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 【发布文号】国核安发〔2007〕114号
- 【发布日期】2007-09-12
- 【生效日期】2007-09-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田湾核电站主泵附属系统改造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田湾核电站主泵附属系统改造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7〕114号)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田湾核电站主泵附属系统改造的函》(苏核发〔2007〕182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和《核电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HAF103/01)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更改管道走向的方案遵守相关法规,能达到原设计的要求,可以接受。现批准你公司进行主泵附属系统改造。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核安全法规的要求,按照申请中明确的方案进行主泵附属系统改造,并将改造实施完成后的试验及验证结果向我局报告。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