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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漯河市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发布单位】漯河市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9-18
  • 【生效日期】2007-09-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漯河市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漯河市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驻漯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漯河市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政策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信息交流等工作。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市农业局负责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牵头和组织协调,并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纠正征占农村土地突出问题治理中侵害农民权益行为和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等工作;市监察局和市政府纠风办负责组织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和农村土地征占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市民政局负责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相关事务;市信访局负责落实信访责任制,加强督查督办。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祁金立市政府市长

副总召集人:曹存正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库凤霞市政府副市长

组成人员:张中强市政府副秘书长

杜明春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广科市农业局局长

周其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孔献市监察局局长

张秀宇市民政局局长

李海洲市信访局局长

刘承篪市政府纠风办主任

市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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