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教办监〔2007〕4号
- 【发布日期】2007-04-11
- 【生效日期】2007-04-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2007年全省教育系统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方案
福建省2007年全省教育系统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方案
(闽教办监〔2007〕4号)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各单位:
现将《2007年全省教育系统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2007年全省教育系统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反腐办《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委反腐办[2007]6号)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为了深入推进我省教育系统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我省教育系统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教育的要求,立足建立健全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眼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以市场化取向的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教育系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逐步建立适应符合我省教育发展实际的教育系统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体系,促进我省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我省教育系统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遵照“能推向市场的都要推向市场的原则”,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公共资源,都要逐步纳入市场化配置轨道。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点到面、统筹安排,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对已经推向市场的资源项目,要进一步规范;尚未推向市场但条件已经基本成熟的资源项目,要重点突破,加快推向市场,务求实效;条件尚不成熟的资源项目,抓紧做好规划评估、完善配套措施等前期工作。结合工作实际,选择群众反映强烈、容易滋生腐败的公共资源项目或领域进行重点突破,带动其他领域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1月一4月)
1、组织调查摸底。公共资源分布领域广,构成复杂,性质各异。要按照《实施意见》提出的配置范围,对所主管、监管的公共资源现状、分布和配置方式等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摸清底数,制定总体规划,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稳步拓展。
2、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对配置的重点项目、操作规范、实施时限和监管职责等提出具体要求。各地、各单位应从目标任务、配置重点、实施步骤和措施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底前报送省教育厅监察室。
3、进行动员部署。要认真传达贯彻全省有关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部署精神,结合实际,研究部署工作,扎实推进改革。同时,通过举办辅导讲座、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对本系统的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5月一8月)
要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协调,重在突出重点,重在讲求方法,重在求实求效,将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推向深入。各地要立足本级、本系统,组织力量对本地区、本系统推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进行指导,全面掌握情况,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解疑释惑,并提出对策和措施。
(三)总结提高阶段(2007年9月一l2月)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组织检查组,对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评估。主要督查评估:工作有否开展,运作是否规范,监督是否到位,制度是否落实,重点是否突出,方法是否有效,成效是否明显。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推行过程中取得的工作成效和经验,推广典型,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健全、完善制度和措施办法。
三、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把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定期召开例会,及时沟通有关信息、交流经验做法、协调相关事宜、组织监督检查。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高度,深刻认识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大局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大力支持改革,依法、依规、按政策规定办事。要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以及工作简报等途径,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此外,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以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三)健全完善制度。要从科学规划、准确评估、依法审核、公平交易、后续监管等关键环节入手,有计划地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和操作规程,促进公共资源配置的规范运作。
(四)畅通监督渠道。要利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和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及时公开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信息、过程、程序、结果等,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严肃纪律,对应实行而未实行市场化配置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不依法办事行为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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