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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进行2007年度哈尔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测评的通知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信办发[2007]3号
  • 【发布日期】2007-03-13
  • 【生效日期】2007-03-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进行2007年度哈尔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测评的通知

关于进行2007年度哈尔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测评的通知

(哈信办发[2007]3号)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文件),为了加强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公众信息网站(以下简称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委托市信息协会组织开展 “2007年度哈尔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各区、县(市)政府网站,市政府各委、办、局网站,以及行使行政服务职能的有关单位网站。

二、测评内容

主要围绕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进行。

网站建设方面,主要考察网站总体结构、页面布局是否合理,服务功能是否完善,栏目设置是否齐全;运行维护方面,主要考察信息发布是否准确、全面,更新是否及时,行文体例、格式是否规范,互动性栏目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网站管理方面,主要考察安全保障措施是否严密规范,网站运行是否正常顺畅,人员是否落实。

三、测评依据

《哈尔滨市政务公开规定实施细则》(哈政发法字[2006]42号)、《哈尔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网站管理办法》。

四、组织形式

学习借鉴国信办“政府指导、行业协会组织、第三方机构参与”的做法,由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指导,市信息协会主办,哈尔滨乐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电脑商情报》、市信息中心协办。

五、测评方式和步骤

为了进一步发挥测评对于政府网站建设的推动作用,本次测评学习借鉴兄弟城市做法,在以往一次测评的基础上,增加了初评、反馈和各网站整改环节。总体方式是:建立指标,初评反馈;自行整改,公众评议;复评结论,综合分析。

具体步骤和时间安排:

采取五个步骤进行,时间: 3月初――6月末。

1、工作准备:起草文件,制定测评标准并征求意见,进行各项准备工作。2月份。

2、初评反馈:对各网站进行初评打分,形成初评意见,并向各网站反馈通报。3月上旬――4月上旬。

3、自行整改:各网站根据初评意见,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4月中旬――5月上旬。同时,在网上接受公众评议。

4、复评结论:在各网站整改的基础上,再次测评打分,5月上旬――5月末。同时,在网上接受公众评议。

5、综合分析:汇总分析数据,撰写测评报告,向社会公开发布,6月初――6月末。

六、有关说明和要求

1、测评的初评意见,只作为各网站进行整改的参考。测评结论根据复评得分和综合分析做出。

2、测评结果作为市政府全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十个专项中政务公开分值的重要组成部分。

3、在《中国哈尔滨》网站开设“2007年度哈尔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测评公众评议”专栏,接受公众对参评网站的评议。公众评议将作为复评和综合分析参考。

4、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接到对本通知后,可根据测评标准和要求对网站结构、功能、内容等着手修改调整。

5、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对本通知附件1、2“网站测评指标体系”如有意见,可于2006年3月20日前向市信息中心反馈。联系人:赵慧勇、李庚良,电话:84681337,电子邮箱: zhaohuiyong@hrb.com.cn、 lgl@hrb.com.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07年度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测评各区县(市)政府网站指标体系
附件2:2007年度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测评各部门网站指标体系

哈尔滨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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