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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部分省区市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 【发布文号】安监总厅〔2007〕110号
  • 【发布日期】2007-06-22
  • 【生效日期】2007-06-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部分省区市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部分省区市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

(安监总厅〔2007〕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

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是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的重要举措,也是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当前的中心工作和迫切任务。为深入了解各地贯彻落实国办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4个指导性文件的情况,督促推动该项工作深入开展并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经研究,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有关司于近期将对重点地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按照国办《通知》关于开展专项行动的实施步骤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6月4日视频会议精神,调研工作从6月下旬到8月中旬进行。调研工作的总体安排见附件,具体日程安排由各调研组另行通知。

二、工作方式。坚持检查指导和调研工作相结合,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实地调研等形式,全面了解专项行动的部署开展情况,总结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发现并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有关要求。请各地根据此次调研工作的总体安排,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各有关司局要统筹安排好调研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面上的其他工作有序进行;各调研组之间要加强沟通衔接,进一步细化调研方案,多组到同一地区调研的,力争做到同一天到达,尽量减轻各地的接待负担。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有关司调研工作总体安排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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