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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荐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产品安全联络组专家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7-16
  • 【生效日期】2007-07-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荐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产品安全联络组专家的通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荐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产品安全联络组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电子产品安全领域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在标准制修订阶段及早参与和反映认证方的意见,提高认证有效性,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SAC/TC261)作为电子产品安全标准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的联络组织,积极参与和推动信息技术设备、音视频设备、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以及与安全有关的元器件安全标准的研究与制修订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SAC/TC261电子产品安全标准联络组(以下简称联络组),现公开征集联络组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联络组组成

联络组由组长、秘书和专家组成,人数为5-8人。

二、 联络组权利与义务

1、 权利

(1) 联络组组长受SAC/TC261指派,作为联络专家参加工作组的活动,享有与工作组全权成员相同的权利,如:享有标准起草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参加标准工作组及所申请项目组的会议及活动的权利,有获得阶段性工作文件的权利等;

(2) 联络组成员有权获得工作组所有文件;

(3) 联络组成员有参与相关标准工作组及项目组的优先权。

2、 义务

(1) 深入研究相关标准,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代表认证方提出对标准制修订的意见和建议;

(2) 积极参与工作组的会议,并代表SAC/TC261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及时将工作组工作动态及相关信息上报TC261秘书处;

(4) 重大事项或意见及时上报SAC/TC261秘书处,经批准后方可正式向工作组反馈;

(5) 保护标准工作组的成果,未经允许,不能擅自对外泄漏。

三、 联络组专家的资格条件

1、 正在从事电子产品安全认证、检测工作,熟悉GB8898和GB4943等相关标准,具有较高的技术权威性和工作经验;

2、 具有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和中文写作能力;

3、 能够参加联络组或工作组的会议,并承担相关工作。

四、 上报要求

填写《SAC/TC261电子产品安全标准联络组》专家推荐表(附件),其中“申报技术领域”一栏,请参考“电子产品安全标准工作组2007年工作计划”(见附件2),填写GB8898、GB4943修订工作的具体工作项目或制修订标准编号。

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于2007年8月5日前将纸面版和电子版同时上报SAC/TC 261秘书处。

联系人:王晓冬、王冠

联系电话:82262664

E-mail:wxd@cnca.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质检总局大楼国家认监委科技与标准管理部

邮编:100088

附件1 《SAC/TC261电子产品安全标准联络组》专家推荐表

附件2 电子产品安全标准工作组2007年工作计划

二OO七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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