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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黑办发电〔2009〕28号文件的通知
  • 【发布单位】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文号】哈办发〔2009〕27号
  • 【发布日期】2009-09-18
  • 【生效日期】2009-09-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黑办发电〔2009〕28号文件的通知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黑办发电〔2009〕28号文件的通知

(哈办发〔2009〕27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黑办发电〔2009〕2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清当前形势,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全国甲型H1N1流感疫情呈现增速发展态势,我市疫情亦不容乐观,相继出现了本土病例和聚集性暴发病例。截至目前,我市甲型H1N1流感病例已占全省病例的75%。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内防扩散、外堵输入的基础上,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到强化预防措施、严控社区传播、加强重症救治、减少疫情危害上。要结合本地实际和疫情特点,实行分类指导,突出抓好重点时期、重点地区(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的疫情防控,有效防范疫情大面积扩散和聚集性暴发,努力避免重症病例和病例死亡的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克服麻痹和松懈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继续发挥甲型流感联防联控机制作用,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共同抓好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主管领导要具体抓,制订工作预案,确保本系统、本单位疫情安全。卫生部门要全力做好疫情监测、技术指导和医疗救治等工作。教育部门要全力做好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积极做好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新闻部门要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公开、透明、准确、客观地发布疫情信息和政府采取的防控措施。其他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主动开展工作。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群众性防控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帮助群众掌握有关防控知识,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性防控工作。各部门要在近期内开展一次本系统的督导检查,深入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强化防控措施落实,认真做好应对疫情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进一步做好节假日和大型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和“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大型活动审批和管理,尽量减少或避免组织大型室内集会,已审批的活动要制订防控预案,落实防控措施,尽量控制集会人数、压缩集会时间。要制订国庆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卫生应急队伍和技术准备、应急物资储备和调用等国庆节期间卫生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建立跨地区、跨部门信息通报和协调机制,完善信息发布和媒体沟通机制,确保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四、加强学校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学校是人群高度密集的场所,随着疫情形势的发展,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形势异常严峻,教育系统防控工作面临极大挑战。各级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把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教育系统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细抓实抓好。

五、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医疗救治。

卫生部门要做好收治病人的各项准备工作,必要时可在政府统一协调安排下,征用宾馆、学校等场所收治病人。要加强分类救治,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用,做好重症病例救治和轻症病例居家治疗管理。注重发挥中医药作用。卫生、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做好呼吸机、药品、防护用品等必需医疗物资储备,保证完好可用,确保救治需要。各级财政等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保障落实好医疗救治经费和疫苗及接种相关经费。

六、进一步搞好公众宣传和舆论引导。

有关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让公众正确认识甲型H1N1流感是可防、可控、可治的。要科学、准确、适度地做好疫苗接种的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我国疫苗研发成果和接种政策。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积极主动地进行引导,确保社会稳定。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9月18日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黑办发电〔2009〕28号

各市(地)委和人民政府(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今年4月份以来,针对全球暴发甲型H1N1流感疫情,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统一部署,各有关部门积极应对,密切配合,联防联控,全面落实各项防控工作,保障了我省经济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但是,随着疫情在全球持续快速蔓延,我国疫情呈现出增速发展趋势,本土病例持续增多,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重症病例连续出现。据专家预测,今年秋冬季节,甲型H1N1流感在北半球发生第二波疫情流行将不可避免,危害可能更大。近期,我省甲型H1N1流感疫情也呈现快速发展趋势,相继发生了本土病例和聚集性暴发疫情。截至9月15日19时,全省共发生51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仅黑龙江大学就发生了38例,这使全省面临着十分严峻的防控形势和十分艰巨的防控任务。对此。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明确要求要召开专门会议,周密部署,采取更具体、更严格的防控措施,切不可存在任何侥幸心理,仍然坚持以预防为主,千方百计阻断传染源,决不能让疫情扩散开来。已经感染的地方和单位要全力治疗患者,并严格隔离、严防接触传染。为进一步做好全省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对人民群众健康危害,保障经济社会生活正常秩序,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流感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克服麻痹和松懈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检查,狠抓措施落实。要坚持和完善前一阶段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在内防扩散、外堵输入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放到强化预防措施、严控社区传播、加强重症救治、减少疫情危害上。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突出抓好重点时期、重点地区(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的疫情防控,有效防范疫情大面积扩散和聚集性暴发,努力减少重症病例和病例死亡的发生。

二、切实做好国庆等重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重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除全省统一举办的国庆活动外,原则上不举办大型聚集活动,必须举办的活动,须经政府批准,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进一步完善跨部门、跨地区信息通报发布机制和协调机制。加强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应急队伍和技术准备、应急物资调用等工作。铁路、民航、交通、旅游等部门要制订和完善针对人员密集流动情况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三、进一步强化学校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教育部门要落实学校和托幼机构中的各项防控措施,要准备对学校发热疑似病例集中隔离并实施医学观察的场所。学校和托幼机构等重点单位要加大防控力度.严格落实体温晨检制度,做到人手一支体温计,并认真组织力量看住每个人的体温,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报告属地疾病控制部门,并采取消毒、隔离、定点医院救治等措施,必要时科学合理地实施停课等严密防控措施。各级政府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等国家机构和社会基本服务提供部门,要做好应对预案。全省城镇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服务机构要主动介入、主动监测,分片包干、落实责任人,加强居家治疗病例和实施医学观察的人员的信息追踪。深入社区家庭,对区域防控工作实施“网络化”管理,建立回访制,尤其是对口指导域内大中小学、托幼机构、养老院和福利院等单位的防控工作。并按照《全省城镇杜区和农村乡镇防控甲型H1N1流感预案》要求,全面做好区域联防联控,加强对农村和城市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努力减少二代病例和聚集性疫情发生,防止疫情大规模扩散。

四、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医疗救治

卫生部门要指定符合呼吸道传染病收治要求的医院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例,必要时考虑在政府统一协调安排下,征用宾馆、学校等场所收治病人。加强重症病例优先在定点医院集中救治,提高重症病例救治能力;轻症病例可居家隔离治疗。基层医疗机构上门服务,并做好登记随访。加强医院感染控制,避免医院成为感染场所。注重发挥中医药作用。卫生、工信等部门要做好呼吸机、药品、防护用品等必需医疗物资储备,保证完好可用,确保救治需要。各级财政等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保障落实好医疗救治等相关经费。

五、抓紧做好疫苗和药品储备工作

有关部门要抓紧联系甲型H1N1流感疫苗,并做好储备。要进一步加强抗病毒药物达菲和扎那米韦的储备。确保救治需要。加强预防和治疗用中药储备,建立跨地区调用机制。

六、积极稳妥开展疫苗接种工作

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免费原则。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开展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疫苗应急接种。一线医疗卫生人员,口岸检疫和边检、民航、铁路、交通等岗位公共服务人员,有组织参加国庆活动的人员,集中执行维稳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官兵、公安干警,中小学校的学生和教师,以及有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病等基础性疾病的慢性病患者等优先接种。具体人群类型和接种顺序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确定,并制定周密的接种实施方案,提出本地区重点接种地区和重点接种人群和疫苗需求,精心组织接种工作。省级财政要落实疫苗及接种相关经费。卫生部门要认真做好人员培训、接种点设置、疫苗冷链管理、接种实施管理等工作,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有关部门要加强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尽快建立完善疫苗不良反应监测体系、疫苗不良反应事件处理机制和接种工作紧急停止机制,明确疫苗接种的叫停标准,及时有效处置可能出现的偶合事件或疫苗不良反应事件,防止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

七、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

要加强流感监测哨点医院和网络实验室工作,不断提高监测工作质量,确保及时准确掌握疫情流行强度、病毒传播力和毒力变化以及耐药性等重要信息,组织专家科学研判疫情发展趋势,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各地疫情监测工作的指导。要继续做好口岸检验检疫工作,减少输入性病例的传播和蔓延。继续做好动物感染甲型H1N1流感监测,加强养殖场防疫管理。

八、进一步加强防治技术研究

要积极组织开展防治关键技术的科研攻关,加强甲型H1N1流感的基础、临床和防控等方面的科技研究,特别是要研究、分析临床重症病例的发生机理和机制,力争突破关键技术,为制定和完善相关防控策略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为有效防控疫情提供技术储备。

九、进一步加强公众自我防护

要加强群众性防控工作,多种方式帮助群众掌握有关防控知识,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动员群众搞好环境卫生,积极参与社会性防控工作。

十、进一步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要加强舆论引导,把政府采取的措施、疫病发生发展控制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既要消除恐慌心理,又要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甲型H1N1流感可防、可控、可治。要科学、准确、适度地做好疫苗接种的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我国疫苗研发成果和接种政策。要加强舆情检测,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积极主动地进行引导,确保社会稳定。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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