缺乏市场信息而产生的“卖难”、“买难”问题。
(十四)努力办好新农村商报。着力加大农村商品市场趋势预测和供求信息的数量,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市场信息质量;根据农时和地域差别,适时推出春耕生产资料市场专题、秋季农村产品销售专题、工业品下乡专题、农产品出口专题等的报道;探索和改进发行模式和办法;进一步办好网络版,强化互动功能;不断研究读者需求,尝试市场化办报新手段,进一步提高办报质量。各省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重视新农村商报稿件提供、发行、推广等工作。
(十五)加快推进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站建设。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做好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站选点、实施工作,加快建设以县(市)为主,覆盖乡、村的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站。信息服务站要充分发挥作用,重点做好培训工作,在一到两年内使试点县(市)骨干农户、经纪人和农产品协会、企业人员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基本具备应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农产品流通的能力;开展价格行情查询、购销信息发布、产品宣传、市场分析、政策咨询等服务;采集农产品流通相关信息,建立专门数据库。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服务站建设内容、标准和资金使用要求执行,把资金切实用好,真正发挥作用。要加强对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站运行和管理方面的调研,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提高项目运行效益。
(十六)办好《商务天气预报》下乡。要积极参与《商务天气预报》建设,特别要为《商务天气预报》下乡频道提供相关信息,促进《商务天气预报》实现定期播报涉农市场信息,进行市场预测、预警。
五、加强农产品进出口的调控,维护国内生产和市场稳定
(十七)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支持农产品企业建立质量追溯体系和行业公共平台,鼓励企业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提高自检能力,建立质量可追溯体系,获取国际认证。鼓励行业组织制订、推广出口标识体系,提升中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
(十八)开展海外市场研究、营销策划、产品推介活动。在国际农产品、食品专业展会上,对中国农产品进行整体宣传,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知名度。支持行业组织和企业开展市场调查、广告促销、营销策划、产品推介以及其他市场营销活动。继续组织农产品企业参加“2007科隆国际食品展”。整合信息资源,跟踪监测重点出口市场的动态,建立有效的国际农产品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向出口企业通报相关的农业、贸易政策法规、检验检疫措施、贸易摩擦、农业谈判等动态,开展出口信息服务和培训活动。
(十九)推进政策性信贷信保支农措施。鼓励各地研究制订符合我出口农产品特点的政策性信贷支持政策,创新信贷抵押和担保方式,着力解决农产品企业贷款难、门槛高的问题。继续推动完善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政策。
(二十)加强对粮食、棉花和食糖进口的调控。按照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国内生产和市场稳定的要求,密切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做好粮、棉、糖的进口工作。严格控制粮食国营贸易进口数量,把握进口商机;遵循从紧安排,分批下达的原则,增加发放棉花进口配额,并合理确定增加数量和发放时机;对食糖一般贸易配额从紧安排,减少对国内市场的影响。
六、实施“东桑西移”工程,推动蚕桑行业升级
(二十一)支持中西部地区建设蚕桑基地。扩大“东桑西移”工程覆盖面,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发展精深加工,大力培育自主品牌,开拓国内外市场,实现全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商中央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支持。一是抓组织链,创新“公司、基地、农户”的合作形式,提高组织化程度。二是抓产业链,继续完善种植、养殖、初加工、深加工和销售一体化的产业链条。三是抓科技链,大力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科技含量,使东桑西移工程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平台。
七、开展“三绿工程下乡”活动,做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二十二)组织“三绿工程下乡”活动。按照商务部、中宣部、科技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全国供销总社等部门的统一部署,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三绿工程下乡”活动的组织工作。一方面通过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完善索证索票、购销台帐、散装食品管理、过期食品处理以及市场检测等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提高上市食品的卫生质量安全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加大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和科学种植养殖等知识,引导农民进行绿色生产和安全消费。
商务部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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