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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
  • 【发布单位】安徽省
  • 【发布文号】皖政明电〔2007〕11号
  • 【发布日期】2007-08-14
  • 【生效日期】2007-08-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安徽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

(皖政明电〔2007〕1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7〕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紧落实政策,逐条对照检查本地区、本部门落实的工作进度,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落实到位。

二、各地要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高度重视食品价格稳定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密切关注动向,采取得力措施,确保《通知》部署的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发〔2007〕22号文件、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本《通知》情况,省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同时,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将贯彻落实情况于8月25日前书面报告省政府,抄省农委。由省农委进行汇总,经省政府审定后上报国务院。

安徽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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