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增资改制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07〕780号
  • 【发布日期】2007-06-22
  • 【生效日期】2007-06-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增资改制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增资改制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7〕780号)




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增资改制有关问题的请示》(人保寿险发〔2007〕11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整体改制为中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同意你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三、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708,380,400元人民币,其中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持有1,381,274,0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58,346,5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7,083,8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日本住友生命保险公司持有270,838,0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亚洲金融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35,419,0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泰国盘谷银行持有135,419,0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

请你公司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变更事宜。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