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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 【发布文号】国办发〔2017〕62号
  • 【发布日期】2017-07-03
  • 【生效日期】2017-07-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17〕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作如下调整:

        一、发展改革委主任何立峰、湖北省省长王晓东、重庆市市长张国清任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凌月明、水利部副部长叶建春、人民银行行长助理刘国强、能源局副局长李凡荣、湖北省副省长黄楚平、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寇伟任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徐绍史、黄奇帆的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信长星、汪民、刘宁、潘功胜、李仰哲、任振鹤、舒印彪的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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