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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秦山第二核电厂一、二号机组核安全监督检查大纲(试行)-运行阶段
  • 【发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 【发布文号】国核安发〔2007〕75号
  • 【发布日期】2007-07-03
  • 【生效日期】2007-07-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秦山第二核电厂一、二号机组核安全监督检查大纲(试行)-运行阶段

秦山第二核电厂一、二号机组核安全监督检查大纲(试行)-运行阶段

(国核安发〔2007〕75号)




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北京核安全审评中心,国家环保总局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为了进一步规范核电厂运行监管活动,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我局组织制定了《秦山核电厂核安全监督检查大纲(试行)-运行阶段》、《秦山第二核电厂一、二号机组核安全监督检查大纲(试行)-运行阶段》、《秦山第三核电厂核安全监督检查大纲(试行)-运行阶段》、《大亚湾核电厂、岭澳核电厂核安全监督检查大纲(试行)-运行阶段》。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秦山第二核电厂一、二号机组核安全监督检查大纲(试行)-运行阶段


国家核安全局
二○○七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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