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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湖北巴东县宜万铁路野山关隧道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的意见
  •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 【发布文号】安监总传真〔2007〕第7号
  • 【发布日期】2007-08-05
  • 【生效日期】2007-08-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湖北巴东县宜万铁路野山关隧道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的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湖北巴东县宜万铁路野山关隧道事故抢救处理工作的意见

(安监总传真〔2007〕第7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据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和湖北省安全监管局报告:8月5日1时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四公司在湖北恩施州巴东县施工的宜万铁路野山关隧道掘进工作面发生突水突泥事故,造成38人被困。事故发生后,施工企业立即组织自救,已有4人获救生还(已送往医院),尚有34人被困。

接到事故报告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高度重视,李毅中同志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并与现场通电话了解有关情况,并对事故的抢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立即成立在当地政府领导下, 由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抢险指挥部,制定严密的抢救措施,全力抢救被困人员。

二、进一步分析检查突水突泥点情况,核清现场人数、人员分布等情况,制定科学的、有针对性的施救方案。

三、在抢救过程中,要落实相关安全技术措施,保持隧道通风,确保施救人员的安全,严防次生事故。

我局王德学副局长已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协助救援工作,根据救援情况,协调从邻近调动救援力量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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