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62号
- 【发布日期】2007-04-02
- 【生效日期】2007-04-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62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62号
关于批准对天宝香蕉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天宝香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天宝香蕉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天宝香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界定天宝香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的请示》(漳政[2006]46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和南靖县山城镇、靖城镇、丰田镇、龙山镇、金山镇、船场镇、南坑镇等7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天宝高蕉、天宝矮蕉。
(二)立地条件。
平原冲积地选择地势较高、地下水位0.8米以下的开阔地为宜。丘陵台地选择半山坡且坡度在25°以下,东南向、避风向阳、空气流通的地带。土层厚度80厘米以上,疏松、肥沃、砂粘适中、pH值5.8至6.4之间。蕉园还应水源充足,排灌方便。
(三)栽培管理。
1. 种苗繁育:
(1)吸芽苗:
要求种苗品种纯度≥98%;根白色粗壮,新根发达;球茎无破裂,直径在7厘米以上,切口面积应小于球茎表面积的1/4;叶鞘紧凑直立,茎叶翠绿色,叶片舒展呈正常生长状态;苗高在30厘米以上;无病毒和其他检疫性病虫害。按苗高和球茎直径分为一级、二级两种。
吸芽苗分级要求
单位:厘米
项目
指 标
一级
二级
苗高
50.0以上
30.0以上
球茎直径
9.0以上
7.0以上
(2)组培苗:
香蕉脱毒组培瓶苗分级假植于装有营养土的特定规格营养袋中,在隔离良好的条件下经精心管理培育而成的、可出圃供大田定植的香蕉组培苗。
香蕉组培苗的质量要求
项 目
指 标
一 级
二 级
假茎高, cm
11.0~15.0
8~10.9或15.1~20.0
茎 粗, cm
≥0.95
0.75~0.94
新出叶, 片
5~6
4或7~8
最新展开叶宽, cm
≥6.8
5.2~6.7
变异率 %
≤3.O
3.I~5.0
病 虫
无病毒病和检疫性病虫
品种纯度 %
≥99
≥96
2. 定植期与留芽期(1年宿根):
(1)新植蕉定植期:天宝高蕉适宜春、夏、秋植;天宝矮蕉适宜秋植。春植于清明前后15天内为宜;夏植于立夏至芒种为宜;秋植于处暑至秋分为宜;天宝香蕉不宜冬植,选择阴天或晴天下午定植。
(2)宿根蕉留芽期:拟春、夏、秋季宿根栽培的应分别于上年11月和当年2月、6月并均在母株抽蕾后开始留芽。选留形似“笋仔”的头大尾小的健壮吸芽,每棵母株仅留1棵吸芽。所选留的吸芽大小、方向相对一致。不留畦边芽。要求吸芽着生位置在离土面以下15厘米左右。
3. 栽植密度:
(1)天宝高蕉亩植115株至135株。
(2)天宝矮蕉亩植150株至160株。
4. 定植深度:
要求吸芽苗以球茎顶端埋入土中1厘米至2厘米为宜;脱毒组培苗以土柱面与畦面平为宜,土柱不要碰破,并完全去掉营养袋。
5. 土壤管理:
推行生草覆盖,及时清除园中的恶性杂草,选留良性杂草;控制良性杂草层的厚度在30厘米以下。
6. 肥水管理:
以腐熟有机质肥、化肥和微生物肥配合施用,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和生产的肥料(包括叶面肥),农家肥应经充分腐熟后才能使用,城镇垃圾要经过无害化处理。果穗采收前30天内停用叶面肥。
7. 病虫防治:
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优先采用农业、生物和物理防治措施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毒性的农药。果穗采收前30天内应停止喷药。
(四)果穗采收。
天宝香蕉果实一年四季均可采收,在果实成熟适当、饱满度为75%至80%时采收为宜。
(五)质量特色。
1. 感观特色:
(1)天宝高蕉:果实近圆柱形稍弯、果个适中、果形顺滑弯曲度较小、果实熟后果皮黄色、皮薄;果肉黄白色,肉质软滑细腻、无纤维芯、清甜爽口、香味浓郁。当果皮略有小斑点(炭疽病斑)时,皮最薄、风味最佳。
(2)天宝矮蕉:果实近圆柱形稍弯、果个稍小、果形顺滑弯曲度较大、果实熟后果皮黄色、皮薄;果肉黄白色,肉质软滑细腻、无纤维芯、甜蜜适口,具浓厚香味。当果皮略有小斑点(炭疽病斑)时,皮最薄、风味最佳。
2. 理化指标:
指标
品种
形态色泽(果皮非
正常斑迹面积合
计所占比例%)
果实长度
(cm)
每千克只数
(只)
可食率
(%)
可溶性固物
(%)
总 酸
(%)
风味
特
级
一
级
二
级
特
级
一
级
二
级
特
级
一
级
二
级
特
级
一
级
二
级
特
级
一
级
二
级
特
级
一
级
二
级
特
级
一
级
二
级
天宝
高蕉
果皮黄色,果实新鲜,清洁
≥
23
≥
20
≥
16
≤
7
≤
10
≤
13
≥
62
≥
20
<
0.3
清甜爽口
香味浓郁
天宝
矮蕉
≥
22
≥
19
≥
16
≤
8
≤
11
≤
14
≥
60
≥
20
<
0.25
甜蜜适口
香味浓厚
三、专用标志使用
天宝香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天宝香蕉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