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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营造良好的行政审批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办发〔2007〕15号
  • 【发布日期】2007-06-01
  • 【生效日期】2007-06-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营造良好的行政审批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营造良好的行政审批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办发〔2007〕15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营造良好的行政审批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6月1日

全市营造良好的行政审批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哈发〔2007〕6号)和《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07年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哈办发〔2007〕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为目标,以着力解决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的为维护部门或小团体利益而不愿放权、滥用权力产生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对现有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审批程序和方式,创新审批服务工作方式,引导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勤政意识和公仆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为实现哈尔滨全面振兴、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提供良好的行政审批环境和制度保障。?

创建良好的行政审批环境,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同步调整的原则。 随着国家和省全面清理现行行政法规规章工作的深入开展,参照国家、省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清理结果,进一步对市级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减少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数量,做到上下对应,确保依法有序管理。?

(二)坚持便民利民的原则。 切实把让广大市民舒心、让投资者顺心作为营造良好行政审批环境的工作标准和重要内容,能够减少的审批环节和条件,一律从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降低办事成本的角度出发进行调整,努力把我市建成政策更加宽松、社会交易成本更加低廉、服务更加周到细致、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的经济发展环境优良城市。?

(三)坚持权责一致的原则。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督”的法治原则,在完善政府部门对审批对象实施有效监督的体制和机制的同时,做到审批人员与监督人员相分离,同时强化社会各界对政府部门和审批人员审批责任的有效监督,确保部门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公布的清理结果,全面清理本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并视情况及时修改、废止相应的法规规章。加大对相关部门和单位搞好行政审批环境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的指导工作力度,对保留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审批程序和方式加以规范,进一步明确实施主体、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和相应的责任。通过全面清理法规规章,确保从根本上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设置的随意性,杜绝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的为维护部门或小团体利益而不愿放权、滥用权力问题。?

(二)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结合全面清理法规规章工作,同步推进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梳理,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精简到最低限度并适时公布清理结果。应由市级审批且具备条件的,统一纳入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暂时进不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可分别办理,但需纳入统一监管之中,实现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研究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评估、新设定行政审批项目审查论证及审批事项监督管理等“一体化”长效工作机制。坚决纠正行政审批“体外循环”和以“备案”名义搞变相审批、暗箱操作问题。 ?

(三)创新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方式。 建立健全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审批服务管理运行机制,继续全面抓好审批提速拓展工作,对已经提速的窗口和项目,通过制度和程序予以确定,巩固提高审批提速成果;对在2006年尚未提速的窗口单位,依照行政许可法和实际工作情况,推进审批项目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速,不断探索开发新的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实行限时并联审批。建立健全与“一站式”办公、“一口式”收费、“一条龙”审批服务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定期进行通报和公示,全面实现“阳光作业”,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研究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服务网络,构筑公共行政快速通道,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制”、“预备期制”、“告知承诺制”等特事特办制度,使审批服务全面提速增效。要从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出发,不断提高在线办事能力和水平。在公布办事项目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提供表格下载、业务咨询和办理指南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按照企业、公众等服务对象的需求,梳理业务流程,整合办事项目,积极探索推行“一点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反馈”、“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协同办理”等在线办理模式。参照“网站受理、后台办理、网站反馈”模式,通过办事指引和页面链接提供“一站式”服务入口,逐步建立网上办事大厅,确保?“十一五”?期间50%的行政审批项目实现在线办理。通过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方式创新,推动行政审批载体服务功能和审批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争取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

(四)强化行政审批责任监督制约机制。 坚持“法治、服务、责任”的行政理念,依法监督各部门、各单位的现有行政审批权力运行流程,使行政审批权力运行通过信息网络技术得到固化和整合。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将易于滋生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问题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承担的审批项目名称、条件、程序、时限等信息内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权限、超时不办、违反程序等行为给市民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严肃追究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以及办事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后果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通过强化审批责任和审批行为监督机制,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确保行政审批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避免权力寻租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暗箱操作等问题的发生。?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及时调整充实哈尔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建委、市政府法制办、市信息产业局、市监察局、市编委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主要领导组成。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编委办,办公室主任由市编委办主任陶永湖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营造良好的行政审批环境工作的总牵头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科学筹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把营造良好行政审批环境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并定期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明确分工,形成合力。 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实施。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由市编委办牵头实施,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为责任单位。创新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方式工作,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实施,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信息产业局为责任单位。强化行政审批责任监督制约机制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实施,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信息产业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为责任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营造良好的行政审批环境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
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积极推进,务求实效。 各部门、各单位在营造良好的行政审批环境工作中,既要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既要依法坚决精简和调整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行政审批事项,又要切实加强对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的有效监督。对部门和单位转变管理方式的事项,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切实转变观念,着力在服务方式、决策水平、配套监管方面严抓严管;对取消的审批事项,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后续监管措施,避免管理脱节。各牵头部门应将工作推进情况分别于2007年7月、9月、11月底前报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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