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发布文号】闽经贸能源〔2007〕500号
- 【发布日期】2007-07-26
- 【生效日期】2007-07-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煤矿矿长资格证有效期延期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煤矿矿长资格证有效期延期的批复
(闽经贸能源〔2007〕500号)
龙岩市煤炭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办理2007年度煤矿矿长资格证有效期延期的报告》(龙煤管〔2007〕145号)收悉。根据《煤炭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你局报送的328名煤矿矿长资格证持有人(具体名单见附件),经复训考试合格,符合煤矿矿长资格证管理要求,同意其矿长资格证有效期予以延期,延期至2009年8月。请在本通知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派人来我委领取延期后的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并负责发到有关人员。
附件:煤矿矿长资格证有效期延期人员名单.xls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