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 【发布文号】国核安发〔2007〕116号
- 【发布日期】2007-09-16
- 【生效日期】2007-09-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颁发秦山第三核电厂一、二号机组运行许可证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颁发秦山第三核电厂一、二号机组运行许可证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7〕116号)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秦山第三核电厂运行许可证的请示》(秦三核安发〔2006〕3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秦山第三核电厂一、二号机组运行许可证执照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该申请是可以接受的。我局决定向你公司颁发秦山第三核电厂一、二号机组《运行许可证》。
你公司在秦山第三核电厂一、二号机组的运行中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并遵守秦山第三核电厂一、二号机组《运行许可证》规定的要求,确保秦山第三核电厂的运行安全。
附件:秦山第三核电厂一、二号机组运行许可证
二○○七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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