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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做好防御第6号强热带风暴“风神”工作的紧急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建设厅
  • 【发布文号】闽建电[2008]37号
  • 【发布日期】2008-06-24
  • 【生效日期】2008-06-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做好防御第6号强热带风暴“风神”工作的紧急通知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做好防御第6号强热带风暴“风神”工作的紧急通知

(闽建电[2008]37号)




漳州、厦门、泉州、龙岩市建设局、房管局:

根据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防御第6号强热带风暴“风神”第一号指令(闽汛电[2008]39号文)要求,针对第6号“风神”台风发展趋势,以及台风变数大、雨量多的特点,按照《福建省建设系统抗台防汛应急预案》,现就做好建设系统防御第6号强热带风暴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对防御强热带风暴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防御第6号强热带风暴工作,密切监视雨情、风情,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预先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强热带风暴期间要强化值班,领导带班,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省厅值班电话:0591-87614009。

二、要注重做好城市防涝工作,确保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正常运行。针对这次雨量可能较大的特点,要组织对城区排水、排涝设施全面检查,做好城市滞洪区纳容准备工作。要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做好地下室排水、防渗防漏设施检查,对易发生内涝区域内的小区(大厦)要重点巡查,人员要到岗到位,备好防涝材料和设备,防止小区(大厦)地下室进水。公交企业要加强行车安全,严禁车辆带病或高位涉水运行。台风来临期间,风景名胜和公园要停止营业,疏散人员。做好城市供水、供气的保障工作,确保不断水、不断气,保障城镇居民正常生产和生活。

三、要加强建筑工地(含房屋拆除工程)安全防范工作。台风来临时,建筑工地要停止现场施工,安排人员值班,撤离其他所有人员。要重点检查建筑斜坡、高切坡,特别是要加强正在施工基坑的检查,配备足够排水设施,严防暴雨可能引起土方坍塌造成的伤害和灾害。同时要对塔吊等机械设备、脚手架、工地临时围墙等重点部位和设施采取加固等措施。

四、要加强危房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对已排查出的危房,特别是城市低洼地带、集体宿舍等人员聚集危房组织安全检查,及时督促业主和使用人采取加固措施,一时无法加固的,必须疏散撤离人员,确保安全。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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