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卫生部
- 【发布文号】卫监督职便函[2007]106号
- 【发布日期】2007-07-10
- 【生效日期】2007-07-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卫生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卫生部关于转发浙江省职业病危害监控处置工作规范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转发浙江省职业病危害监控处置工作规范的通知
(卫监督职便函[2007]1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监督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监督处,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浙江省职业病危害监控处置工作规范》转发给你们,供你们在实际工作中参考。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规范。
附件: 浙江省职业病危害监控处置工作规范
二○○七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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