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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关于表彰2008年度宁波市电子政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 【发布单位】宁波市
  • 【发布文号】甬政办发〔2009〕81号
  • 【发布日期】2009-04-16
  • 【生效日期】2009-04-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宁波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表彰2008年度宁波市电子政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关于表彰2008年度宁波市电子政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甬政办发〔2009〕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8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电子政务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鼓励先进,推进工作,经市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各部门电子政务工作情况综合评定,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北仑区政府等14家先进单位、象山县政府等3家应用创新先进单位和周少亥等70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其他单位和个人要向先进单位和个人学习,积极创优,做好电子政务建设各项工作。

附件:2008年度宁波市电子政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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