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文[2007]141号
- 【发布日期】2007-05-09
- 【生效日期】2007-05-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蕉城区飞鸾镇等47个建制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蕉城区飞鸾镇等47个建制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
(闽政文[2007]141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审批蕉城区飞鸾镇等47个建制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宁政文〔2007〕5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蕉城区飞鸾镇等47个建制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批复如下:
一、蕉城区乡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飞鸾镇三叉坑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三叉坑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100米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三叉坑水库大坝以上水域(含支流)及其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二)赤溪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赤溪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拦水坝水域及其两侧外延50米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赤溪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2000米至下游拦水坝水域及其两侧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三)九都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九都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拦水坝水域及其两侧外延50米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九都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2000米至下游拦水坝水域及其两侧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四)七都镇浦源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七都镇浦源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水域及其左侧(指面对下游左侧)外延50米,右侧(指面对下游右侧)外延至公路和防洪堤(不含公路和防洪堤)范围陆域;以及补充取水口拦水坝处的整个汇水流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七都镇浦源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2000米至下游200米水域及其两侧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五)洋中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洋中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拦水坝水域及其两侧外延50米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洋中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2000米至下游拦水坝水域及其两侧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六)霍童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霍童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下游100米至上游1000米水域及其两侧外延50米(若遇防洪堤则以防洪堤为界,不含防洪堤)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霍童镇自来水厂取水口下游200米至上游兴贤桥断面水域及其两侧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七)八都镇下坂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八都镇下坂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拦水坝水域及其两侧外延50米(若遇公路则以公路为界,不含公路)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八都镇下坂自来水厂取水口上游2000米至下游拦水坝水域及其两侧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二、霞浦县乡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长春镇大坑里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大坑里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大坑里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二)沙江镇洗马潭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洗马潭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流域边界(若遇公路则以公路为界,不含公路)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洗马潭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三)溪南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溪南镇自来水厂红山涧潭头岗取水口拦水坝处的整个汇水流域。
(四)下浒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大桥水库坝下第二道拦水坝处的整个汇水流域。
(五)三沙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周湾水库库区水域及沿岸外延200米(若遇村庄和道路则以隔离围网为界)范围陆域,三沙引水工程大坪拦水坝处的整个汇水流域,以及大坪渠道、蔡洋渠道及其靠山体一侧汇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周湾水库和蔡洋引水坝处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六)牙城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牙城镇自来水厂取水口火管垅拦水坝至上游凤图拦水坝水域及其两侧汇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凤图拦水坝、枫树坪拦水坝处的整个汇水流域。
(七)盐田乡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过路洋拦水坝、麒麟坑拦水坝、牛湾拦水坝处的整个汇水流域。
三、周宁县乡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纯池镇纯池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纯池水库库区水域,以及纯池镇自来水厂取水口周围200米范围内的汇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纯池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二)李墩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李墩镇自来水厂南山溪取水口拦水坝处的整个汇水流域。
(三)七步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七步镇自来水厂取水口拦水坝处的整个汇水流域。
(四)咸村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咸村镇自来水厂取水口拦水坝处的整个汇水流域。
四、柘荣县乡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富溪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富溪镇自来水厂马鼻洋取水口拦水坝处的整个汇水流域。
五、屏南县乡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代溪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代溪镇自来水厂取水口拦水坝至上游1000米水域及其两侧汇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代溪镇自来水厂取水口拦水坝至上游2000米水域及其两侧汇水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二)长桥镇桥新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桥新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200米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桥新水库大坝至上游2000米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三)双溪镇天泉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双溪镇天泉自来水厂取水口拦水坝至上游1000米水域及其两侧汇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双溪镇天泉自来水厂取水口拦水坝处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六、古田县乡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鹤塘镇大东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鹤塘镇大东自来水厂取水口拦水坝至上游1000米水域及其两侧外延50米(若遇公路则以公路为界,不含公路,超过一重山脊则以一重山脊为界)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鹤塘镇大东自来水厂取水口拦水坝至溪边水库大坝水域及其两侧外延100米(若超过一重山脊则以一重山脊为界)范围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二)大桥镇上安章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上安章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200米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上安章水库大坝至前坪一级电站大坝水域及其沿岸外延200米范围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三)凤都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凤都镇自来水厂取水渠道口九渡桥水坝至上游1000米水域及其两侧外延50米(若遇公路则以公路为界,不含公路,若超过一重山脊则以一重山脊为界)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凤都镇自来水厂取水渠道口九渡桥水坝至上游3000米水域及其两侧外延100米范围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四)水口镇炉坑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炉坑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200米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炉坑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五)平湖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平湖镇自来水厂下龙港水渠取水口至上游2000米水域及其两侧外延50米(若遇公路则以公路为界,不含公路,若超过一重山脊则以一重山脊为界)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平湖镇自来水厂下龙港水渠取水口上游水域及其两侧外延100米范围陆域(镇辖区外范围和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六)杉洋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坑里水库和坪溪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100米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坑里水库和坪溪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七)黄田镇汶洋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汶洋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100米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汶洋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七、福鼎市乡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前岐镇牛头溪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牛头溪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牛头溪水库大坝至上游4000米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二)嵛山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嵛山镇自来水厂大坑里取水口拦水坝处的整个汇水流域
(三)白琳镇李下溪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李下溪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李下溪水库大坝至上游2000米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四)秦屿镇金鸡山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金鸡山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金鸡山水库大坝至上游4000米(含支流进深2000米)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五)贯岭镇土桥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土桥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土桥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六)沙埕镇党洋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党洋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党洋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七)点头镇大峨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大峨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大峨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八)番溪镇罗二溪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罗二溪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若遇公路则以公路为界,不含公路)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罗二溪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九)店下镇乌岩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乌岩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乌岩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十)管阳镇上安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上安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若遇公路则以公路为界,不含公路)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上安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十一)佳阳乡青年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青年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青年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十二)硖门乡三角坑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三角坑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三角坑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八、福安市乡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一)下白石镇顶头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顶头水库南面、西面、北面以村道(不含村道)为界,东面以水库内护坡顶为界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顶头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及福安市辖区外范围除外)。
(二)溪柄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龙新溪水库库区和西溪坑蓄水池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海拔275米(黄海标高,下同)等高线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龙新溪水库和西溪坑蓄水池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三)溪尾镇溪兜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溪兜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海拔175米等高线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溪兜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四)上白石镇六条岗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六条岗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海拔500米等高线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六条岗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五)潭头镇五段坑水库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范围:五段坑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海拔300米等高线范围陆域。
2.二级保护区范围:五段坑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六)晓阳镇坑深水库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坑深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
九、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日常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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