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7]165号
- 【发布日期】2007-08-20
- 【生效日期】2007-08-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闽政办[2007]165号)
省编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卫生厅:
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对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劳教委)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鄢一忠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主任:李陵军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劳教局局长
施志强 省公安厅副厅长
成 员:方成义 省编办副主任
陈毓寰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施祖美 省教育厅副厅长
邱 玮 省民政厅副厅长
张小平 省财政厅副厅长
赖诗卿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阮诗玮 省卫生厅副厅长
计苏光 省公安厅法制处处长
陈友瑜 省司法厅劳教局副局长
省劳教委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劳教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陈友瑜同志兼任省劳教委办公室主任。以上组成人员工作变动时,由所在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接任,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