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无锡市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工业经济保增长等先进单位的通报
  • 【发布单位】无锡市
  • 【发布文号】锡政发〔2010〕9号
  • 【发布日期】2010-01-14
  • 【生效日期】2010-01-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无锡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无锡市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工业经济保增长等先进单位的通报

无锡市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工业经济保增长等先进单位的通报

(锡政发〔2010〕9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9年,全市各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和市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增长、促转型、维稳定”工作目标,开拓创新,团结奋进,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分别授予江阴市政府等5家单位工业经济保增长、工业投入、工业科技创新、节能降耗、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单位再接再厉,锐意进取,争取更大成绩。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向先进学习,进一步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做好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为把我市建设成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9年度工业经济保增长等先进单位名单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