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7]173号
  • 【发布日期】2007-08-29
  • 【生效日期】2007-08-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

(闽政办[2007]17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事厅制定的《福建省“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福建省“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
省人事厅
(二○○七年八月十四日)

为落实中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战略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和省委印发的《2007年―2010年福建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结合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突出、按需施教、科学管理的方针,以提高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本领和培育公务员精神为目标,进一步更新培训理念,拓宽培训渠道,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增强培训实效,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大局、服务发展。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实现“十一五”期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全面部署和推进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把研究和解决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作为重要课题,引导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掌握“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努力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

--坚持依法培训、规范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培训工作,推进培训制度建设,规范各类培训行为,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现象。公务员所在单位要努力创造条件,依法保障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权利;公务员要服从组织调训,认真接受培训。

--坚持提升能力、讲求实效。始终坚持把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目标、内容、方式和公务员能力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提升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的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以及心理调适等方面的能力,将公务员能力培养贯穿于培训工作全过程。遵循公务员培训规律,坚持规模和质量、效益的统一,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建立完善质量评估机制,充分发挥培训资源的效用。

--坚持联系实际、改革创新。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重大战略部署和公务员的工作实际,按照“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和“一班一策”的要求,确定培训重点和内容,着力培养和提升公务员的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到学以致用。同时,坚持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探索公务员培训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措施,努力创新培训模式、内容、方法和机制,增强培训工作活力,使公务员培训工作充分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适应“十一五”期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我省党政干部“1725”培训工程实施工作部署和公务员职业发展需求,有计划地分级分类开展公务员培训,五年内对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普遍轮训一遍,使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明显提升,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本领显著增强。进一步健全培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方法,促进培训资源合理配置,培训效益全面提高,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分类别、重实效的公务员培训工作格局,努力为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主要任务。

1.围绕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培训。深入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培训,重点进行《江泽民文选》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和决策的培训;继续开展理想信念、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等教育,促进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加强公务员作风建设;认真组织好党的十七大、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把广大公务员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2.围绕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深化四类培训。按照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以公务员四类培训为主要形式,大力开展公务员培训。进一步规范初任培训,坚持对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进行培训,重点进行公务员精神与公务员行为规范、行政法规、公务员制度知识、公文写作、机关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学习培训,着力提高其适应职位要求、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突出任职培训,重点进行领导科学与领导艺术、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突发事件应对与处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内容的培训,着力提高晋升领导职务公务员的领导能力;深化专门业务培训,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及政府中心工作,有计划地开展与本职工作领域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学习培训,着力提高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强化在职培训,突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国际国内形势以及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等内容的学习培训,大力开展在职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教育、网络远程教育、开放式教育,着力于公务员更新知识、开阔视野、提高素质。加大科级公务员培训力度,提升其适应职位要求、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建设。

3.围绕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深入开展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培训。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公务员的特点,深入开展经济和相关业务、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行政法学、行政伦理学和公务员制度等内容的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公务员的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能力,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的公共管理人才,进一步提升政府公共管理水平。

4.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社区事业协调发展,加强基层公务员培训。按照国家人事部部署,深入实施基层公务员培训工程,提高基层公务员构建和谐社会意识,提高执行政策、依法行政和服务群众的意识和本领,努力建设一支实干型、服务型、复合型的基层公务员队伍。重点加强乡镇、街道和执法部门基层公务员培训。乡镇公务员培训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深入开展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新农村建设、市场经济知识、现代农业发展和危机管理等培训,提高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街道公务员培训要围绕建设和谐社区,深入开展依法办事、开展社区服务、发展社区事业等培训,提高其建设和谐社区的能力。执法部门基层公务员培训要围绕执法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公共服务和依法行政等培训,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监察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意识和能力。

同时,有计划、分层次地对社会工作人才进行培训,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运用法律法规、提供专业服务、整合社会资源、处理复杂问题等能力培训为重点,引导他们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奉献意识和敬业精神,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着力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

5.围绕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继续开展好出国(境)培训。积极开辟国(境)外培训渠道,建立培训合作关系,有计划地选派公务员出国(境)培训,学习、借鉴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管理经验和做法,增强公务员的创新意识和实际工作能力。重点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闽港合作八大平台和闽澳四项合作的有关精神,努力搭建闽港人才培训合作平台,组织举办赴港培训班,促进两地在人力资源开发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

6.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继续抓好学历学位等教育培训。深入了解分析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文化学历层次和专业知识结构现状,本着工作需要、学用一致的原则,有计划地引导和鼓励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年轻公务员,利用业余时间结合岗位工作需要参加有关学历学位教育,进一步改善公务员队伍的专业知识结构。继续开展科技、文化、历史、心理等知识培训,搞好电子政务、普通话、外语等基本技能培训。

三、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纳入本地区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或本部门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培训政策法规,建立完善统一指导、分级管理的公务员培训管理体制。省人事厅负责指导协调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培训工作;市、县(区)政府人事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各政府工作部门要按照有关培训规定和本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方案并组织开展培训,保证各项公务员培训任务的落实。

(二)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实行培训计划登记管理制度,各单位的培训办班计划要按照要求报同级人事部门审核,并报政府纠风办审定公布,未经审核公布的培训办班项目一律不得举办;健全培训情况登记、培训考核制度,认真落实公务员培训证书管理规定,培训施教机构要将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情况及时反馈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要负责做好证书的发放和管理,把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进一步完善培训学分管理、培训质量效益评估制度,运用现代化评估手段,确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不断促进培训质量和效果的提高。

(三)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坚持分类培训原则,针对不同职位、不同层次公务员的能力标准,根据公务员职业发展和工作的需求,制定不同的培训目标、内容,增强培训针对性。积极推广案例式、研讨式、情景模拟式、经验分享式等教学方法,探索建立讲师团巡回授课等方式,增强培训的实效性和吸引力。根据行业系统的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和实施,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推广个性化、差别化培训,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建立开放的公务员培训体系。建立培训信息管理网络,及时把握培训信息,加强对培训信息的统计、分析和研究,提高培训的预测、规划和决策水平,实现培训教育管理现代化。

(四)优化培训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各级行政学院培训公务员的主渠道作用。各级行政学院(分院)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办学原则,突出办学特色,调整培训结构,提高培训质量,更好地完成培训任务;各类公务员培训机构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承担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公务员培训任务;积极探索与人事部共建中国公务员培训古田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对培训施教机构的业务指导,根据培训需要,逐步调整优化公务员培训基地的结构和布局,努力推动培训机构改革创新,创立培训“品牌”,形成覆盖广泛、渠道多样、优势互补的公务员培训机构体系。推行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资格认定制度,有计划地对现有行政院校、培训中心(干校)和有条件承担公务员培训任务的普通高等院校及其他培训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加强现有各类各级培训施教机构资源整合,推动培训施教机构培训质量整体提高。

(五)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加大公务员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力度。逐步建立符合公务员培训特点的师资队伍考核评价体系;落实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采取在职进修、挂职锻炼、业务交流、承担重大科研课题等方式加强对教师的培养,着力培养一批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教学科研骨干。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培训基地实际和公务员培训的特点,有计划地选聘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国内外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充分运用全省干部培训师资库,实现优质师资资源共享。

(六)加大培训管理工作者培养力度。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培训管理工作者的培训,以培训教育基础理论、公务员培训实务和现代培训技能等理论知识为主,五年内有计划地对全省公务员培训管理者轮训一遍,促进对公务员培训理论的研究和公务员培训规律、特点的探索,努力建设一支懂培训、善管理的高素质培训管理工作队伍,不断提高其培训工作管理水平。

(七)推进培训教材体系建设。以需求为导向,坚持少而精、管用的原则,大力加强教材建设,进一步增强培训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始终使各类教材有利于完善公务员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体现时代性与创新性的要求。统筹使用好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和我省统编教材。根据海西建设需要,建立具有福建特色的、统一、规范、配套的培训教材体系。重视地方教材的编审、评估,加强电子教材、多媒体辅助教学软件教材、网上电子课件等多种类型教材的开发,树立精品意识,确保质量。根据不同班次、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选择使用培训教材,并围绕教材内容,修订教学计划,组织教师认真备课,保证教学质量。

(八)加强培训理论研究。围绕公务员培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加强对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切实把握公务员培训工作的规律、特点,运用理论研究成果更好地指导培训工作。组织举办培训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注重依托人事人才工作领域的报刊杂志,发布最新的培训理论研究成果,促进相互交流与成果共享。充分发挥省干部学校系统教育研究会的作用,深入调查研究全省公务员培训状况,探讨推进教育培训发展的对策,努力为政府部门制定公务员培训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提供咨询和建议。

(九)保证公务员培训经费投入。根据公务员法关于将公务员培训等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的规定,下大力气解决公务员培训经费不足、投入不够等问题,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公务员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政府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保证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需要。同时,对重要培训项目,要给予重点保障。对培训经费必须编制使用计划,专款专用,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证培训任务的落实。

(十)加强培训行为监督检查。落实《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定》,加大培训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具有公务员培训资格而开展培训的组织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坚决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实行培训计划登记公示制,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本纲要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及时总结成功经验与先进做法,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整改,努力把纲要落到实处。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