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17号
  • 【发布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7-13
  • 【生效日期】2007-07-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17号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17号

关于发布无线局域网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为了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确保认证实施各环节的有效性和一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国家认监委已于近期对无线局域网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现予公告发布。

无线局域网产品新版实施规则自2007年8月1日起实施,同时相应旧版实施作废。

附件: 无线局域网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CNCA??-11C-048:2007)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