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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全国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方案(试行)
  • 【发布单位】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4-04
  • 【生效日期】2007-04-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农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全国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方案(试行)

全国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方案(试行)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林)厅(委、局、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自治区林业厅,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为巩固农村沼气建设成果,确保又好又快发展,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了《全国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方案(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各省(区、市)服务体系建设方案,于5月底前报送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发展计划司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司。

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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