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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对台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湖北省
  • 【发布文号】鄂政办发〔2007〕105号
  • 【发布日期】2007-10-10
  • 【生效日期】2007-10-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湖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对台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小组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对台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小组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7〕105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台湾地区是我省确定的招商引资重点地区,做好对台招商引资工作,对于促进两岸关系和平稳定发展,推动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针对台湾产业向大陆转移、沿海台资企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趋势,为了积极主动地做好对台招商引资工作,承接产业转移,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湖北省对台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春明 副省长

副组长:张达华 省政府副秘书长

尤习贵 省台办主任

成员:路策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阮继清 省商务厅副厅长

董卫民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周顺明 省财政厅副厅长

喻春祥 省公安厅副厅长

阮英梓 省农业厅副厅长

李跃春 省工商局总经济师

田和平 省地税局副局长

周歆昕 省环保局副局长

宋少华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

段勇鹏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王天舒 武汉海关副关长

协调服务小组职责为组织、指导、协调全省对台招商引资工作,规划引导台商投资的产业和区域,编制对台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库,制定对台招商引资工作总体方案,策划重大对台招商活动方案,协调重点台资项目落户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协调解决重大台商投诉案件。各成员单位在职能范围内,积极主动地完成省对台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协调服务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台办,负责承担日常工作,尤习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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