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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电影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7〕193号
  • 【发布日期】2007-09-29
  • 【生效日期】2007-09-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电影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电影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07〕19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广电总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电影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3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农村电影工作,省文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制定的《关于做好农村电影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关于做好农村电影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文化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精神,努力实现《福建文化强省建设纲要》和《福建省“十一五”文化发展专项规划》提出的关于农村电影放映工程(“2131”工程)的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广电总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电影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3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农村电影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 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电影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电影是广大农民群众十分喜爱的文化娱乐形式。做好农村电影工作,加快农村电影发展,全面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努力让广大农民群众看到、看好电影,对在农村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发展农村先进文化,实现和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近年来,我省通过推进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村电影放映设施设备得到初步更新改造,放映队伍不断壮大,放映能力逐步提高,放映覆盖面日益拓展,农村电影放映场次和观众人次逐渐增加。但是,我省农村电影的发展水平、服务水平、市场发育水平还不高,农村电影放映的体制机制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农村电影的基础设施急待进一步改善,农村电影公共服务工作长效机制有待建立完善,农村电影发展状况还难以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村电影工作,加快推进农村电影事业的发展。

二、明确做好农村电影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三)做好农村电影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面向农村、面向群众,坚持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原则,按照“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买服务”的农村电影改革发展新思路,深化农村电影改革,积极培育多种所有制经营主体。探索建立农村电影放映新模式,鼓励农村电影跨地区经营,促进农村电影的市场化、规模化发展,做大做强农村电影产业,扩大适合农民群众观看的影片片源供应,从根本上解决广大农民群众看电影难的问题。

(四)做好农村电影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大力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推广普及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完善放映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放映能力和放映质量,建立公益放映补贴的新机制,推动露天放映与室内放映相结合、免费放映与有偿放映相结合、胶片放映与数字放映相结合并逐步向数字放映过渡,不断扩大农村电影放映覆盖面,初步建立起以数字放映为龙头,院线为纽带,乡为重点,村为基点,供片传输网络连通,公共服务和市场运作相协调的农村电影发行放映新体系,保障和实现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到2010年基本实现我省行政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公益服务目标。

三、加大对农村电影工作的政策扶持

(五)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大力推动国有农村电影发行放映单位面向市场、面向农民群众,深化股份制、院线制改革,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动县级电影公司的转企改制,并进行公司化和股份制改造,促使县级公司成为面向农村、让利基层、扩大服务、自主经营、健康发展的现代电影企业。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在政策范围内以各种形式兴办电影发行放映企业,引入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逐步实现市场化运作,提高服务效益和质量。大力发展民营、个体等各类农村电影发行放映新主体,加快形成适应农村电影发展需要、投资主体多元化、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农村电影经营新格局。从事农村电影发行、放映的单位和个人,向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电影主管部门备案后,到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即可从事农村电影发行、放映业务。从事农村电影发行、放映的单位可享受国家相关的优惠经济政策。

(六)大力推进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推动组建以省或市级电影公司为龙头、县电影公司或社会资本为股东,乡和村为放映点的股份制的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公司,鼓励农村电影放映队从胶片放映转为数字化放映。统筹规划、科学布点,积极扩大数字化放映覆盖面,加快构建覆盖广大农村的数字电影服务网络,为农村群众提供优质、快捷、方便的电影数字化放映服务。

(七)扶持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增加政府投入,切实加强农村电影基础设施建设,改进扶持方式,建立公益放映补贴新机制。国家和省级对财政困难地区配置农村电影流动放映车和流动放映设备给予适当资助,对组建成立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公司的优先给予资助,对农村电影放映给予一定场次补贴。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本地区农村电影经费,对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所需的设备和放映场次也给予部分补贴,并确保及时到位。

四、加强对农村电影工作的组织领导

(八)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能,高度重视农村电影工作,将其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文化体制改革统筹考虑。要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建立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文化、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村电影工作协调机制,从组织上、政策上、资金上、措施上保障农民群众享有看到、看好电影的基本文化权益。

(九)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村电影放映队伍建设,大力培育多种类型的农村电影放映队伍,指导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公司和放映队的组建和运营。要组织做好放映队伍培训工作,把培训计划纳入政府部门和经营单位的重要日程,加大培训力度,逐步提高放映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技能,建设一支现代化的经营和放映队伍。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公司和农村放映员予以表彰奖励。

(十)各地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管理监督,保障放映设备、放映补贴的有效利用和放映质量及服务水平。对政府资助设备,各地要探索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运营模式,建立完善政府资助设备的运行维护机制,提高设备使用效率,为农民群众提供高质量服务。政府资助设备由省级或市级文化部门招标或委托招标给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公司经营,院线公司通过提取放映设备更新资金或折旧等方式使其保值增值,用于扩大再生产。各级文化部门负责对政府资助设备进行监督、管理,对政府提供补贴的放映场次情况进行考核认定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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