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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试运行福建交通行政许可在线办理系统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交通厅
  • 【发布文号】闽交办发〔2007〕30号
  • 【发布日期】2007-10-11
  • 【生效日期】2007-10-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试运行福建交通行政许可在线办理系统的通知

福建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试运行福建交通行政许可在线办理系统的通知

(闽交办发〔2007〕30号)




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厅建设处,运安处:

9月3日厅务会议同意福建交通行政许可在线办理系统上网试运行。日前,省交通信息通信中心已经召集各单位、部门的经办同志,举行了福建交通行政许可在线办理系统的操作演示会,并分配了各单位、部门的帐号和密码。经研究,从即日起试运行福建交通行政许可在线办理系统,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现行政许可在线办理,是省政府统一部署的重要工作,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督促检查,积极使用福建交通行政许可在线办理系统,并要求具体经办人员每天定时登录系统,及时处理在线申报,推动省级交通部门审核审批过程的公开化、透明化。

二、为更好地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各单位、部门要积极引导申请人配合试用福建交通行政许可在线办理系统。对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相关建议,应及时反馈省交通信息通信中心,(联系人:沈振宇,电话:87077100),以便不断完善福建交通行政许可在线办理系统。

三、积极利用福建交通行政许可在线办理系统推行政务公开。对省级交通部门所有的行政许可审核审批结果(不论是否在线办理的),均应及时在福建交通行政许可在线办理系统的“行政许可结果公示”栏目中发布。各单位、部门的行政许可审核审批结果,应自行上传到“行政许可结果公示栏”;其中厅建设处、运安处通过OA办理的审核审批公文,应在起草公文时选择“外网公开”类别,并在运行完OA所有流程归档后,由省交通信息通信中心负责人工数据转换到“行政许可结果公示栏”。

福建省交通厅办公室
二OO七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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