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办综〔2007〕45号
- 【发布日期】2007-06-22
- 【生效日期】2007-06-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7〕4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
??哈尔滨市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推动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有效开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9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07〕11号)精神和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国家八部委《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盲目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为目的,深入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调控政策,本着"依法检查、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我市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和节能减排工作取得实效。?
二、检查范围?
我市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重点是钢铁、铜、铝、铅锌、水泥、电力、电石、焦炭、铁合金等9个行业。?
三、检查内容?
(一)执行产业政策准入条件和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项目投资情况(市发改委牵头,市经委配合)。?
(二)差别电价执行情况(市经委牵头,哈电业局、哈第二电业局配合)。?
(三)清理优惠电价和检查电价政策落实情况(市物价局牵头,市经委、哈电业局、哈第二电业局配合)。?
(四)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执行税费优惠政策情况(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
(五)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和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建立等情况(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委配合)。?
(六)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污染排放达标整改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制度执行情况(市环保局负责)。?
(七)清理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地价政策及在建项目土地审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八)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等行业产量、电耗、投资等方面的统计情况(市统计局牵头,市经委配合)。?
(九)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项目投资信贷政策落实情况(市发改委牵头,市经委配合)。?
(十)落实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政策情况(市商务局负责)。?
四、组织领导?
临时成立哈尔滨市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清检领导小组)。?
组 长:丛国章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朱文玮 市经委党组书记、主任?
成 员:由市经委、发改委、财政局、物价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地税局、国税局、环保局、统计局,哈电业局、第二电业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市清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负责我市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经委副主任王英波同志担任。?
五、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27日前完成)。 6月26日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检查范围和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各级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的与国家政策精神相违背的文件要在6月27日前予以废止,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6月27日前予以纠正。?
(二)组织迎检阶段(6月27日至6月末)。 2007年6月底前,国务院检查组将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直接访谈、深入基层对重点单位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我市将根据国家检查组和省里的安排,做好汇报和迎检等工作。?
(三)综合总结阶段(7月初)。 由市清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综合,并及时报告市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此次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涉及行业多、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保证我市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检查工作有效开展。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承担的职责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对全市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进行全面彻底清查。要深入基层,防止走过场,对重点行业要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保证不留死角。?
(二)分工合作,全力推进。 各区、县(市)政府要责成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并确保完成此次清理检查工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省及各区、县(市)的沟通联系,确保所承担的责任落实到位;同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对重点行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查清并摸透我市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企业的现状,包括产能、产量、生产工艺、主要装备、能耗环保等情况,提出我市有效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的有效整改措施和政策建议。?
(三)专人负责,及时总结。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确定专项大检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将有关资料(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报市清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责任部门要认真填写相关附表,并形成文字材料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于6月27日前报市清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史殿强、王欣敬,联系电话:84664837,传真:84664164,电子信箱:HDLB1901@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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