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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爱和谊保险公司驻中国总代表处更换总代表和上海、广州代表处更换首席代表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国际〔2009〕223号
  • 【发布日期】2009-03-13
  • 【生效日期】2009-03-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爱和谊保险公司驻中国总代表处更换总代表和上海、广州代表处更换首席代表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爱和谊保险公司驻中国总代表处更换总代表和上海、广州代表处更换首席代表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9〕223号)




爱和谊保险公司:

你公司关于更换中国总代表处总代表和上海、广州代表处首席代表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准堀内祥介担任爱和谊保险公司驻中国总代表处总代表,批准泷元信也担任爱和谊保险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批准山本保彦担任爱和谊保险公司广州代表处首席代表。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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