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3-20
- 【生效日期】2007-03-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55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55号
关于批准对政和白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政和白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政和白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政和白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福建省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政和白茶列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请示》(政人综[2006]49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福建省政和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立地条件。
1. 海拔高度200m至800m;土壤为红壤和黄壤;土壤有机质≥2.5%;土壤pH值4.5至6.5。
(二)栽培管理。
1. 育苗:选取母树上红棕色、半木质化、健壮枝条作为插穗,扦插育苗时间在9至12月。
2. 定植:
(1)单行条栽或双行条栽;
(2)定植密度≤6万株/ha。
3. 施肥:
(1)每隔二年,结合秋、冬季土壤深翻施有机肥≥37500kg/ha或施饼肥≥1500kg/ha。
(2)幼龄茶园施纯氮75 kg/ha至150kg/ha,N.P.K比例按1∶1∶1施用。投产茶园施纯氮300kg/ha至450kg/ha,N.P.K比例按3∶1∶1施用。
4. 茶树修剪:幼龄茶树进行3至4次定型修剪;投产茶园适时轻修剪;衰老茶园进行重修剪或台刈,时间在立春前或春茶后。
(三)鲜叶采摘。
每年春、夏、秋各季采摘。春茶在春分至谷雨前后采摘,夏茶在小满至夏至采摘,秋茶在小暑至秋分采摘。白毫银针鲜叶采摘标准为单芽,白牡丹鲜叶采摘标准为一芽一、二叶。按“九不采”原则进行采摘,即雨天不采、露水未干不采、细瘦芽头不采、紫色芽头不采、空心芽不采、损伤芽头不采、病虫伤芽头不采、开裂芽头不采、病虫害引起芽叶弯曲等畸形芽不采。
(四)加工工艺。
工艺流程:鲜叶→萎凋→烘焙→毛茶。
在晴好天气条件下进行加工,掌握“两个时机”和“四个动作”。“两个时机”即:
1. 萎凋时机,温度在20℃至25℃,相对湿度在70%至75%,历时48至60小时,萎凋叶含水率最终控制在8%至9%;
2. 并筛时机,当萎凋叶含水率达30%至50%时进行并筛,以利于形成政和白茶特有的叶态。
3. “四个动作”即:
(1)摊凉厚度均匀适中,互不重叠,不影响水分蒸发;
(2)摊凉动作要轻,避免损伤鲜叶,造成红变;
(3)据天气、温度、湿度和风力情况,通过车间百叶窗,调节风力、温度和湿度;
(4)天气转为闷热时,为防止萎凋叶红变,应及时转入烘焙工序。
(五)质量特色。
1. 感观特色:
(1)白毫银针:
外形:单芽肥壮,满披茸毛,色泽银白或灰白。内质:香气清纯,毫香明显;滋味清甜鲜爽,毫味足;汤色淡黄,明亮。叶底:匀整,明亮。
(2)白牡丹:
①特级白牡丹:
外形:叶抱芽,芽叶连枝,叶缘垂卷,毫心肥壮银白,毫多而显,叶色灰绿或翠绿,叶背有茸毛。内质:香气清鲜浓郁,毫香明显;滋味清甜纯爽,毫味显;汤色杏黄,明亮。叶底:毫心多,叶张嫩,芽叶连枝,色泽嫩绿、明亮。
②一级白牡丹:
外形:芽叶连枝,匀嫩,尚匀整,叶缘垂卷,略有破张,毫心银白,毫心显,叶色灰绿或暗绿,部分叶背有茸毛。内质:香气清鲜纯正,有毫香;滋味尚甜、纯正,有毫味;汤色浅黄,较亮。叶底:毫心尚显,叶张柔软,叶脉微红,尚亮。
③二级白牡丹:
外形:部分芽叶连枝,破张较多,有毫心,毫心稍瘦,叶张尚嫩,色泽暗绿,稍带少量黄绿叶及暗褐叶。内质:香气尚清鲜纯正,略有毫香;滋味尚鲜纯,略带青涩回甘;汤色深黄尚明亮。叶底:少量毫心,叶脉浅红。
2. 理化指标:水分:≤6.50%;碎茶:≤6.00%;粉末:≤1.50%;水浸出物(以干基计):≥30.00%;可溶性氨基酸总量(以干基计):≥2.50%;咖啡碱:≥2.70%;灰分(以干基计):≤7.00%。
三、专用标志使用
政和白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福建省政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政和白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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