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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加快推进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2007〕24号
  • 【发布日期】2007-09-11
  • 【生效日期】2007-09-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加快推进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

福建省加快推进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

(闽政〔2007〕2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加快推进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抓紧制定加快推进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的配套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本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十一日


加快推进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号)以及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现就加快推进我省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我省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

加快服务业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客观要求,是实现经济增长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迫切需要,是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就是通过项目的生成、转化、落地,发挥重点项目对服务业发展的“率先作用”、“骨干作用”、“基础作用”和“持续提升作用”,增强我省服务业综合实力和发展后劲,提升服务业的发展层次,促进我省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各级、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海西建设纲要的部署,以“四谋发展”为实践主题,以“四个关键” 为工作要求,以“四个重在”为实践要领,围绕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丰富消费性服务业,改善农村服务业,抓紧建成投产一批服务业重点项目,开工建设一批服务业重点项目,策划生成一批服务业重点项目。“十一五”期间,服务业完成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60%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高于GDP增速,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0%以上,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比2005年提高4个百分点;服务贸易总量达到66亿美元,年均增长20%以上;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38%以上,比2005年提高6.8个百分点。

二、加快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

(一)交通运输业

1.港口水运业。努力建设面向世界、连接两岸三地、促进对外开放、服务临港产业、促进经济发展的规模化、大型化、信息化程度较高的现代化海峡西岸港口群。加快厦门国际航运枢纽港和福州、湄州湾(南北岸)主枢纽港以及宁德港、漳州古雷港和泉州新港等港口建设,改善港口设施水平。近期重点推进“二集二散”建设,提高港口集约化水平。突出集装箱、油气、煤炭等专业化码头发展,整合资源,提高港口运输效率。扶持发展运输船队,培育发展一批港口运输企业。增加远洋及区域性干线集装箱班轮航线,发展远洋运输。拓展海域和陆域腹地,扩大港口货源,增强港口综合服务功能,增加港口货物吞吐能力,提高港口服务水平。“十一五”期间,要以厦门港、福州港和湄洲湾(南、北岸)港的深水航道建设为重点,加快沿海港口公用航道建设;加大以闽江、九龙江航道整治为主的内河河道综合整治,提升航道等级。增加水运工具拥有量,拓展水运航线,促进水运服务能力较快增长。

2.公路运输业。推进“三纵八横”高速公路、“两纵两横”国道、“八纵九横”省道和通村通乡硬化公路建设及改造,增加公路客、货运通道,完善路网结构,改善通行条件;积极组织实施交通部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布局规划,推进厦漳泉国家公路枢纽和福州、龙岩、三明、南平国家公路枢纽布局建设,推动公路运输业加快发展。在提高现有路网综合服务水平,改善与其它运输方式协调发展的同时,培育发展一批公路运输企业,扩大营业性机动车辆规模,完善公路交通服务,努力拓展客、货源。

3.铁路运输业。加快与长三角、珠三角、中西部地区、中北部地区的铁路通道对接,改造提升既有铁路等级,依托沿线铁路干线建设,增加配套铁路支线,拓展铁海联运等多种运输方式,增强装卸能力,提高运输效率。积极吸引并争取不同地区的客源和货源,增强铁路与沿线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的联系,增加铁路货物运输生成量。

4.航空运输业。加快建设以福州长乐、厦门高崎机场为枢纽,以泉州晋江、武夷山机场为骨干,连城、三明等一批机场为补充的海峡西岸民用运输机场区域性网络。发挥机场设施能力,鼓励更多航空公司建立基地,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增加开辟国内外新航线和航班,拓展海峡西岸“海空联运”和“一票通”业务,扩大服务领域,提高综合运营能力。

(二)现代物流业

1.物流园区。在重点港区、快速铁路、高速公路、航空枢纽地区建设一批现代物流园区。“十一五”期间争取建成厦门现代物流园区、福州江阴保税物流园区,福州、福清、泉州三个出口加工区和莆田秀屿国家级木材加工区等项目;加快推动泉州石湖港区石材物流园及各地物流园区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厦门象屿保税物流园区“保税、免税、免证”政策优势,加强国际物流功能开发,积极拓展生产资料配送、货物分拨、进出口集运等物流业务,努力建成海峡西岸重要的现代国际物流园区。

2.物流中心(配送中心)。整合各类物流资源,发挥经营业主的物流资源优势,做大做强一批现代物流中心。鼓励与台、港、澳、外及国内企业联手建设沿海港口区域性物流中心。到2010年,基本建成福建邮政物流中心、福州保税物流中心等现代物流中心示范项目。加快形成农资、医药、食盐、石化原料、成品油、煤炭、铁矿石等重要专项物流网络。

3.第三方物流企业。在我省现代物流业发展重点地区和重要产业集群地区、重要工农业产品生产基地,筛选一批第三方物流示范企业,通过扶持示范企业建设物流信息网络和仓储、交通等物流服务设施,引导全省第三方物流业的发展。

4.粮食现代物流体系。重点建设福州、厦门、泉州等五个散粮入闽主要通道,福州松下港区、厦门港两个临港国际性物流节点,以及泉州石井港区粮食中转库和专业化码头等区域性粮食现代物流节点,做大做强福州、官桥等四大中心粮食批发市场,培育一批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逐步完善综合批发市场体系;建立健全粮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逐步发展散粮火车、散粮汽车、散粮集装箱及无缝连接的运输方式,促进粮食流通通道网络化,原粮散装、散卸、散储、散运“四散化”,作业机械化,运行信息化,管理集约化,设施技术标准化。

5.物流信息系统。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基本实现物流业务的电子化服务。培育一批专业化物流信息服务供应商,充分组织各类信息资源,为物流企业推出具有行业特色的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福建电子口岸平台、福建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等物流信息系统项目,加强物流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动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各类物流数据信息交换过程的标准化转换,实现物流信息的无障碍交换与传输。积极发展物流信息服务业,实现信息流与物流的同步统一。推动物流企业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并与公共物流信息平台以及其他应用信息平台对接。

(三)信息服务业

1.公共信息服务设施。完善高层次信息化人才培养和产学研结合研发基地建设,将省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成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技术人才培养的高地。推进福建省集成电路设计中心、福建省超级计算中心等一批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重大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功能,为构建海峡西岸竞争力强的产业支撑体系提供信息服务,为信息服务业加快发展提供可靠的支撑平台。加快实施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全面提升有线电视网络的业务承载能力、交互应用能力,使有线电视网络成为集公共传播、文化娱乐、信息服务于一体的多媒体信息平台。

2.信息服务支撑体系。发挥福建省软件协会、福建省信息协会、福建省互联网协会、福建省通信行业协会、福建省信息产业人才服务中心等行业协会功能,构筑福建省信息化及信息产业人才信息库、福建省软件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信息平台。建立和完善信息化标准体系,打破行政部门之间、行业之间、行政部门与行业之间的信息资源壁垒;逐步建立健全集产业政策、投融资体系、科研开发、人才培训、公共技术服务、现代物流服务为一体的信息服务支撑体系。

3.电子商务平台。以产业链为基础、供应链管理为重点,整合上下游关联企业相关资源,实现企业间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行业的信息化及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扶持服务中小企业和农村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福建省中小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PASP)在中小企业中的推广和运用。发展行业和产业集群及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整合行业和地区电子商务网络资源,建设福建省电子商务运营中心服务平台,深化福建省网上投资贸易洽谈会平台的运用与服务。建设福建电子商务认证中心二期工程。加快建立电子支付体系,推进银行网络之间互联互通,解决各类银行卡的兼容,实现消费一卡通。推动企业和个人信用征信平台等项目建设。

4.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体系。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增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完善政务公共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政务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及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优先建设覆盖全省的“五险合一”社会保障信息服务体系。整合与建设全省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劳动力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服务体系、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建设,完善人才市场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加强各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实现网上行政审批。

5.邮政电信业。发挥邮政系统点多面广、联系千家万户的网络优势和邮政企业拥有的信息流、资金流、实物流“三流合一”的资源优势,不断拓宽经营服务领域,强化邮政服务质量管理。实施邮政业务重组、市场拓展、流程重组、资本运营、科技兴邮、以及项目带动发展战略,有效提升邮政服务能力和信息化水平。认真规划邮政网点布局,合理增加邮政营业网点,积极推进邮政网点进社区,发展邮政报刊亭,进一步完善邮政基础服务设施。

完善电信服务公共网络,加快以IP技术为主用户宽带接入网的建设,推进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建设和应用,逐步实现网络的平滑过渡;加强公共宽带基础网络建设,提高宽带接入网络的覆盖率。发展宽带无线接入技术产业,以此带动无线通信产品制造业、软件业以及信息服务业的联动发展,促进全省无线宽带产业链的形成。优化现有固定电话交换网络,建成覆盖城乡智能化传输网和多媒体通信网;建设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逐步建设适应3G组网要求的 MSTP 传输平台,完善满足3G业务需求的承载网、核心网,加快发展移动互联网。统筹建设全省全球定位系统(GPS)连续运行基准站。重点加快阳光绿色网络、应急通信、海峡两岸电信合作等工程建设。

6.软件与系统集成业。以福州、厦门两大软件园为载体,重点推进一批骨干企业为代表的信息服务外包、动漫游戏、集成电路(IC)设计三大领域的发展,实施“软件研发中心”建设工程,积极扶优推强;充分发挥福建软件国际合作联盟的作用,抓好服务外包领域的项目建设;完善福建省动漫游戏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加大动漫游戏产业孵化力度,争取建成福州和厦门两个国家级动漫游戏产业基地;依托省集成电路设计中心和厦门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引进和孵化一批IC设计企业,努力使我省成为国家IC设计的重要产业基地;大力发展嵌入式软件,积极促进软件与系统集成企业为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和新兴产业的扶持培育提供优质服务,强化我省在金融、社保、电信、邮政、电力、公安、工控等行业应用软件和系统集成的领先优势,造就一批有特色、有优势的软件产品群。

(四)金融服务业

1.银行业。推进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经营机制改革,建立起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现代银行组织结构。进一步建立健全银行业机构体系,鼓励和支持地方中小法人银行业机构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者,改革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壮大规模,逐步打造成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核心指标达到优良标准的现代金融企业;支持福州市商业银行等跨地区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我省大型企业集团组建财务公司,创造条件组建金融租赁公司。吸引更多境内外法人银行业机构来闽设立机构。推进闽港澳台金融合作平台建设,多领域、多层次加强两岸三地银行业在股权、业务、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合作,争取国家将福建作为两岸金融合作的试验基地,允许福建在对台金融政策方面先行先试。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拓展信贷服务领域,增加有效信贷投放,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发挥信贷导向功能,优先支持和有效保障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启动“金融支农”工程,引导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合理布局涉农网点。探索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增强服务“三农”功能,构建资金来源多元化,机构层次多元化的支农金融体系。

2.保险业。拓宽服务领域,积极发展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和保险中介市场。大力发展各类保险业务,创新保险营销服务方式,建立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保险服务体系。争取设立保险法人机构,支持总部设立在我省的保险机构及在福建本土注册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股份制保险公司,积极引进各保险机构来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健全保险市场体系。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支持保险业参与企业年金业务,完善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模式,积极探索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有效方式。发展“三农”保险,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险种,扩大覆盖面。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完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在高危行业推动强制责任保险。

3.证券业。完善在我省注册的证券公司法人治理,提升其风险管理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支持其规范、创新发展。吸引省外有实力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投资基金等来我省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支持我省优质企业实现境内外上市,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在资本市场上突现和提升“海西板块”。“十一五”期间争取新增境内上市公司50家以上,从资本市场筹资(含再融资)500亿元以上。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继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发展期货交易,引导企业及投资者利用期货产品规避市场风险。整合现有各类产权交易机构,实施省产权交易中心整合改造,更新电子竞价和交易信息传输发布系统,探索为企业提供股权转让、股权融资等服务,推动多层次区域资本市场发展。

4.其它非银行金融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我省中长期项目,促进创业投资发展。整合地方金融资源,探索组建地方金融控股集团。探索设立“海峡西岸产业投资基金”,服务我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信用担保机构发展,整合银行、担保、信用中介等市场资源。鼓励和支持信用评级等信用中介机构和消费信贷担保机构的发展。积极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小额担保公司。推动融资租赁业发展。

(五)商贸流通业

1.连锁经营业。做大做强各类专业性或行业性大型连锁企业,推动连锁企业从中心城市向中小城镇和农村人口集中地区发展经营网点,加快商贸服务业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

2.传统流通业。引进先进理念、先进组织管理方式和先进适用的技术与标准,通过股份制改造、组建企业集团、引入电子商务等形式,在全省商贸、餐饮、交通运输、邮政通信等传统服务业领域改组改造20家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以资本为联结纽带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

3.工业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培育能够加快产业集聚,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扩大闽货销售的大中型专业批发市场。在全省石化、机械、电子、纺织、鞋帽、建材等产业集群区,建设国家级、省级专业批发市场,重点推进福州钢材市场、南安建材城、三明海西金属材料制品市场、宁德电机、船舶专业市场等的建设和改造。

4.再生资源回收业。结合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在城市社区设立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经营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在城市郊区建设对再生资源进行集中回收分拣、简单分类加工、配置资源流向的集散市场;在回收站点与集散市场之间,合理布局建设规模化回收中转站,将回收的再生资源进行简单分类和中转发运。初步形成以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集散市场为核心,加工利用为目的、点面结合、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的产业化。推进福州、厦门、三明等城市开展试点,逐步向全省各城市推广。

(六)商务服务业

1.中介咨询服务业。以扩大规模、壮大实力、满足企业服务需求为目标,在中心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城,通过经营机制改革、优势资源整合、境外先进经营模式引进创新等措施,引导建成一批规模较大的法律、会计、审计、信息、咨询、广告等中介服务机构和调查论证、形象设计、战略策划、投资顾问、评估、公证以及证券、典当、租赁、风险投资、融资担保等专业商务服务机构。鼓励境内外知名企业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

加强工业园区、产业基地的商务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发展为产业集群服务的生产经营策划、产品设计、市场调查、广告创意、资质培训、专项代理、标准与计量等产业集群服务业。

2.会展业。发展以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贸易型为主的会展业,加快构建以福州和厦门、泉州、漳州为主体的会展中心区域,培育发展在国际上有影响的会展业。提升“9・8”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6・18”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5・18”中国福建商品交易会、中国(福州)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漳州花博会、中国(莆田)工艺品博览会以及各地现有展会的办会水平,办好中国福建海峡两岸茶博会,增强辐射力。力争在“十一五”末形成省际区域性会展中心,并形成若干个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会展品牌。

3.保安服务业。积极建设保安技术防控监控示范工程、拓展保安服务领域示范工程、保安队伍职业化建设示范工程等三大示范工程,在全省规划建设一批保安技术防控监控中心和保安押运基地示范工程,加强保安专业运输车辆装备,建立完善押运卫星定位系统示范工程,初步建成全省管理规范化、经营产业化、服务多元化、手段科技化、公共安全社会化、保安技能专业化和保安人员职业化的保安服务体系。

4.就业服务业。在区域中心城市加快建设一批规模较大、信息化水平较高、服务规范的综合性劳动力市场;完善县级就业服务机构和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加快建设困难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山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等专业性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健全劳动力供求信息采集发布系统,扩大服务网络覆盖面;整合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全省统一的就业服务网络平台,实现全省就业信息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5.服务外包业。按照国家服务外包业“千百十工程”总体发展布局,在福州、厦门等城市建设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基地,争取福州、厦门列入“国家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吸引50家以上世界跨国公司将其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到我省,培育500家以上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专业企业。重点发展计算机软件、与设备相关的嵌入式软件设计等软件开发外包,软件与系统集成等信息技术外包,动漫创意、网络游戏创意等设计外包,国际中转、国际采购等物流服务外包,金融后台服务、管理服务等技术性流程外包,提高服务外包在现代服务业中的比重。

(七)科技服务业

1.科技企业孵化器。建立面向高新技术领域的专业孵化器和面向区域经济的特色产业孵化器。在完善福州、厦门、泉州等主要城市为核心的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建设10个具有产业特色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提升和完善福州、厦门软件园基地、福建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功能,推动泉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国家级)建设。推进厦门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福州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加快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厦门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发展;促进海峡西岸天然药物(三明)孵化器等项目建设。

2.技术创新服务业。采取政府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的方式,立足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并重,建立一批新能源、功能材料、自动控制等行业技术开发基地,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形成以技术服务为主的产业技术服务体系。重点建设海峡西岸工业技术研究院和电子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业、生物医药等技术研发与协作研究平台。以省级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依托、建立健全覆盖全省的生产力促进网络,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科技中介服务。建设福建省软件、生物医药等技术研发与协作研究平台,在福州、厦门、漳州、泉州等设区市高技术产业集群区组建研发服务机构,在三明建设海峡两岸药用植物种质基因库及天然药物区域技术创新联盟。

3.科技信息服务业。建设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科技文献数据、专利信息服务、自然科技资源等信息共享系统。做大做强若干个综合性和专业性科技信息服务机构。支持设区市培育一批信誉度高、开拓能力和综合实力强的科技咨询骨干单位,引进一批国际著名管理咨询及IT咨询方面机构。加大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立覆盖全省的农业信息服务网络。

4.科技风险投资业。吸引国内外财团、风险投资基金及民间资金兴办各种形式的科技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公司,形成以民间资本投入为主、政府引导投资为辅的风险投资发展格局。支持银行机构投资、技术评估机构、科技中小企业融资、贷款担保机构等各类资本运营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形成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

5.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专利代理服务业和专利技术交易服务业,拓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服务范围。专利技术实施推广、企业专利战略咨询和专利资产评估服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专利侵权认定机构建设等方面要有较大的发展。

6.检测服务体系。以国家级质检机构和检验检测系统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建设为重点,逐步建立健全全省检验检测服务体系。重点建设国家塑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加工食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浆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国家级质检中心,以及实施软件产品检测设施等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三、努力推进消费性服务业建设

(一)市政公用服务业

1.公共交通服务业。加快建设设区市所在城市过境公路和连接机场、港口、铁路、高速公路的快速干道,重点建设福州南客站、厦门西客站综合交通枢纽,优化既有铁路福州站、厦门站的服务功能;突出泉州等城市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多种运输方式交互的综合交通网络系统逐步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衔接”。加大公交场站建设力度,加快公交优先道路和有线通信信号系统建设,积极发展快速公交系统(BRT),建立便捷公交网络,切实提高城市公交服务质量。加快规划建设福州、厦门、泉州三大城市轨道交通,争取沿海城际公共交通纳入国家中长期建设规划。

2.城镇供排水及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城镇水源工程和跨流域引水工程,提高城镇供水能力和保证率,重视污水回用、雨水资源和海水淡化等非常规水源的开发和综合利用。加强城市内河防洪排涝,实施内河截污与引水综合整治工程,科学配置排水泵站设施,合理调整排水功能分区,确保雨污分流排放。

3.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市场化进程,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完善设施布局,加快管网、垃圾收集中转站等配套建设,提高设施服务效率和水平。到2010年,市(县)基本建成一座以上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加快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厂改扩建工程和设区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尽快实现集中安全处置。按照中心城区向城郊(乡镇)拓展,中心城镇向农村延伸的发展趋势,将有条件的城镇和农村引入城市化环卫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农村垃圾“村收集、镇中转、县市处理”的运行模式。

4.城镇燃气业。围绕LNG总体项目的实施,加快推进福建LNG一期、二期接收站的建设或前期工作,同步配套建设连接福州至漳州的输气干线和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五个沿海城市天然气供应管网系统,规划建设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推进公交车辆、出租车使用天然气。三明、南平、龙岩等其他城市实施LNG槽车运输供气,努力提高城市气化率,改善城市能源消费结构。

(二)城市社区服务业

1.社区服务基础设施。新建一批规模较大、信息化水平较高的综合性社区服务机构,重点建设城区、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站等设施,加快信息联网,拓宽服务领域,完善配套服务功能,逐步形成以区级社区服务中心为龙头,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主体,以居委会社区服务站为依托的社区服务设施体系。发展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救助与福利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社会化服务、就业与再就业及社会保障等社区服务体系。

2.社区配套网点。适应城市社区发展和居民消费习惯的需要,积极推进“便利消费进社区、便利服务进家庭”的社区商业“双进工程”。按照规范标准,整合现有社区商业资源,加快社区生鲜食品超市、便利店、快餐店、理发店、洗衣店、维修、邮政、家政、再生资源回收等配套网点建设。发展社区超市、连锁便利店和社区商品配送服务,创建一批名菜、名小吃、名店、特色街,建设美食名城。

3.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以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就业服务、法律咨询、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及退休人员管理等为主要服务内容的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力争每个区(市、县)街道都有一所上规模、上档次、多功能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文化、体育等场所和设施,应对社区开放,实行无偿或低偿服务。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及高科技园区的实验室和科研基地,作为科普基地向所在社区开放。

4.社区卫生服务业。建设以二、三级医疗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技术支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其他社会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诊疗设备装备和卫生技术人员培训。鼓励二、三级公立综合性医院向社区延伸,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开展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点)建设,到2010年,按照规划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00%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5.老年服务设施。积极支持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发展老年服务业,鼓励社会资本以及港澳台资金兴办老年服务机构,支持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建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生活、学习、娱乐、健身的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等。建设一批功能齐全、设施较好、服务配套的综合性老年服务机构,新建和改扩建一批敬老院。到2010年,全省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10张以上,有条件的市县区发展得更快一些,基本建成以政府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为示范,以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为骨干,以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以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三)房地产业。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以地方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廉租住房资金。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标准,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供应管理,完善配套政策。落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保障政策和建房用地,制定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目标责任制。

(四)旅游业。充分发挥福建独特的旅游资源和对台旅游区位优势,打造蓝色滨海旅游带和绿色生态旅游带,培育闽北、闽东、闽南和闽西四大旅游产业集群,构建福州、厦门、泉州、武夷山四大旅游中心城市,逐步形成“一区、两带、四群、四中心”的旅游业发展格局,建设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海西旅游区。基本完成泰宁世界地质公园配套设施、屏南鸳鸯溪―白水洋景区、厦门园博园、福州船政文化旅游区、武夷山“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旅游综合开发、上杭古田会址红色旅游区、海峡旅游商品城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三坊七巷文化旅游区、福建(永定、南靖等)土楼民俗文化旅游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开展东山金銮湾旅游度假区等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实施精品战略,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不断提高武夷山双世遗等十大旅游品牌、八闽十条精品旅游线路的知名度,吸引更多游客。

(五)文化体育服务业。积极发挥文化场馆和文化设施作用,繁荣公共文化事业,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建成50个有影响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推动出版发行业加快发展,建设海峡图书城等项目。实施年百所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工程,完善农村文化服务。抓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农村电影 “2131”工程。建成福建大剧院、省广电中心等项目。加强地方特色戏剧剧种剧目保护开发和表演场所建设。推动发展网络广播、网络电视、IP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等数字新媒体新业务,培育网络付费电视市场。加强体育设施资源整合和建设,推动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竞技体育实力和水平。

(六)职业教育服务业。加快职业教育改革与建设,重点扶持100所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10所左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30所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5所左右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3至4所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抓好80个中职省级重点专业和100个省级高职精品专业建设。在软件业、制造业等职业教育九大领域,建设资源能够共享,集实践教学、师资培训、区域性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推进“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工程的建设。

四、加强农村服务业建设

(一)农村流通服务体系

1.农资连锁配送服务网络。加快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整合改造农资流通服务网络,积极推行农资连锁超市、连锁店及配送中心的农资流通模式,完善农资供应服务网络运行机制,提高农资流通效率和质量监管与保障能力。

2.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在全省水产、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畜禽、中药材、花卉、林产等主要农产品产区和集散地建设一批大型专业批发市场,重点推进福州农副产品批发中心、厦门中埔农产品批发市场、泉州农产品市场等批发市场建设,积极发展厦门、泉州、福州、霞浦闽台农(水)产品交易中心。

3.农村消费品市场。在县城和中心镇积极发展食品超市、便利店、自选店等新型业态,以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等经营方式改造农村传统零售网点。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按现代流通方式对原有经营网点的改造、提升、整合、优化,鼓励有实力的零售企业运用特许经营、销售代理等方式改造农村代销店,形成以配送中心为中心、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品销售网络。加快农贸市场建设,新建和改扩建农贸市场300个。

(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1.农作物生产咨询服务。聘请农业科技专家在“庄稼医院”坐堂问诊,向农民提供农业生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科学施肥用药等咨询服务。加强规范化建设,开展达标活动,推行“庄稼医院” 树牌建网,完善各种软硬件设施。加强对“庄稼医生”的培训和管理,实行“庄稼医生”持证上岗。

2.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继续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完善农村科技服务机制。实施“五新”技术推广、一县一业、一镇一品和科技入户示范工程,扶持星火计划等科技兴农项目。加强各类农业科技园区、科技成果示范基地、星火产业带建设,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运用。

3.动物疫病防控和植物保护服务。加强畜禽、水产、野生动物疫病防控。加快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生物安全实验室、出口基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等建设,提高重大疫情的预警预报、快速处置能力。加快莆田木材检疫除害处理项目的建设,逐步完善出入境检验检疫和省际边界动植物临时检查站点的配套设施,有效防止国内外新的动植物疫病的侵入和蔓延。加强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控,建设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中心,建立一批地方名特优品种种质资源鉴定、保存中心、原种繁育和引种隔离基地。建设省级、市级、县级农业有害生物预警控制分中心、区域站。

4.农业科技中介服务。培育一批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增强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科技信息服务能力。发展各类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所)和科技咨询企业,为农民提供技术信息咨询、技术服务。

5.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准入机制,制定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推行重要农产品质量认证和标识制度,重点建设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品认证体系、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和省、市、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和服务水平。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质量管理安全控制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

(三)农村信息服务体系

1.农村信息化工程。逐步在全省建立起适应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需要的信息服务站,建成以县(市、区)三农服务网联席会议为中心,以农业服务热线为骨干,以各乡镇为汇聚点,各行政村为节点的农村信息服务网络,实现县、乡、村都有1个农产品服务站(点)。完善三农服务网。

2.农村科技信息服务体系。整合现有农业信息服务资源,在全省县(市、区)建设 100家以服务设施和服务信息网络配套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集农业经济技术信息、产业开发、市场营销、科技示范、信贷资金、政务服务等六大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农业科技服务中心示范项目,完善省、市、县、乡(镇)四级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3.金农工程。新建省级农业数据中心、粮食流通数据中心、农产品监测预警系统、农业信息采集系统和农业科技信息联合服务系统,并建立相应数据库;配置农产品及生产资料市场监管系统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服务系统信息采集终端,开发和整合信息资源,建设延伸到县乡的农村信息服务网络和农村信息员队伍。

(四)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体系

1.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程。全面实施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计划,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建设一批起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加强对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岗前、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转移就业能力和外出适应能力。2010年前每年实现36万左右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非农技能培训。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平台基础建设,建立和完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逐步将劳动力市场网络延伸到乡镇农村,形成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服务网络。

2.农村劳动力转移信息服务体系。在全省所有县区市示范建设100家农村劳动力转移信息服务网站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信息服务中心,构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就业、维权信息服务平台,主要建设省级中心网站、省农村劳动力转移信息服务中心局域网,设区市、县(市、区)农村劳动力转移信息服务网站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信息服务中心局域网,农村劳动力培训学校、重要乡镇、企业网点等网站示范工程。

(五)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1.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加快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建设51个县(区)级医院、36个县(区)级中医院、45个县(区)级妇幼保健院、500个乡镇卫生院、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调整乡镇卫生院布局和功能,实施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加强村卫生所建设,使全省每个建制村都有1个卫生所或乡镇卫生院巡回医疗点。

2.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设覆盖所有乡(镇)及大部分村的县级紧急救援中心,建立健全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直报系统建设,将网络延伸到所有乡镇,提高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严格乡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准入制度,稳定乡村医生队伍,规范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强化质量监管,确保医疗安全。

3.农村药品监督网和农村药品供应网。完善和扩大药品供应网,确保药品供应渠道畅通。实现药品配送到所有行政村。加强农村药品市场质量和价格的监管,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使用的药品实行跟标采购制度,防止假劣药品或质次价高的药品流入农村。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药品供应主渠道作用,通过“两网”建设,提高供应农村药品的质量,确保农民群众用药安全。

4.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150个乡镇中心服务所,改造提升29个“二级”以下县级计生服务站,切实形成以县级计生服务站为龙头、乡镇中心服务所为骨干、乡镇计生服务所为依托、村服务室为基础的计生技术服务网络。各设区市计生服务站和省计生研究所建立优生、优育实验室。

(六)“三农”服务中心。整合乡镇已有的机构、人员、服务等资源,把服务网络向农村、企业、专业大户、科技示范户、农村“六大员”队伍等延伸,与县公共服务机构对接,形成服务“三农”的工作合力,提高为农村提供科技、信息、营销、农资、劳务、法律咨询、办证、流动人口管理“一站式”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在继续抓好现有43个省级乡镇“三农”服务中心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乡镇“三农”服务中心建设,争取到2010年基本覆盖所有农村乡镇,并逐步把服务平台延伸到村、户。

五、促进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服务业重点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成立“福建省人民政府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省服务业发展改革和省级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加快服务业发展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发展改革委,配备必要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相应成立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服务业的领导。

建立项目责任制。各级政府要有落实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点建设的专门协调机制,明确项目的责任主体,加强对服务业建设的领导、指导和协调。各主管部门要密切跟踪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共同推动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对服务业发展建设的考核督查,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取得实效。

(二)创新服务业重点建设的体制机制

切实建立公开、公平、规范的服务业准入制度。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服务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凡是向外资开放的领域,都要向内资开放;凡是对本地企业开放的服务业领域,都向外地企业开放;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各类资本均可投资所有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

加快国有服务企业和事业单位改组改造。对竞争性领域的国有服务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实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拆分自然垄断行业业务,将非自然垄断业务推向市场,为社会资本投资传统垄断服务行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非国有资本参与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和事业单位、机关后勤的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等“三化”改革。

以“6・18”项目成果交易会为载体,构建服务业项目成果转化平台,强化项目推介、成果对接、人才集聚和资金导向功能,促进服务业重点项目持续生成、转化、落地。

深化服务价格和收费改革。对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及可实行市场化运作的项目实行更加灵活的价费政策。合理确定文化、教育、医疗等领域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服务价格,完善服务业价格管理体制。

(三)提高服务业重点建设的开放水平

加大服务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发挥“9・8”、“5・18”等招商平台作用,吸引外商到我省投资服务业重点项目,吸引境内外大财团、大公司到我省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通过项目引进,促进我省服务业管理体制、企业机制、组织形式及服务品种创新,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外竞争力的服务企业。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扶持一批出口导向型服务企业发展,促进我省对外贸易向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两条腿走路”的新型贸易结构转变。发挥我省人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快建设一批服务外包业发展基地,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建设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旅游、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输出等服务重点项目,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四)深化闽台闽港闽澳服务业重点项目合作

发挥“五缘”优势,扩大对台小额贸易和促进对台直接贸易。扩大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的直接往来,拓展海上试点直航,推动闽台空中直航,开展“两马”航线包裹业务。拓展闽台旅游合作空间,推动旅游景区和旅行社的业务对接。广泛开展与台湾的文化交流,深化闽台科教文卫体等领域合作。及时了解和交流闽台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的投资合作意向,促进闽台服务业重点项目的对接。

有选择、有重点地推出一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与香港合作,积极拓展闽港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发展合作平台;加强闽港两地在金融业务以及信息交流等方面的合作,搭建闽港金融合作平台;大力拓展闽港转口、转运、服务和技术贸易,逐步建立闽港贸易合作平台;通过联合开拓国内外市场,建立闽港中小企业发展平台;积极推出旅游合作项目,拓展闽、港、外连线游,建设闽港旅游发展平台;推动闽港物流企业合作,构筑闽港物流业合作平台;吸引香港各方面的人才到我省相关机构工作,组织人员到香港学习培训,促进闽港两地专家之间交流,建设闽港人才合作平台。

发挥澳门与葡语国家紧密联系、澳门欧洲资讯中心和澳门世贸中心联系世界发达国家的桥梁作用,促进我省中小企业与世界各地企业发展贸易关系;开展与澳门的旅游文化交流活动,做大做强“妈祖文化旅游”品牌,深化闽澳旅游合作;加强闽澳旅游娱乐、酒店管理、教育文化等重点领域的经常性交流,加强闽澳服务业合作的规模和水平。

(五)拓宽服务业重点建设资金渠道

在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用于推进本省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项目的前期工作,并配套国家安排我省的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整合预算内资金,调整政府投资结构,重点配套国家和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逐步扩大引导资金规模,吸引社会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

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服务项目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先安排贷款资金支持鼓励类新建、扩建、改建项目。

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项目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产权置换等方式进入境内外资资本市场进行市场融资,筹措项目资金。鼓励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对重点服务业项目开展业务;省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担保资金用于扶持发展重点服务业项目。

(六)强化服务业重点建设的资源要素保障

对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物流企业,以及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软件研发、产品技术研发及工业设计等企业及其与之相关的重点建设项目实行财税优惠。

保障服务业重点项目用地。调整用地结构,合理安排服务业用地,对列入省级服务业发展规划的服务业聚集区的重大项目和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项目在用地安排上给予倾斜;省级重大服务业项目按省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相关规定安排用地指标。重视整合服务业资源,注重节约用地、集约用地。

对列入国家鼓励类重点服务业项目,优先安排供应水、电、气、热资源,逐步实现与工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基本同价。按照节能减排的要求,重视服务业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七)强化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的智力支持

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大力引进高层次、高技能、通晓国际通行规则和熟悉现代管理的高级服务业人才。鼓励各类人才带项目、带技术等来我省创业。

加快培养服务业急需的信息服务业、现代物流、服务外包等方面人才。加强对服务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积极发展职业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快服务业相关学科建设,增设紧缺专业,培养急需人才。完善人才信息库和人才服务机构建设,推进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制度。

(八)加强服务业重点建设产业引导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结合我省服务业发展实际,制定公布服务业发展行业导向目录、资金扶持方向、标准化规范。出台我省服务业重点发展行业及项目目录,吸引境内外资金参与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

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设,逐步建立服务业标准体系。对新兴服务行业建设项目,鼓励龙头企业、地方和行业协会先行制订服务标准。对暂不能实行标准化的服务行业,广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

增强法制观念,树立质量和信誉意识,把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作为衡量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切实加强服务业诚信体系建设。

(九)强化服务业重点建设的统计监督和行政督查

建立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服务业统计监督制度,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建立服务业统计机构,充实服务业统计力量,强化服务业重点建设的统计监督,建立服务业发展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附件1.“十一五”期间部分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目标

2.部分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


附件1:

“十一五”期间部分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目标

港口水运业:“十一五”期间,新增港口货物吞吐能力1.8亿吨,其中集装箱吞吐能力790万标箱;2010年全省沿海港口货物年吞吐量达到3.6亿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达1365万标箱,力争双双实现倍增。福州港、厦门港建成亿吨大港。

到2010年,水上运输运力总规模达到516万载重吨,形成大吨位散货运输船舶、油品运输船舶和内河标准化运输船舶占主导地位的运力结构,平均吨位达到4000吨(海上船舶)和200吨(内河船舶),平均船龄不超过10年。2010年全省水运企业完成货运量1.6亿吨、货物周转量2171亿吨公里以上;客运量1224万人次、旅客周转量1.58亿人次公里以上。

公路运输业:力争到2010年,高速公路里程达到2450公里,全省营业性机动车超过20万辆;“十一五”期间全社会公路货物运输量、货物周转量和全社会道路客运量、旅客周转量年均增长10%左右。

铁路运输业:到2010年,基本建成“一纵两横”快速铁路网,全省铁路进出省通道增至6个,铁路正线里程达到2500公里以上,铁路旅客运输量1900万人次,旅客周转量115亿人次公里,铁路货运量4600万吨,货物运输周转量260亿吨公里以上。

航空运输业:到2010年,全省民航旅客吞吐量达2000万人次以上,五年翻一番,其中厦门机场、福州机场和泉州机场分别达到900万人次、600万人次和200万人次以上;全省航空货邮吞吐量达35万吨以上。

现代物流业:到2010年,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速度高于全省生产总值增速1-2个百分点。全社会物流费用与全省生产总值的比率降低至17%左右。

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力争到2010年,全省粮食“四散化”比重达到30% ,其中跨省区水运“四散化”比重达到50%。

传统流通业:在全省商贸、餐饮、交通运输、邮政通信等传统服务业领域改组改造20家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以资本或商品为联结纽带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

证券业:“十一五”期间争取新增境内上市公司50家以上,从资本市场筹资(含再融资)500亿元以上。

服务外包业:吸引50家以上世界跨国公司将其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到我省,培育500家以上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专业企业。

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到2010年,全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率达60%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50%以上;市县基本建成一座以上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福州、厦门、泉州三大城市的污水处理率达到8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

旅游业:到2010年,接待入境旅游者355万人次,年均增长12.3%,旅游创汇24亿美元,年均增长13.9%;国内旅游人数突破1亿人次,年均增长12%以上,国内旅游收入1185亿元,年均增长15.4%;旅游总收入1380亿元,年均增长15%。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到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全省市、区(县)所有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划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00%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老年服务设施:到2010年,全省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10张以上,有条件的市县区发展得更快一些

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全省扶持建设30个共享工程示范区、县,400个乡镇(街道)共享工程服务站点,5000个文化资源共享工程村服务点。

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基本实现全省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

数字电影建设:重点建设1000个乡(镇)电影固定放映点和1500个农村电影流动放映队。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程:2010年前每年实现36万左右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非农技能培训。

“三农”服务中心:全面推进乡镇“三农”服务中心建设,争取到2010年基本覆盖所有农村乡镇,并逐步把服务平台延伸到村、户。


附件2:

部分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

物流园区:厦门现代物流园区、福州江阴保税物流园区,福州、福清、泉州三个出口加工区,莆田秀屿国家级木材加工区、福州松下物流园区、泉州石湖港区石材物流园、泉州市泉惠石化物流园区、泉州围头和石井物流园区、漳州开发区综合物流园区、莆田黄石和秀屿港区综合物流园区、闽西现代物流园区、三明闽西北物流园区、南平闽北物流园区、宁德东侨工业园区现代物流园

物流中心(配送中心):福建邮政物流中心、福建省农业生产资料物流中心、福州保税物流中心、可门港物流中心、八方拓福建材物流中心、松下港鑫顺仓储中心、长乐空港物流园区盛辉物流仓储、海峡西岸(平潭)贸易物流中心、盛丰物流配送中心、福州市农副产品批发物流中心、福建省宏捷仓储中心、厦门国际物流中心、厦门建材物流中心、海沧保税物流中心(B型)、火炬(翔安)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发集团物流中心、水头石材保税物流中心、晋江陈埭鞋业物流中心、安溪茶都物流中心、南安水暖城物流中心、奇龙物流配送中心、福建吉马物流配送中心、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台物流中心、莆田市木材加工区物流中心、莆田市鞋材和纺织服装业物流中心、莆田市电子物流中心、莆田市粮食物流中心、三明海西金属材料制品市场物流中心、三明农资物流中心、闽西物流商贸中心、南平好当家物流中心、宁德古田县医药物流中心

粮食现代物流: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五个散粮入闽主要通道,福州松下港区、厦门港两个临港国际性物流节点,泉州石井港区粮食中转库及专业化码头,泉州南安官桥粮食城、漳州浦口粮食批发市场、福州粮食批发市场、龙岩闽西粮油饲料城、三明荆西粮食物流集散地,邵武、福鼎、宁化和长汀省界边界粮食集散地等区域性粮食现代物流节点

物流信息系统:福建电子口岸平台、福建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信息服务业:福建省集成电路设计中心、福建省超级计算中心、福建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福建省软件评测中心、福建省电子信息产品有害物质检测试中心、福建省LED和光伏产品检测中心、福建教育科研主干网及其运用平台、福建省信息化及信息产业人才信息库、福建省软件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福建省信息化及信息产业专家咨询服务平台、福建省信息系统工程监测服务平台、福建省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福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平台、福建省信息产业项目网服务平台、数字图书馆和数字档案馆、福建省电子产品质量检测服务平台、福建省电子商务运营中心服务平台、福建电子商务认证中心二期工程、信用征信平台、福建企业产品数据库、商务领航数字福建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商务投资项目监理中心、新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移动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牡丹海峡电子商务一卡通、厦门集成电路设计公共服务平台

连锁经营业:福建永辉集团、新奇特车业服务有限公司、福建省龙得宝农资连锁配送经营网络、福建海晟连锁、百胜餐饮(福州)、厦门银祥食品、莆田绿洲连锁超市、泉州鲤城百姓超市、泉州奇龙超市、晋江安盛超市、晋江捷龙商贸集团、泉州东南医药、安溪联谊购物广场、福建吉马、福建米兰春天量贩、三明商业集团、漳州乡客隆、福建平和大世界、福建联谊润家购物广场、福建东百集团、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拓福建材超市、宁德东方康宁超市

工业品批发市场:福州钢材市场、大利嘉电子专业市场、海峡西岸(平潭)商品交易中心、厦门翔安汽车交易市场、漳州汽车汽配交易城、泉州汽车汽配城、南安建材城、南安环球家具城、晋江鞋都、泉港石化产品交易市场、福建箱包辅料交易市场、中国五金机电城、石狮服装城、中国德化陶瓷城、中国水暖城、莆田工艺美术城、莆田鞋材市场、莆田秀屿医疗器械药品专业市场、闽西交易城、三明海西金属材料制品市场、南平悦达建材市场、宁德电机专业市场

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福州农副产品批发中心、福建省海峡农产品市场、海峡西岸经济区中药材交易中心、福州亚峰蔬菜批发市场、厦门中埔农产品批发市场、中国泉州农产品市场,厦门、泉州、福州、霞浦闽台农(水)产品交易中心,漳州花卉交易中心、仙游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闽西粮油饲料城、三明农贸批发市场、永安林竹产品批发市场、安溪(中国)茶都、海峡(福州)茶都、武夷东方茶都、建瓯中国笋竹城、古田食用菌批发市场、宁德华洲水产品批发市场、宁德柘荣太子参批发市场

会展业:“9・8”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6・18”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5・18”中国福建商品交易会、中国(福州)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厦门对台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厦门国际石材展览会、中国(厦门)国际食品交易博览会、海峡西岸体育休闲用品博览会、厦门礼品展、海峡两岸纺织服装博览会、晋江国际鞋博会、晋江陶瓷博览会、南安建材贸洽会、南安官桥粮食交易会、中国福建海峡两岸茶博会、漳州花博会、海西宁德投洽会、中国(莆田)工艺品博览会、中国(莆田)木业投资贸易洽谈会、莆田医疗器械博览会、莆田珠宝展销会、海峡两岸(三明)林业博览会、 “5・13”海峡西岸武夷国际投资洽谈会

科技企业孵化器:福州软件园基地、厦门软件园基地、福建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泉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厦门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福州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厦门留学人员创业园、海峡西岸天然药物(三明)孵化器、中法合作三明凯辉中小企业创业园、海西动漫创意园

检测服务体系:国家塑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加工食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浆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场(厂)内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人造板及林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化学工业气体产品质量监督中心、国家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装饰装修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LED(半导体电光源)应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环保(除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钟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粮食质量检测中心等国家级质检中心

旅游业:泰宁世界地质公园、屏南鸳鸯溪―白水洋景区、厦门园博园、厦门香山国际游艇俱乐部、福州船政文化旅游区、福州贵安温泉旅游度假区、惠安崇武旅游度假区、武夷山“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旅游综合开发、上杭古田会址红色旅游区、海峡旅游商品城、三坊七巷文化旅游区、福建(永定、南靖等)土楼民俗文化旅游区、漳浦赵家堡旅游区、清流乡村旅游生态观光示范园、沙县小吃文化城、三都澳海上旅游区、东山金銮湾旅游度假区、平潭海岛旅游区、南安郑成功史迹文化旅游区

文化体育服务业:福建大剧院、省广电中心、福州海峡图书城、福州交响乐音乐厅、泉州海峡体育中心“一场一馆”、莆田妈祖文化城、莆仙大剧院、福州“三坊七巷”保护开发、十四届省运会比赛场馆、宁德市文化中心、南安八月湖垂钓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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