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6-13
- 【生效日期】2007-06-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89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89号
关于认可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蒙古公司为中国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机构的公告
根据《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机构认可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评定,现认可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蒙古公司作为中国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机构,并公告如下:
一、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蒙古公司(CCIC MG Co., LTD)自2007年6月15日起承担蒙古国输华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业务。
二、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蒙古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国《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GB16487)的规定,对承担的蒙古国输华废物原料进行检验。
三、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凭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蒙古公司出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接受蒙古国输华废物原料的报检。
四、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蒙古公司应认真按照《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管理办法》、《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机构认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相关检验业务。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蒙古公司(CCIC MG Co., LTD)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蒙古国乌兰巴托市巴音珠日河区1小区10栋1单元1号(1-1,UNIT 10, BLOCK 1, BAYINZHURIHE DISTRICT, UNLAN BATOR, MONGOLIA)
电话:00976-11-317947,00976-99898828;
传真:00976-11-317947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