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山西省
- 【发布文号】晋政办发〔2007〕20号
- 【发布日期】2007-03-13
- 【生效日期】2007-03-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山西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山西省服务业“十一五”时期发展大纲
山西省服务业“十一五”时期发展大纲
(晋政办发〔2007〕2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服务业“十一五”时期发展大纲》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
山西省服务业“十一五”时期发展大纲
服务业,就是通常所说的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与农业、工业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服务业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加快发展服务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山西省建设国家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的客观需要。本大纲根据《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专项规划和国家有关政策编制,是未来五年山西服务业发展的蓝图,也是政府指导服务业健康发展的依据。
第一章山西服务业发展形势
(一)“十五”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山西服务业发展不断加快,对全省经济结构调整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我省工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提供了较高质量的服务。
服务业增长速度有所加快。2005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536.6亿元,5年平均增长13.2%,比“九五”时期高2.2个百分点。旅游和房地产业发展尤为迅猛,成为“十五”时期山西服务业发展的最大亮点。2005年,全省旅游总收入相当于全省GDP的7.1%,正在成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房地产业迅速成长壮大,占GDP的比重达到2.55%,比2000年提高了0.76个百分点。星级饭店达到286家。
服务业内部结构有一定改善。“十五”时期,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住宿、交通运输邮电等传统服务业在利用现代技术进行提升改造方面取得一定进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定单农业等新型服务业态得到了初步推广;金融保险、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和信息、会展、社区服务等新兴服务业快速发展的潜力逐步显现。随着全社会消费水平和消费意识的提高,全省服务业人员素质和总体服务水平也得到了明显的提升。
服务业成为增加就业的重要渠道。“十五”时期,服务业吸纳就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不仅吸纳了新增就业人口,而且承接了从一二产业转移出来的就业需求。2005年,全省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472.7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为31.5%,比2000年提高了4.5个百分点。
区域和城乡结构有所改善。太原作为省会城市在全省服务业发展的中心和龙头作用进一步强化。大同、运城等区域中心城市以及侯马、五台等县级经济中心在服务业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日趋明显。随着全省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服务业发展也出现了区域一体化的态势。在各级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下,为农服务体系逐渐成为服务业发展的新热点。
改革开放取得一定成效。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流通体制改革、市场体系建设、社会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农村改革的深入,服务业发展的体制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沃尔玛”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开始进入山西,对加快省内服务业的提升产生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山西服务业总体上比较滞后,发展不足仍是最突出的问题。
服务业规模偏小,比重偏低。“十五”期间,山西服务业增长速度比第二产业低1.97个百分点,占GDP比重逐年下降。2005年,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为37.4%,比2000年下降了6.4个百分点,下降速度之快,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主要原因是,“十五”以来,国内外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进一步强化了山西以重型工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对服务业发展客观上产生了一定的抑制作用。
服务业内部结构仍然不够合理。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住宿、交通运输邮电等传统服务业大而不强,新型化改造远没有结束。与沿海地区相比,代表服务业未来发展趋势的现代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起步晚、发展慢,没有形成集聚发展的态势,占服务业的份额仍然较小。
组织化程度低,产业集中度差。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少,中小企业发育不充分。民营经济在服务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尚没有充分发挥。缺乏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服务业品牌,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定单农业等新型组织方式仍然处于初级阶段。
区域和城乡发展仍不平衡。与中心城市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全省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东西两山地区的连片贫困地区,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服务产品供给不足、服务水平不高,服务业总体上仍比较落后。县域经济以商贸、旅游等服务业为支柱产业的不多。
改革开放严重滞后。国企改革相对滞后,开放严重不足,企业创新乏力。国有企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改革进程迟缓,企业办社会的情况仍然比较普遍。垄断行业改革滞后,许多服务领域没有完全放开,缺乏竞争动力和发展活力。服务业发展的软硬环境仍然不宽松,外资和省外资金在服务业中的比重较小,省内资金特别是民间资金投向服务业的热情有待激发。
(三)“十一五”山西服务业面临的发展形势
从国际经济发展趋势来看,“十一五”时期,经济全球化将继续发展,贸易、投资、金融自由化以及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快,现代服务业跨国转移呈加快趋势,我国将成为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的重要地区。从国内经济发展形势来看,“十一五”期间,国家对服务业发展高度重视,将把加快服务业发展和升级作为宏观调控的重点和产业结构调整的突破口。从省内经济发展态势看,全省人均GDP正在迈向2000美元,服务业将步入“黄金发展期”。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将为服务业提供巨大的现实需求和发展动力,旅游业已被确定为“八大支柱产业”之一,将得到产业政策的重点扶持。
第二章“十一五”时期山西服务业发展战略
(四)指导思想
“十一五”时期山西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国内外服务业大调整大转移的机遇,以构建和谐山西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目标,以市场化、国际化、城镇化、信息化为动力,通过拓展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培育丰富消费性服务业,形成高增值、多层次、广就业、强带动的现代服务业体系,为山西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使山西成为中西部服务业大省。
(五)主要原则
“十一五”期间山西服务业发展的主要原则是: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对公共服务业发展,政府要承担起主要的责任;对经营性服务业,应主要依靠市场机制,鼓励非公有经济的发展。要公平分配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城乡和不同区域之间的均衡发展。
突出重点、分类推进。根据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的客观要求,分别确定生产性服务业和消费性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指导目录,并在资金、政策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
提高比重、优化结构。推进服务业以快于GDP的速度发展,提高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使其逐渐成为经济增长的源泉和社会发展的先导。加快服务业内部结构调整,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新兴服务业。
规范有序、监管有效。规范服务价格和收费,加快建立符合服务业特点的价格形成机制,严格查处乱收费和变相抬高服务价格的行为。加快制定和修订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
(六)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山西服务业的发展目标是:
速度和比重明显提高。服务业发展速度达到12%左右,快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2个百分点,增加值占GDP比重每年提高约0.6个百分点,到2010年达到40%以上,接近和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从业人数持续上升,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上升到35%左右。
内部结构和组织方式不断优化。现代服务业、新兴服务业的比重大幅提高,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快速发展。
对经济结构调整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旅游业、商贸流通业、交通运输和现代物流业成为全省重要的支柱产业和接续替代产业。
在全国的地位有所提高。山西服务业发展的区域特色进一步强化,成为中西部地区的现代能源原材料物流中心、旅游休闲中心以及新兴服务业发展的重点地区。
第三章拓展和提升生产性服务业
大力发展交通运输、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会展等主要面向生产者的服务业,拓展服务领域,细化专业化分工,提升服务水平,降低社会交易成本。
(七)交通运输业
按照统筹规划、尽力而为、优化网络、提高水平的原则,实现基础设施由“瓶颈制约”向“基本适应”转变,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齐全、体制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提高运输组织和服务水平,降低运输在产成品中的费用开支,优化黑白比、客货比结构,初步形成运输方式多样、点线面衔接、集疏运配套的客货运输服务体系。力争到2010年,全省铁路货运量达到6.5亿吨,其中晋煤外运量达到4.5亿吨,铁路客运量达到6000万次;公路货运量达到7亿吨,公路客运量达到10亿人次。
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铁路方面,建成石太客运专线、太中银铁路、朔准铁路、北同蒲韩家岭至原平等新线;完成大秦线、南北同蒲、太焦线、邯长线等扩能改造,构建北、中、南三大铁路运输通道,推进山西出海大通道建设;建设太原、大同、侯马北枢纽联络线工程,完善与国铁相配套的地方铁路、铁路专用线及大型煤炭集运站建设。公路方面,继续加大高速公路建设,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300余公里,先期建成人字骨架、五横五环的骨架网络;改造干线公路5000公里,重点建设以运煤通道为主的经济干线、沿黄公路、旅游公路,优化路网结构,提升路网循环功能;加大落后地区和农村交通的建设力度,新改建农村公路总里程5万公里以上;继续加强公路养护工作,提高公路完好率。民航机场方面,太原机场改造为4E级国际机场,提升运城、大同、长治机场的综合保障功能,完善各航线网络结构,提高通航能力;积极推进五台山支线机场建设。
完善客货运输站场体系。坚持客货兼顾、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客货运输站场体系,努力实现客运“零换乘”、货运“无缝衔接”。逐步建成以太原为核心、11个省辖市为区域中心,县城和建制镇为网点的,覆盖全省、层次多样、协调配合的站场枢纽体系。货运站场要立足全省产业基础,结合大型企业主辅分离改革,探索建设煤炭、冶金等基础能源、原材料专业运输站场;大力发展快速货运、集装箱运输和现代物流等专用站场,以及为其他运输方式提供多式联运服务的综合运输枢纽。客运站场重点发展与城市交通或其他运输方式站场共同构成的综合性运输枢纽;以通班车的乡镇和行政村的简易客运站点建设为抓手,加强农村客运站点建设。
调整运输企业和运输装备结构。引导企业向集约化、规模化、网络化、专业化经营和规范化服务方向发展,加快企业重组,发展一批具有全国性品牌的运输大企业大集团。引导运输车辆向大型化、高档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优化运输装备结构。货车大力推广厢式车,加快普通敞蓬货车的厢式化进程,重点发展适合高速公路、干线公路的大吨位厢式半挂式汽车列车;鼓励发展集装箱、冷藏、散装、液罐等专用运输车辆和多轴重载大型车辆。鼓励发展大中型高档客车,发展适合农村客运的安全、实用、经济型乡村客车。鼓励使用柴油车,推广甲醇等新型能源车型。
努力提升运输服务能力。以“客运高速化、货运物流化、服务多元化”为方向,提升运输对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的支撑能力。要提倡“以人为本、细致入微”,为全社会提供安全、便捷、放心的交通服务,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力推广GPS等先进导航技术,提高对事故的控制能力,完善重特大事故紧急救援体系,组成公安、交通、卫生和保险公司联动的快速救援队伍,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八)现代物流业
以综合运输体系为依托,将山西建设成为区域物流基地和国际物流分拨中心,使物流业成为服务业中的龙头产业。力争到2010年,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下降到30%,第三方物流占全社会物流的比重达到25%以上。
重点培育“一轴两翼”物流带。依托高速公路主骨架,合理规划物流业空间布局。“一轴”是以太原为中心的物流中心轴,充分发挥太原武宿作为公路、铁路、航空多种交通运输方式交汇点的优势,规划建设物流园区,把太原建成全省核心物流枢纽城市,辐射晋中、阳泉、忻州、吕梁等市。北翼包括大同、朔州,发挥大同“煤都”和“北方商埠”的优势,依托大运、京大高速公路和大秦铁路,通过发展煤炭专业物流,建成全国重要的煤炭物流枢纽。南翼包括侯马、临汾、运城、长治、晋城等市,要立足毗邻河南、河北、陕西的区位特点,充分发挥区域性的物资分拨功能,建成省内西南和东南部的物流枢纽型城市。同时,适时规划建设一批物流分中心或配送中心。
合理建设物流园区。物流园区建设要合理定位、有序推进。依托中心城市,提升改造传统仓储运输、批发零售等传统产业,因地制宜建设都市配送型、市场流通型、产业基地型物流园区。重点建设太原武宿综合物流园区、大同资源周转型物流园区、侯马农贸日用产品集散型物流园区等项目。
培育现代物流市场。加快国有企业主辅分离的步伐,推动企业内部物流功能剥离,组建专业物流公司。鼓励企业将原材料采购、运输、仓储等供应链管理服务委托给物流企业和物流园区。利用信息技术优势,加快设施、设备、运输工具等物流资源的重组整合。鼓励物流企业通过土地置换等方式,进入物流园区。促进大型运输企业由承运人向物流经营人转变,鼓励个体、私营运输户组建民营运输企业。支持工商企业与运输、仓储、邮政等企业的联合重组,引导有条件的物流企业逐步向综合服务型第三方物流企业过渡。吸引UPS(联邦包裹)、联邦快递等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落户山西。鼓励经营管理好、具有成长潜力的物流企业上市。提升物流信息化水平。建立公共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数据共用、信息互通。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运输产业,推广条形码、电子定货系统(EOS)、电子数据交换(EDI)、货物跟踪系统、配送需求计划(DRP)、自动分拣系统(ASS)、全球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管理信息系统(MIS)、企业资源计划(ERP)、射频识别装置(RF)等先进的物流技术。积极进行物流技术标准化建设,推行统一的物流软件和物流服务标准,加强硬件标准的兼容性。
(九)现代金融业
加快引入创新机制和竞争机制,建立起以资本市场为骨干体系,政府资金、银行资金和社会资金相互配合,省内资金和省外、国外资金相互衔接,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互为补充,能有力支持山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支撑体系。
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在太原、大同、运城等中心城市,高水准规划和建设一批金融街区,形成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金融区块。加快制定促进证券、银行、保险、基金管理、信托投资等金融机构来晋发展的优惠政策,引进境外重要金融机构落户山西或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的合作,增加对山西地方经济发展的授信额度。加大与北京、天津的合作力度,推进我省区域性市场与国内外金融市场的融合。
整合地方金融资源。以资本为纽带引进一批战略合作伙伴,做大做强山西省商业银行。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鼓励发展贷款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及信用担保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充分发挥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省经贸资产经营公司、省地方电力公司等投资公司职能,促使其向投资银行转变,通过股权回购、资产置换、产权划转、收购兼并等资本运营手段,盘活我省现有巨额存量资产。筹建煤炭、焦炭期货市场,发展大型机器设备租赁公司。
推进金融创新。发展跨行业、跨市场的交叉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鼓励各类商业银行改变单一的存贷款业务,努力为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加快贷款项目审批,加强贷款监管,减少信贷风险。开发多种个人理财项目,融通个体手中的闲散资金,推进银团联贷,分担风险。发展房地产信贷,个人大宗消费信贷,大中学生助学信贷。迅速扩大保险业市场,开发为商业银行提供的商业信贷保险和个人信贷保险。结合山西区域特点,加快建立煤矿生产安全保险、农业生产保险、农民工人身保险等新险种。支持我省券商和投资公司积极参与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多种金融业务。创新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大力发展金融衍生工具,开辟金融衍生市场,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大力发展网上证券交易。培育证券经纪人队伍。
发展证券基金业。进一步加快省内优势企业上市融通资金,已上市的通过增发股票融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在创业版市场上市。积极争取发行企业债券融资。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机制,扩大风险基金等创业基金的来源。加强对风险资金使用的监管,作好各阶段评估工作。加快设立山西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构建山西煤化工发展国际化、专业化金融平台,主要投向煤转化、煤化工、煤炼油、煤层气和焦炉煤气开发利用等煤炭加工转化项目。
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建立和完善扶持性政策,健全法律体系,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建立和谐金融。以“信用山西”建设为切入点,规范征信行业的有序发展。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数据库、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营造诚信环境。加快建立各级政府与在晋金融机构的协调机制。
(十)科技服务业
围绕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在抓好科研基础建设、搞好核心和关键技术开发、培育区域创新体系的同时,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速科技服务的市场化进程。
组织重大技术攻关。适应山西八大支柱产业发展的要求,组织一批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科技攻关,争取在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农产品加工、煤炭转化、冶金、装备制造、医药化工、新材料、节能降耗、污染防治、生态治理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对焦炉煤气发电技术、煤气化为基础的多联产技术、镁及镁合金最大化利用技术、瓦斯抽放技术,要安排重大科技专项,并予以资金和政策支持。
推进四大基础平台建设。以太原市为重点,整合科技基础数据、科技文献、大型精密仪器等科技资源,建立共建共享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网络互通、信息共享、仪器共用的科技资源共享平台。以国家和省重点学科、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为基础,建立分工合作机制,形成科技研究开发平台。到“十一五”末,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分别达到10个和20个左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达到80至100家。以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目的,建立包括科技企业孵化、技术产权交易、风险投资、评估咨询、知识产权服务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发掘和整合国内外科技资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形成科技交流合作平台。
构建四大产业化体系。以产学研联合为主要形式,以项目为载体,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为支撑,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太钢、太重等大型企业建立行业技术开发基地,鼓励企业将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提高到3%左右。以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市场、专利代理等机构为龙头,建立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以财政性投入为引导,以企业投资为主体,通过创业投资、创业基金、证券等多种形式,建立多元化科技投资体系。通过改革科技人员分配办法、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和建立人才的合理流动机制,用好省内高级专家,以留学生创业园区、博士后流动站等多种形式,引进省外国外优秀人才,建立科技人才开发体系。加快科技服务业市场化进程。以独资、合资、合作、技术入股等方式,促进大多数科研机构走企业化发展道路,促进广大科技人员进入产业竞争的前沿。对于技术开发类科研院所,要以中试基地为基础,采取转变为科技型企业、整体进入企业等形式,尽快由事业法人转为企业法人。吸引风险投资基金和民间资金,开发各类科技投资项目。建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风险基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科技进步和创新事业。创建企业化运营的科技中介机构,完善省市县三级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立2―3个冶金、机械及煤炭行业的技术交易市场。建立山西省“技术交易网”,开展网络电子科技交易。
(十一)信息产业
信息和网络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要进一步发挥信息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大力发展信息和网络服务业,加快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力争到2010年,信息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5%以上。
加快发展电信和网络传媒业。电信业要紧跟通信和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的步伐,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扩大服务用户,开展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抓好微波数字化改造、卫星广播电视应用、有线数字电视的整体转换和有线广播电视综合信息网建设。整合社会信息化资源,促进电信网、互联网、广电网三网融合,提高传输速率和网络交换能力,强化通信管线集约化管理和利用,为通信运营商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高起点、高标准构建全省公共基础信息资源平台,深度开发利用信息资源。支持各部门、各单位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实现联网,扩大网络资源的共享范围。发挥新型出版媒体在推动传媒业发展的作用,积极发展网络信息、广播影视、数据图像服务、互联网出版、游戏、卡通制作等网络传媒业。
扶持信息产品制造和软件产业。重点扶持一批有技术领先优势、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市场潜力的电子信息产品,加快新型电子元器件、数字电器、光纤产品和微光夜视仪、计算机设备的开发和规模生产。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以股份制形式建设软件园区,吸引一流软件企业入驻,形成软件产品开发基地、销售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人才培训基地,积极承接软件外包业务。
发展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加快特色网站建设,丰富电子信息内容,积极发展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网络银行、网络广告、网上娱乐、网上查询、网上预订等信息增值服务。建设现代物流、社会信用体系、科技服务、社区服务等一批专业化信息平台。采用市场运作模式,推进企业和全社会的信息化,抓好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农牧业信息服务等重点工程建设。发展金融卡、非金融卡服务产业,推动全省信用卡和智能卡发展。以CA(数字认证)中心和电子商务服务网站为基础,推进BtoB(企业与企业之间电子商务)、BtoC(商业机构与消费者间的电子商务)等电子商务。在太原、晋城条件较好的城市等地率先建设二至三个覆盖全省放射全国的电子商务平台。
重点推进“信息化示范工程”。结合重点企业、关键生产过程的技术改造,把传统技术与现代信息技术、管理技术、自动化技术、系统工程技术等有机结合起来。结合培育“八大支柱产业”和“三个企业方阵”,重点实施“信息化示范工程”,力争用五年时间重点扶持八大支柱产业的100个有发展潜力的信息化示范项目。
(十二)会展业
以2008年北京举办奥运会和2010年上海举办世博会为契机,充分发挥我省承东启西、纵贯南北的区位优势和旅游资源优势,结合我省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太原机场扩建等重大项目建设,力争在“十一五”时期使我省会展业发展有大的突破,实现场馆现代化、服务国际化、市场规范化、人才专业化。
高标准建设会展设施。在太原市选址建设中部领先、国内一流的山西省会展中心。按照现代化、国际化的标准改造山西煤博馆、山西展览馆等现有的会展场馆。大同、运城、长治等中心城市也要把发展会展业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建设一批主题突出、特色鲜明、聚集和辐射功能强大的现代化会展场馆。积极争取在我省设立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使太原成为中西部地区重要的旅游、商务和会展中心。
强化会展业的区域特色。结合我省产业优势和历史文化特点,突出山西会展业的发展特色。以全国煤炭定货会和世界煤炭博览会为契机,发展煤炭、焦炭及其延伸产品的会展。加快在太原建设重型机械设备、不锈钢及其制品、新材料等产业的全国性会展中心。以高新技术区的发展为依托,设立山西新技术产品展。以太原国际面食节为依托设立平遥牛肉、面食、汾酒、醋等传统饮食文化产品展,以及核桃、红枣、沙棘汁等土特产品展。各地要因地制宜,发展各具特色的会展业。
加强对各类展览的规划与引导。会展业的发展,要注重政府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政府除积极支持建设会展基础设施外,应设立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展览规模大、社会效益好、有发展潜力的会展活动给予补贴。加强对现有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吸引优秀会展专业人才,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会展人才队伍。
(十三)中介服务业
中介服务业是联系和沟通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的重要桥梁。要初步形成种类齐全,分布广泛,运作规范,功能强大,与先进省份乃至国际接轨的中介服务体系框架。
重点发展知识密集型中介服务业。鼓励发展工程咨询、高新科技、资产评估、法律、会计、审计、质量认证等准入门槛高、专业技术强的知识密集型中介机构。扶持经营规模和业绩在同行业排名前列的中介机构向集团化、综合化方向发展,打造一批全省和全国知名品牌。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大力发展国际投资、国际贸易、市场调查、出国培训等涉外中介服务业。结合山西产业特点,发展服务煤矿安全生产、矿难和地质灾害救援等方面的中介服务机构。
发展人才和就业中介服务。打破地区、部门和单位壁垒,有序放开人力资源市场。整合各类资源,积极培育人才和就业中介组织,拓宽业务范围。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初步形成所有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实现就业服务的专业化和社会化。加强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完善职业培训机制。鼓励和扶持下岗职工出中心再就业再创业。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工程。
改善中介服务业发展环境。推进国有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确立中介服务机构的独立市场主体资格。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积极培育行业协会和同业企业协会,实现行业自律。强化诚信意识,大力推进中介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逐步放开金融、会计、法律、文化等领域的经营范围限制,大力鼓励民间资金进入中介服务业。引进我省急需的技术转移、融资辅助、涉外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国外知名中介机构如麦肯锡、安永等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鼓励我省有条件的中介组织加强与外国中介组织的合作,拓展国际业务。
第四章培育和丰富消费性服务业
适应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趋势,积极发展旅游、商贸流通、餐饮、住宿、房地产、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社区服务、公用服务等主要面向消费者的服务业,用现代技术和管理方式改造传统服务业,大力培育新兴服务业,丰富服务内容,满足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十四)旅游业
充分挖掘我省独特的历史文化资源,实现旅游业的跨越式发展,将旅游业培育成为我省四大新兴支柱产业之一,建成中西部旅游经济强省、北方生态休闲避暑胜地、全国新兴旅游热点省和特色文化旅游目的地。力争到2010年旅游业总收入达到800亿元,相当于全省GDP的比例达到12%以上。
突出两个旅游中心城市。太原作为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要大力培育城市主体旅游产品、完善旅游设施和配套服务功能,建设成为集观光、度假、会展、工农业、科技、节庆旅游为一体的一流旅游城市。大同作为我国历史文化名城,要大力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完善旅游设施和配套服务功能,建成全省重要的旅游中心和集散中心。其他区域中心城市要依托自身资源,发展各具特色的旅游产业。依靠城镇体系,培育一批旅游特色县和特色镇。
完善三条旅游经济带。根据旅游资源的空间分布和基础设施条件重点培育三条旅游经济带。依托大运高速公路,整合沿线丰富的旅游资源,开发文化旅游、宗教旅游、休闲度假等多元化的旅游产品,构建大运旅游经济带。加快建设太行山旅游公路,开发生态旅游、探险旅游、康体健身、休闲度假、红色旅游为特色产品,构建太行旅游经济带。建设沿黄公路,以黄河文化为主题,在观光旅游基础上,开发宗教、科考、修学、休闲度假、康体健身等多元化产品,构建黄河旅游经济带。
打造六条精品旅游线路。打破行政区划界线,依托精品景区、交通干线和集散城市,重点建设交通便捷、主题鲜明、要素配套、服务完善、内涵丰富,具有世界吸引力和全国影响力的精品线路。佛教古建旅游精品线路,以五台山、云冈石窟为龙头,在做大佛教古建文化旅游基础上,培育边塞文化、文化艺术、避暑度假、科考修学、生态旅游等亮点。晋商民俗旅游精品线路,以平遥古城、晋祠、绵山为龙头,突出晋商民俗文化主题,带动发展太岳山、吕梁山风光、工业旅游、城市旅游等。华夏文明探源旅游精品线路,以黄河壶口瀑布、洪洞大槐树、关帝庙、尧庙、永乐宫、普济寺、死海、后土祠、历山为重点,围绕“黄河魂、中华根”主题,建成以寻根祭祖为主体的复合型旅游线路。太行风情旅游精品线路,以“太行山水、中华脊梁”为主题,以避暑疗养、休闲度假、生态旅游、科考修学、工农业旅游、乡村旅游、康体运动、自驾车旅游等为辅助的复合型精品线路。黄河风情旅游精品线路,以“黄河风光、黄土风情”为主题,集山水观光、休闲度假、乡村旅游、康体运动为一体的复合型精品线路。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依托八路军总部遗址、大寨、毛主席路居馆等景点,重点建设太原―定襄―灵丘―涞源―西柏坡―昔阳―武乡―黎城、太原―兴县―离石―交口―介休两条精品线路。
丰富旅游的文化内涵。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优势,开发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旅游产品。推进民歌、舞蹈、戏曲、剪纸、皮影等民俗风情的市场化开发。增加旅游商品的种类,重点开发杏花村汾酒、面食、剪纸、木版年画、平遥推光漆器、新绛云雕、漆刻器、大同铜器等旅游商品和纪念品。积极培育大型旅游商品开发生产龙头企业。深度挖掘山西四季不同的魅力,针对四季打造不同的特色旅游产品,完善不同季节的特色旅游服务,进行有针对性的季节营销,将山西建设成为一个四季适宜旅游的全年候旅游目的地。
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产业体系。建设旅游交通网络,加快太原机场扩建和旅游支线机场建设。按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和优秀旅游城市、卫生城市的标准,对重点旅游城市进行环境综合治理。不断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吃、住、行、游、购、娱”相配套的旅游服务体系。以旅游业为龙头,延长产业链,形成“食、住、行、游、购、娱”综合配套的产业体系。
推动区域旅游一体化。加强与周边省市合作,实现旅游产业共同发展。做好晋豫陕、晋冀豫、晋冀蒙三个“金三角”,挖掘人脉关系、经济联系、文化源流,开发跨区域旅游路线。重点开发京-晋-陕中华文化旅游走廊、晋冀豫太行山游、晋蒙陕边塞文化游、晋陕豫黄河游。加大联合促销力度,共同开拓国内外客源市场。建立旅游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
加强宏观引导。搞好全省旅游业的发展规划,景区景点建设必须严格按规划建设,严格保护和合理开发旅游资源。鼓励支持旅行社做大作强,鼓励外商投资,对旅行社进行有效整合,积极推进旅行社集团化经营。各级政府要加强旅游公路、机场、停车场、厕所等基础性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以奖代投、以奖代补等形式,支持旅游企业发展。
(十五)商贸流通业
全面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使全省流通业实现总量倍增、布局基本合理、结构明显优化、功能大幅提升,真正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先导产业。力争到2010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585亿元,年均增长15%左右,连锁企业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25%左右,社会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降至14%左右。
构建现代流通市场体系。切实打破地区封锁,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繁荣活跃的商品与服务大市场;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层次分明、体系完整、群众比较满意的市场格局。到2010年,全省人均商业服务业面积增加到0.8平方米,人均零售网点面积增加到0.5平方米。促进批发业整合发展,建设一批具有鲜明特点、集散力强、专业化程度高的批发市场。建设全国性的为煤炭采掘业、高载能工业提供设备供应和技术服务的专业市场以及具有相当规模的高载能产品交易市场。积极创造条件在太原建立面向全国、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山西煤炭、焦炭等现货和期货市场。
打造各具特色的商贸集聚区。太原要大力发展集金融、商务、信息服务等为一体的商贸集聚区,适时发展中心商务区;调整现有商业布局,重点发展大型购物中心。认真发掘太原商业文化老字号,继续推进以钟楼街、柳巷、食品街和开化寺商业群体为中心的商业街的建设,并在合适的区域发展汽车、物流项目、二手车市场、家具广场等特色商贸中心。大同、运城等区域性中心城市要因地制宜调整商业布局,发展集购物、餐饮、休闲、健身等为一体的大型购物中心和新兴商业街区。其他中心城市要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购物、文化、餐饮、娱乐聚集区。县城则集中发展满足本地群众生活、文化需要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商贸集聚区。
培育新型业态。进一步确定连锁经营在商业中的主体地位,以超市、便利商店为重点,大力培育和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商业销售网络。重点培育20户不同行业的连锁龙头企业,并争取3―5家进入全国连锁企业100强。发展有特色的专业店和专卖店,推进传统百货店利用连锁经营组织形式进行改造和功能创新。鼓励方便生活的连锁企业向城镇社区和乡村延伸。鼓励大中型商业企业创建自有品牌,在全省建立连锁超市,加强配送系统建设。支持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等国际知名连锁企业在我省发展,鼓励华联、百盛等国内连锁企业扩大在山西的市场份额。鼓励山西省优势企业向省内和其他区域开拓市场,输出资本和管理。
发展农村商品流通。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合理规划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专业批发市场,建立新型农业生产资料营销体系。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工作,支持连锁经营企业向农村延伸,建立和改造农家店。支持连锁超市和大型零售企业直接从产地采购农产品,或与生产基地建立稳定的产销联盟。支持供销社发展。着力推动“三绿工程”建设,培育与发展50个标准化“无公害”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重点支持20个年交易额在10亿元以上的市场进入全国“双百市场工程”;建设与改造6000家标准化连锁农家店和1000家标准化连锁农资店,覆盖全省80%的乡镇,力争连锁企业销售额占全部农资销售的2/3以上,农产品连锁销售额占全部农产品销售额的1/3以上。
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进一步实施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战略,优化外贸结构。促进出口从资源优势向综合优势转化,不断提高非煤焦产品占出口总值的比重。重点培育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特色农业深加工产品四大类出口商品基地。加快引进国外关键技术,鼓励进口我省所需的短缺资源和先进技术设备。大力扶持、培育一批拥有出口自营权的龙头企业,逐步建立出口产品信息网络,扩大出口渠道。扩大不锈钢及其制成品出口份额和国内的市场份额。积极推动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的跨越式发展。支持和鼓励国内外知名企业、大型国际贸易公司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开拓商贸业务。力争到2010年,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100亿美元,非煤焦产品占全省外贸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60%以上,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营业额达到5亿美元。
改善商贸流通业发展环境。积极推进国有流通企业改组改制,建立现代化流通企业制度。大力调整流通领域所有制结构,推进中小型流通企业国有资本有序退出。加快培育流通领域大集团大企业,做大做强一批商贸流通企业,使其真正成为流通领域的支柱和参与国际竞争的中坚力量。国有流通企业改制面要达到100%,流通领域非公有制经济总额占全部资产总额的比重达到80%以上,培育3―5个年销售额上20亿元的大型流通集团和企业。实施品牌战略,落实“品牌万里行”计划,重点扶持一批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服务,振兴老字号品牌。广泛开展诚信建设,完善商品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商贸企业诚信档案,重树“诚信晋商”的良好形象。以提高行政效能为中心全面改善软环境,营造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社会氛围。
(十六)餐饮业
适应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变化,餐饮业应向多层次、特色化方向发展,不断创新经营方式。
建设全国特色餐饮大省。以面食和晋菜为主题,以汾酒和陈醋为特征,全面弘扬山西餐饮文化。推出各类面食、粗粮食品、土特食品、保健食品为重点,培育山西餐饮的特色产品与名优产品,强化品牌效应。继续开发散布在民间的传统特色美食品种,继承和发展传统的食品制作工艺。建设太原美食城,打造在国内外有影响的面食节。以大同、平遥、运城、长治为中心,形成晋北、晋中、晋南、晋东南四个各具特色的餐饮文化区域。在浑源、右玉、河曲、代县、五台、定襄、宁武、吉县、洪洞、永济、昔阳、左权、太谷、陵川等旅游城镇,规划建设一些充分反映地方特色的饮食街区。
引导龙头企业加快业态创新。引导和支持有实力的餐饮企业向全省扩张,实现连锁化经营,形成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餐饮连锁集团。通过标准化建设,规范发展农家绿色餐饮。发挥“老字号”在山西旅游餐饮中的带头作用,引导和鼓励餐饮界的老字号在经营风格不变的前提下重振昔日风采。加快快餐业特别是中式快餐连锁店的发展。继续吸引国内著名餐饮企业进入我省。
加强对餐饮行业的规范和引导。加强全省餐饮行业协会建设,不断提高行业自律能力,增强创新意识和品牌意识。控制餐饮价格、规范餐饮食品安全标准,提高卫生质量,提高旅客满意度。把山西旅游促销与美食文化宣传结合起来,加快山西美食“走出去”步伐。通过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不断提高山西饮食在全国的知名度。
(十七)酒店住宿业
分档次发展各类酒店。巩固太原、大同、运城等城市全省商务和旅游中心的地位,积极发展星级酒店特别是五星级酒店,提升城市形象和品牌。强化星级饭店推广,加快高星级饭店建设,提高中低星级饭店质量。“十一五”期末,全省五星级饭店总数力争达到20家,旅游中心城市和重要景区要有一家五星级饭店;全省四星级饭店数量达到55家左右;主要旅游县城、景区服务基地,要加快大众经济型饭店的改造和建设,力求每个旅游城镇和景区都要有1座以上的三星级饭店。积极发展中低档经济型酒店、特色休闲度假饭店、主题酒店、公寓式饭店等。
创新酒店住宿业管理。加大企业体制改革步伐,建成一些有较强竞争力的本土饭店集团。鼓励省内住宿企业加盟全国知名酒店连锁集团,实现品牌化和标准化,改造或新建一批反映本土文化的主题酒店。积极引进希尔顿、香格里拉、富丽华、锦江等国际品牌酒店来山西连锁经营、输出管理和直接投资建设。
(十八)房地产业
调整住房结构,引导合理消费,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到2010年,力争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15%左右,房地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到3%以上,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7平方米。
优化商品住宅供应结构。大力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加普通住宅的开发规模,适度开发中、高档住宅。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投资,抑制房价非正常上涨。继续增加经济适用房,不断改善中低收入拆迁居民居住条件。“十一五”时期,要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支持开发针对农民进城的住宅小区,并加强配套公共设施的建设。小城镇要引导科学开发绿色健康的普通住宅小区,加快推进廉租房制度。对节能省地型的住宅建设进行政策支持。
规范土地市场管理。强化土地市场管理,控制土地供给总量,优化土地供给结构,发挥土地调控对房地产业发展的核心作用。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土地供应要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由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实行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
规范各类房地产市场主体。改善投资环境,引进全国一流房地产企业进入山西市场。鼓励和支持有实力、重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强强联合和实施跨地域开发。抑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囤积土地和房源,对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等贷款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对闲置土地和空置商品房较多的开发企业,商业银行要按照审慎经营原则,从严控制展期贷款或任何形式的滚动授信。
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市场,公开开发企业信息和市场交易信息,管理的重点逐步由资质管理向资信管理转轨。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加快搞活住房二级市场,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扶持一批信誉好、素质高的中介服务机构和经纪人队伍,大力推广中介连锁经营模式。引导居民通过换购、租赁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条件,多渠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调整税收、信贷政策,进一步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
(十九)文化娱乐业
以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目标,大力发展各类文化产业,使其成为我省的重要支柱产业。力争到2010年,全省人均消费的文化产品和人均享有的公共文化服务处于中西部较高水平,基本建成拥有强势文化人才、强势人文学科、强势文化活动、强势文化产业、强势文化品牌的文化强省。
全面发展各类文化娱乐产业。集中力量建设省大剧院、图书馆、科技馆、音乐厅等标志性工程。加快省级文化娱乐产业集团、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文化娱乐产业园区建设。大力发展广播、影视、音像、出版、报业、期刊、书画、演艺、创意、动漫、娱乐、网吧、文物交易等现代文化娱乐产业。加强与北京、上海、广州等全国性文化娱乐中心城市的合作,使太原成为中西部重要的文化中心城市。支持和保障文化公益事业,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大力扶持我省重要新闻媒体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扶持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重大文化项目和艺术院团,扶持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开发保护,扶持贫困地区的文化发展。
重点发展现代传媒和文艺演出业。优化资源配置,按照新闻宣传与经营分开的原则,剥离并整合广告、发行、印刷等经营性资源实行产业化运作,发展跨地区、跨行业、多媒体的大型文化传媒集团。进一步完善文化设施,用市场化手段积极推进报业、出版、广播影视、音像、演艺娱乐等产业。完成全省广播电视网络整合与股份制改造,加快推进广电网络改造和建设,实现广播电视数字化和全省网络传媒业的连锁经营。组建图书物流配送中心,全省图书发行网点实现统一配送。文艺演出业要努力推名人、塑名剧、创名作,推动文艺团体走出去开发省外文化广场,提高市场竞争力。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大型文化活动。注重开发利用我省文化遗产、努力培育市场,扩大观众面,把发展演艺业和旅游、餐饮、休闲、体育等活动结合起来。重点抓好我省多功能文化活动中心(集娱乐、健身、休闲、教育等为一体的老少青年活动中心)项目建设。继续办好平遥国际摄影大展、五台山国际旅游节、全球华人祭土节、晋商社火节、吕梁红枣节、民间艺术博览会、戏剧节、书市、画展、山西饮食文化展示等大型活动,有重点地抓好一批企业文化、农村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公安文化的建设项目,扩大文化娱乐活动的规模,提高层次,活跃居民文化娱乐生活,促进山西文化娱乐市场的发展。
加快体制改革和市场化进程。推进文化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整合文化资源,加快文化娱乐产业的市场化、产业化和企业化运作。落实文化娱乐产业政策,支持民间资本和外资以合资、合作、参股等形式兴办文化企业和大型文化娱乐设施,允许其通过产权交易、收购兼并、经营权有期限转让、文化活动冠名权和特许经营执照的拍卖等多种形式参与文化市场竞争。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培育文化企业上市。加快发展各类中介组织,加强文化经纪人队伍建设。
(二十)体育健身产业
抓住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契机,在积极搞好竞技体育的同时,加快我省体育健身的市场化、产业化步伐。
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努力推进我省体育社会化、竞技体育集约化、体育产业多元化和体育管理科学化发展进程。将有条件的体育事业单位逐步推向市场,推动体育社团向实体化、企业化发展。加快竞技体育发展,争取举办各类国际与国内比赛,发展有潜力的新项目。武术、摔跤等我省竞技体育优势项目要积极备战2008年奥运会,力争有大的突破。积极发展体育彩票、体育转播、体育广告、体育培训和体育用品等相关产业。
发展健身产业。以民族民间传统体育活动为重点,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提高全民素质。注重体育运动的延伸产品,如服装、器具等的研究开发和生产销售。鼓励并加强健身器材与方法的研究,搞好居民健身区建设。经营好各种类型的培训学校、训练与比赛场馆、健身娱乐中心等群众性体育活动场所。
加强体育设施建设。抓好省体育中心等标志性工程,加强体育馆、游泳馆、多功能活动中心等体育健身场所建设,提升现有体育设施功能,提高现有体育设施的利用率。大胆探索体育设施场馆多元化投入、市场化经营的新路子。
(二十一)社区服务业
以满足居民家庭需求为目标,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健全服务网络,创办服务企业,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加快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经营方式并存、覆盖广、层次多、社会化的社区服务体系。
发展社区家政服务。多渠道、多方式整合社区资源,引入社会投资主体兴办家政服务项目。重点扶持10-20家规模较大、实力较强、诚信度高的家政服务公司,创立服务品牌,发挥示范作用,形成规范有序的家政服务市场。建立若干个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培养家政管理、保育托幼、保健护理、营养配餐、家电维修等方面的职业家政员,实行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到2010年社区家政人员的持证上岗率达到70%以上。
发展社区医疗和养老等服务。整合社区资源,建立健全以疾病预防、医疗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方便居民就近就医。在农村地区,积极发展功能比较健全的医疗服务站。力争到2010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覆盖面达到100%。适应老龄化社会的需要,推进养老服务的市场化和社会化。大力支持各种所有制主体,采取各种方式兴办养老机构,重点开展服务独居老人群体的应急呼叫、陪聊、陪读等服务。鼓励社区开展休闲娱乐活动,提倡健康丰富的业余生活方式。
提升一般性中介服务业。引导文化中介、艺术品经纪、体育经纪、婚姻介绍、房地产中介等一般性中介服务组织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提高专业化水平、增加服务种类、创新服务方式。
规范发展物业管理。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严格市场准入。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新建住宅全部实现物业管理,创造条件逐步推进旧住宅区物业管理,到2010年社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要达到60%以上。扶持10―20个物业管理集团,鼓励向民营化发展。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传统的住宅管理向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转变。建立物业管理制衡机制,到2010年,住宅区业主委员会建立率达80%以上。
规范社区服务业的管理。组建与社区服务相关的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发展。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加大对社区服务企业税费支持,制定鼓励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的相关优惠政策。运用市场化手段合理配置社区资源,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管理社区服务业。建立政府引导、依托社区、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十二)市政与公共服务业
以深度城镇化为目标,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大力发展开放、高效、文明、规范的市政与公共服务业。
加强市政重点工程建设。按照“北学包头、南学洛阳”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公用设施的总体规划。强化以人为本和经营城市的理念,以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加快建设城市交通、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工程,规范城市客运、绿化、环卫等市政管理。太原市要积极发展轨道交通。以汾河景区等重大项目为依托,加速打造太原、临汾等一批全国和省级生态园林城市。
开放城市公共服务市场。加快市政公用行业的市场化和产业化步伐,允许国内各类社会资本和外资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制、特许经营、资产收益证券化、BOT等多种形式,投资市政公用项目。运用TOT等手段,对现有的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存量资产,提高运行效率。通过招标拍卖等办法,出让出租汽车经营权、公交线路运营权,以及道路、广场、路灯、桥梁、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冠名权、广告权、收费权和租用权。全面放开市政公用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以及市政设施维护、城市绿化养护,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厕保洁等作业市场,允许社会力量组建作业公司,公开竞争承接作业任务。建立健全市政公用行业价格形成机制,完善价格听证制度,规范定价行为。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推进污水处理市场化。
加快企业化改制。对市政管理、客运、绿化、环卫等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整体改制、引资改制、切块改制、国有股出让等多种形式,引入社会资本,减持国有股权,优化大中型市政公用企业的资本结构。按照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的方向,充分发挥大中型市政公用企业的规模优势,开展跨地区、跨行业经营。中小型的供水、供气、供热企业可以采取租赁、委托经营、股份合作或出让经营权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加快企业内部人事、用工和收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步伐,增强企业活力。
第五章统筹山西服务业发展
服务性行业,种类多、范围广、相互关系复杂,在制定规划和政策时必须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十一五”时期,各级各部门要以“五个统筹”为方向,做到分类指导、整体推进。
(二十三)统筹各种所有制服务业发展
我们要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大加推进各种所有制服务业发展。
加快推进和完善垄断行业改革。进一步降低自然垄断行业中非自然垄断业务以及竞争性服务行业的市场准入条件,引入竞争机制,打破不合理的服务业垄断格局。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推进金融、保险、电力、电信等垄断行业改革重组,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企业与事业分开、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加快服务业的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步伐。
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继续清理和修订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和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等领域,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支持有条件的服务企业做大做强,组建大型服务企业集团。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集体服务企业的资产管理和股份制改造。鼓励国内大企业和跨国公司以各种形式投资我省服务业。
(二十四)统筹基本公共服务与非基本公共服务发展
合理界定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和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和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改革与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产业保障。
基本公共服务要强调公平。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包括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社会救助、公益性文化、公益性交通通讯、市政服务和农村公共服务等。要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提高政府向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和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管理办法,明确责权、加强监督,确保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公正透明、公平规范的服务。要公平分配公共服务,缩小城乡和不同区域之间享受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的差距,减少社会成员之间发展机会的不公。
非基本公共服务要注重效率。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包括科技和信息服务、经营性交通和通讯服务等。要通过降低准入、强化竞争、优化环境、规范经营、完善法规、加强监管等手段,使非基本公共领域服务实现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国际化、信息化和法制化。
(二十五)统筹城乡服务业发展
加快发展为农服务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农村服务业既要依靠农业、农民和农村的自身积累,也要结合省情认真研究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体制、方式和措施,逐步减少城乡之间享受公共服务的差距。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公路、电网、通讯、广播电视和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发展环境。继续实施农村公路通达、通畅工程,满足农村居民的出行需求,具备条件的行政村要全部通水泥(油)路,实现农村公路网络化。要加大对东西两山和经济落后地区施工难、里程长、造价高路段的攻坚力度。重点发展集中连片供水工程和对现有供水工程的改造,大幅提高村镇自来水普及率,基本解决全省尚余约1000万人口的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逐步实现城乡同电同价。引导村落合并和人口聚集,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加快乡村绿化,加大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力度,巩固生态环境建设成果,力争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大力发展农村沼气。
加强农村公共服务。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将农村社会发展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扶持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加强面向农村的科技、金融、市场、信息服务。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建立农业保险基金。积极探索以煤补农的有效方式。完善农村社会救济制度、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继续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加快“城中村”农民、近郊无地少地农民和有稳定职业的农民工转户步伐,重点解决新增城市人口、“城中村”近郊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加快发展为农服务业。大力发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做好良种繁育供应、技术指导、农机服务、流通和加工社会化服务,重点进行农业市场营销服务体系、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农业信息及专业化生产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以公益性服务为主导的农技推广服务队伍,建立集试验、推广、培训为一体的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扶持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经营性农技服务。发挥农业科研院所的人才与技术优势,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开展良种服务,加强种子企业的整合,推进种苗专业化生产。强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加快“农改超”工程,走农贸市场超市化之路,提高农产品在新型零售业态中的经营比重。大力发展以统一标志、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核算、统一价格和统一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农资连锁经营,净化农资市场。建设现代农业信息服务平台,逐步将网络终端延伸到农户,发展农业电子商务。重点支持农产品检测中心、畜产品检测中心,创建“绿色市场”和“无公害销售区”。加快富余劳动力输出。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坚持发展小城镇与劳务输出相结合、省内转移和省外输出相结合,组织好“双五百万”培训工程,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环境。加强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的组织,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转移的技能培训和中介机构服务。满足城市居民回归自然、休闲娱乐和体验农耕文化的需要,引导农业与旅游等产业的融合,积极发展观光农业。
(二十六)统筹省内不同区域服务业发展
围绕我省生产力布局和“一核一带四片”的城镇空间格局,促进服务业的极化和网络化发展。
加快建设省域和区域服务业中心。以太原为省域中心,以大同、阳泉、运城、长治等为区域中心,实现对全省服务业发展的聚集和辐射作用。要把太原市建成华北和中部地区重要的服务业城市,推进服务业的现代化和国际化,在金融、物流、科教、咨询、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发展上要有大的突破,加快推进支柱产业由工业向服务业的转移。区域中心要加快建设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服务业体系。小城市和小城镇要加快对传统服务业的改造,力争在一两个服务业领域中有所突破。
建设大运服务业发展密集带。依托大运高速公路经济发展带人口和资源密集、经济相对发达、居民收入水平较高的优势,整合各类资源、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坚持生产服务业和生活服务业并举,重点规划和发展物流、旅游、商贸、金融、科教卫生、中介等产业,把服务业培育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此外,结合雁门关生态畜牧区、东西两山区域开发等,规划建设一批服务业基础设施和项目。
规划建设一批服务业发展密集区。在具备条件的中心城市,规划建设中央商务区,集中布局金融和商务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的地区总部、研发机构和服务中心;在城市中心区集中布局中高档商场,形成中心商贸圈;在城市主要街道,集中发展购物、餐饮、娱乐和旅游服务,形成特色商业街区;在城郊结合部和交通道口,与发展块状经济相结合,规划建设大型产品交易批发市场,依据辐射半径合理布局仓储式超市;依托开发区的产业规模和特色,发展研发设计、科技创业等服务,以及专业物流、物资配送和企业供应链管理等服务,形成区域性物流中心;依托公路铁路站场、机场等,布局和发展大宗物资的综合物流,形成跨区域物流基地;在集中居住区布局建设生活服务业集聚区。
(二十七)统筹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
通过对内对外开放,在更深层次和更广范围内开展服务业的区域分工和合作,拓展服务业的发展空间。
加强区域服务业分工合作。积极推进我省服务业与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服务业发达地区的合作与交流。抓住北京举办奥运会的机遇,积极发展旅游等服务业。积极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吸引沿海地区服务业向我省转移。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的机遇,加快与中西部省份在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业发展等方面的一体化步伐,支持一批跨省发展服务业大型企业。鼓励大同、运城、阳泉、晋城等市与周边省份加快服务业的一体化发展。
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既要“引进来”,提升服务业利用外资水平,又要“走出去”,努力拓展国际服务贸易。引进先进服务技术和标准,促进服务业体制机制的创新。适应国际服务业发展趋势,大力推广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多式联运和网上销售等现代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大力吸引国际服务业向我省转移。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在沿海地区和国外举行大型招商引资活动,推介我省有优势、前景好的项目。发挥我省的劳动力资源优势,鼓励形式多样的劳务输出。
第六章完善服务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服务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全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突破瓶颈、优化环境,推动服务业快速发展。
(二十八)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的领导
要成立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服务业所涉及的各行业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市县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制度,将工作目标和重点项目分解落实到各市县、部门、单位。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政府服务,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加强和改进服务业统计工作,建立服务业预警、预测和信息发布工作。
(二十九)加强服务业市场监管
规范服务价格和收费,加快建立符合服务业特点的价格形成机制,减少服务产品的政府定价和指导价。实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服务产品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定价制度,重点加强对教育、医疗、文化、旅游、中介等服务产品价格的监管,严格查处乱收费和变相抬高服务价格的行为。加快制定和修订物流、金融、电信、运输、旅游、商贸、餐饮等国家或行业标准,提高服务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对尚无标准的新兴服务行业,鼓励企业、地方和行业协会先行制定服务标准,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适时提出国家或行业标准。加强执法,严厉打击虚假信息、质次价高、强买强卖等不规范问题。鼓励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发展,加强行业自律。鼓励消费者通过法律渠道维护权益。
(三十)增加服务业引导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要建立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服务业的政策性投入,引导金融部门、企业和社会对服务业的资金投入。对我省服务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关键领域和新兴行业,要设立与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配套的扶持资金,引导银行积极向服务业企业及重点项目发放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通过股票上市直接筹措资金。
(三十一)搞好服务业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
结合国内外服务业大调整大转移的趋势,建立和完善人才招聘制度,积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通晓国际规则和熟悉现代管理的服务业人才。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吸引、留住、用好人才,努力创建有利于各类人才施展才干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各类社会机构的作用,加快服务业相关学科的建设,增设紧缺专业,培养急需人才。加强对服务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从业水平。
(三十二)完善服务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体系
结合《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本大纲,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编制区域服务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省市县要及时出台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政策措施,在降低市场准入、搞好税费优惠、加强资金支持、促进人才引进、加快改革开放、控制用水用电用气用地价格等方面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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