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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核电规划环评工作启动会会议纪要
  • 【发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 【发布文号】国核安办〔2007〕19号
  • 【发布日期】2007-01-28
  • 【生效日期】2007-01-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核电规划环评工作启动会会议纪要

国家核安全局核电规划环评工作启动会会议纪要

(国核安办〔2007〕19号)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清华大学:

2007年1月22日,我局组织召开了核电规划环评工作启动会,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按会议纪要的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核电规划环评工作启动会会议纪要

二○○七年一月二十八日


核电规划环评工作启动会会议纪要

2007年1月22日上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司召开核电规划环评启动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清华大学。核安全司刘华副司长在会上介绍了核电规划环评重要意义和总体思路,并对今后的阶段性工作作了布署。

与会单位认为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司开展核电规划环评工作很有必要,并表示将积极支持和参与该项工作。

经过各方代表的认真讨论,会议形成如下纪要:

一、核电规划环评跟以往的项目环评相比,真正实现了从微观到宏观,从尾部到源头,从枝节到主干,从操作到决策的转变和飞跃,对于落实中国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促进核电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核电规划环评工作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司组织实施;清华大学具体负责编制规划环评大纲,建立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并探索评价模式;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负责提供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和支持。

三、项目启动经费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供,对于后续工作,以上三大公司均表示将提供必要的支持。

四、计划于2007年6月底完成规划环评大纲,并召开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

五、为方便开展工作,请以上有关单位确定项目联络人,并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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