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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11号
  • 【发布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4-26
  • 【生效日期】2007-04-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11号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11号




储水式热水器产品强制性认证所适用的国家标准GB4706.12-20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储水式热水器的特殊要求》)将于200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与之配合使用的国家标准GB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上述二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也已实施。为了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依据《关于标准修订时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科联[2005]18号)中的有关规定,现将强制性产品认证中储水式热水器产品执行新版标准有关的事项和要求公告如下,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自2007年7月1日起,认证、检测工作必须依据新版标准实施。

二、对于储水式热水器产品,考虑到此次新版标准与旧版标准存在较大的差异,对于已经获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证书持有人应于新版标准实施后、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但最晚不应迟于2008年7月1日之前完成),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依据新版标准对试验样品进行的全项目检测,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实验室应向证书持有人出具样品全项目检测报告。已获旧版标准认证证书的产品,在下一次跟踪检查后未取得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认证机构应注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特此公告。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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