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南宁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南府发〔2009〕55号
- 【发布日期】2009-05-27
- 【生效日期】2009-05-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南宁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和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和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
(南府发〔2009〕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2008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各县(区)、各行业、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安全发展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发展。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青秀区人民政府等57个单位为2008年度南宁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授予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67个单位为2008年度南宁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授予上林县白圩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等110个集体为2008年度南宁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授予刘晓春等267名同志为2008年度南宁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集体和个人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广大干部职工要学习先进,勇于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南宁市200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和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略)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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