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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
  • 【发布单位】广东省
  • 【发布文号】粤府办〔2007〕88号
  • 【发布日期】2007-10-18
  • 【生效日期】2007-10-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东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

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

(粤府办〔2007〕8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月十八日


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

为促进广东省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协调发展、科学发展,为广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和智力支持,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4―2020年)〉的通知》(粤发〔2004〕13号)、《印发〈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2004―2010年)〉的通知》(粤府〔2005〕67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粤府〔2006〕46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时期广东省教育发展状况

(一)主要成绩。

1.各类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发展。

――幼儿教育稳步发展。全省学龄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从49.4%提高到65.45%,全省每万人在园幼儿数连续多年保持全国前3位。

――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不断提高。全省小学五年保留率一直保持100%;初中阶段辍学率得到有效控制,初中毛入学率连续3年保持100%;初中三年保留率从88.4%提高到93.14%。

――高中阶段教育迅速发展。全省高中阶段在校生从152.6万人增加到253万人,年均增长10.6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从38.7%提高到57.5%。

――高等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普通高校从52所增加到102所。全省研究生在校生从1.3万人增加到4.4万人,年均增长27.54%;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从29.9万人增加到87.5万人,年均增长23.91%.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现代远程教育蓬勃发展。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11.4%提高到22%,广东省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

2.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显著提高。

――基础教育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到2005年底,全省有4个市被授予教育强市称号,20个区被授予教育强区称号,118个镇被授予教育强镇称号。全省评出中小学等级学校6400多所,省、市、县优质学位达600多万个,占全省中小学学位1/3强。素质教育向纵深推进,德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健康、稳步推进。学生身体素质和艺术修养进一步提高。教育资源库建设和网络教育资源共享初见成效。

――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办学实力进一步增强。到2005年底,全省国家级、省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达232所(其中技工学校57所),国家级、省级重点专业点达177个。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新的进展,校企合作办学进一步加强,建立职业技术教育实训基地(中心)84个。

――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成效显著。全省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分别从22个、11个增加到28个、14个;硕士、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和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大幅增加。全省高校的国家重点学科从15个增加到43个,居全国第8位;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中心1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86个。全省高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的项目和经费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进一步增强。全省有中央财政重点建设职业技术院校3所,国家示范性建设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两所,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0个。

3.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

――办学体制改革取得新的进展。2005年,全省共有民办幼儿园6128所,在园幼儿88.4万人,占全省在园幼儿总数的41.3%;民办中小学1393所,在校生149.3万人,占全省中小学在校生总数的8.9%;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50所(其中民办技工学校27所),在校生11.2万人,占全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在校生总数的10.8%;民办普通高校24所,本科独立学院9所,在校生共12.1万人,占全省普通高校在校生总数的13.8%;民办职业技术培训蓬勃发展。初步建立起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的突破。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新体制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三级办学、两级管理”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实现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均有1所以上普通高校的目标。

――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成效。以职位聘任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的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初步建立起“择优聘任、能上能下、优劳优酬”的用人和分配激励机制。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取得较大成效,初步建立起后勤社会化服务体系。

――招生就业改革取得新成果。在全国率先实现远程网上监考、网上评卷试点和所有批次网上实时远程录取,初步建成覆盖普通高考、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信息化管理系统。率先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模式,形成了“以高校为基础,三种模式相互配合”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模式。2001年―2005年,省内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均在90%以上。积极推进助学贷款,2005年全省共有79所高校开办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有5.34万名学生签订了贷款合同,贷款合同总金额达6.68亿元,已发放贷款3.83亿元,省财政贴息1472.3万元。

4.师资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

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的数量逐年递增,学历水平明显提高,职称结构渐趋合理。小学专任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从26%提高到68.11%.中学教师学历达标率,初中从17.2%提高到36.32%,普通高中从67.5%提高到83.6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从63.7%提高到76.81%.普通高校专任教师从20433人增加到54257人,增长165.5%;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从7924人增加到20542人,增长159.2%.现有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22人,国家和省级特聘教授34人,博士生导师1802人;国家级高校教学名师6人,省级高校教学名师15人。

5.教育投入明显增加。

初步建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教育经费逐年增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基本得到落实,全省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从2000年的17.4%提高到2004年的21.8%.改革高校拨款方式,实行高校生均综合定额预算管理办法,高校投入明显增加;实行高校基建贷款政府贴息制度。积极推进教育收费政策调整与改革,中小学全面实行“一费制”,高校收费管理政策调整积极推进。

6.顺利完成广州大学城建设。

在省委、省政府,广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过1年多的建设,2004年9月广州大学城一期工程如期完成,入驻新生3.8万人。2005年9月二期工程全面完工,建成校舍总建筑面积538万平方米,入驻高校10所,入驻学生增加到11万人。广州大学城建设的顺利完成,拓展了广东高校的办学空间,为广东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存在问题。

1.九年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突出。区域、城乡、校际及群体间教育发展不平衡。经济欠发达地区基础教育明显落后于珠江三角洲地区,农村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依然面临办学条件差等突出问题。

2.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滞后。高中阶段教育总体规模偏小,结构不尽合理。2005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仅为70.7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57.5%,远远落后于先进省份。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短缺,优质学位依然紧张。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相对滞后,仍未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3.高等教育办学水平不够高。高等教育规模仍然偏小,每万人口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只有105.3人,在全国排第18位。结构有待调整,学科专业不尽合理,教育教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全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偏少,创新型人才培养能力偏弱,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数量偏少。科技创新能力偏弱,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和社会贡献率有待提高。

4.师资队伍整体实力不够强。经济欠发达和偏远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流失比较严重。高中教师学历水平偏低,学历达标率在全国排第16位。职业技术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高校缺少高水平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5.教育投入仍然不足。地区间教育经费投入差异较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渠道单一,保工资、保运转、保发展的保障水平较低。普通高中发展资金缺口较大。职业技术教育投入偏少。高等教育经费仍然不足,使用效率有待提高,科学的监管机制有待建立和完善。

(三)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在国内外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下,广东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增强发展后劲,提高国际竞争力,基础在教育,关键在人才。“十一五”时期是广东省加快发展教育事业,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历史机遇期。各级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政治保证和强大动力。“十五”时期教育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为今后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广东经济持续平稳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为教育事业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也对全民整体素质和人才的数量、质量、结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特别是优质教育需求的日益多样化,以及广东省众多非户籍人口和农村富余劳动力需有效转移的实际,迫切需要广东省进一步深化教育事业改革,加快推进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把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为广东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和实现富裕安康,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发展全局,以建设教育强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分类指导,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努力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为广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发展思路。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方针。在教育发展过程中,更加注重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更加注重教育质量、效益的提高和结构的优化,更加注重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更加注重解决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广东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和谐发展。

1.继续巩固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巩固提高普及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合理调整农村学校布局,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高农村办学质量和水平,促进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加快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保持高校招生的合理增长,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和优化结构。重点支持高水平大学向国内一流目标挺进,重点扶持若干所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强的省属重点高校向国内一流大学迈进。建设一批重点学科、名牌专业、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实验室、文科重点研究基地,努力提升高等教育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

3.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继续积极发展普通高中,扩大办学资源和优质学位。推进职业技术教育战略性结构调整,进一步整合优化职业技术教育资源,扩大办学规模,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促进与产业的紧密结合。

(三)发展目标。

建设教育强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全省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8%以上;珠江三角洲地区和其他地区的中等城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全省教育的总体发展水平和主要指标位于全国前列。

――幼儿教育入园率有较大提高。2010年,幼儿毛入园率达到80%。

――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2010年,全省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初中毛入学率继续保持100%,初中三年保留率达到98%左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同步接受义务教育。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0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力争达到85%,实现高中阶段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

――继续提升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2010年,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8%以上。

――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明显提高。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使学生德智体美得到全面发展。教育布局结构、类型结构、层次结构、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形成一批有全国影响力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教育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拥有一批有一定知名度的学科带头人。建设一批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强的重点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文科重点研究基地;一批学校逐步跃居全国同类学校的前列;一批重点学科达到国内一流、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高校科技自主创新实力明显增强,一批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成效明显,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明显提高。

――建立健全终身教育体系。建立融自学考试、广播电视教育、现代远程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职业培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为一体的社区教育体系。积极推动公共教育资源向社会开放。建成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50个,建立健全形式多样、结构合理、手段先进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具有广东特色的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区框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的需求。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幼儿教育。

1.完善办园体制。加强政府的统筹力度,发挥各级政府在幼儿教育发展中的宏观调控和监督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民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幼儿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

2.大力发展农村幼儿教育。以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为龙头,力争每个乡镇举办1所以上规范化中心幼儿园,每个县建设好1所以上公办示范幼儿园。

3.加强社区幼儿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社区幼儿教育活动场所,构建社区幼儿教育服务网络,大力推进家庭早期教育指导和服务工作。

4.积极扶持残疾幼儿教育。在特殊教育学校和社会福利机构举办残疾幼儿康复和教育班,积极鼓励幼儿园开展残疾幼儿随班就读活动。支持社会力量建立各种类型的残疾幼儿教育和康复机构。

(二)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1.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从2006年秋季起,在全省农村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从2007年秋季起,免收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2010年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

2.全面改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危房。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用房、学生生活用房和教师校内工作用房的现有C、D级危房进行全面维修或重建,到2007年底全部完成C、D级危房改造任务。

3.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撤销规模过小、布点分散的学校。加大力度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问题,义务教育学校最高班额控制在50人左右。继续推进小班制教学试验。

4.大力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健全教育经费均衡安排、师资队伍定期轮岗的机制,完善义务教育就近免费入学制度,办好每一所学校,全面提高县域内义务教育的整体水平。继续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办学条件。

5.巩固提高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水平。继续推进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和九年制寄宿学校建设,扩大寄宿制民族班规模。继续办好内地新疆班、西藏班。

6.努力办好义务教育特殊学校。每个地级以上市建立1所规范化特殊教育学校;视力、听力、智力等三类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建立1所综合性的特殊教育学校;在乡镇中心学校附设特殊教育部(班)。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保留率与当地义务教育水平相当。支持办好广东育新学校,确保在押未成年犯和未成年劳教人员接受义务教育。推动有条件的市设置专门学校,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7.积极探索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有效办法。按照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流入地政府和公办学校的主力作用,把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面向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的公益性学校。

8.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以新课改为契机,调整和改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课程体系和教育内容,不断改进教学手段和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三)大力加强普通高中建设。

1.继续加快普通高中发展。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发展普通高中的责任,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普通高中的扶持力度,加快普通高中发展步伐。进一步推进学校布局调整,普通高中逐步向县城或中心镇集中。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办好残疾人普通高中教育。

2.全面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强化学校管理,全面推进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四)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1.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办学规模。坚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的方针。2010年,全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达到174万人,“十一五”期间,为社会输送200万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2.推进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战略性结构调整。珠江三角洲地区要充分发挥职业技术教育的优势,在办好现有职业技术院校的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建设一批新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山区及东西两翼要集中力量在地级市市区办好若干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整合当地职业技术教育资源,集中力量办好1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技工学校,并以此为依托办好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大力促进珠江三角洲地区与山区及东西两翼更加紧密的合作办学,推动和扶持有条件的职业技术院校集团化发展,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珠江三角洲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每年要从山区及东西两翼招收5万名以上初中毕业生,学生毕业后优先满足当地企业用工需求。努力办好残疾人职业技术教育,有条件的职业技术院校可试办特殊教育班。

3.构建省、市、县、镇、村五级职业技术培训网络。积极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就业再就业培训工程、智力扶贫工程、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创业富民培训工程和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程,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机构年培训量达1000万人次以上。到2010年,全省技能人才总数比2005年翻一番,达到1300万人,占全省第二、三产业作业人员的60%,技能人才等级结构有所改善。全省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力争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4.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建成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40所(其中技工学校40所),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300所(其中重点技工学校100所),重点建设专业(点)300个(其中技工学校重点建设专业100个)。建设公共实训基地8-10个,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实训中心300个(其中技工实训中心100个),企业实训基地300个。创建一批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重点职业技术院校和职业技术教育实训基地。在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一批职业技能鉴定站。

5.深化职业技术教育教学改革。以技能训练为核心,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根据广东省经济、产业结构调整需要,设置专业和调整专业结构,改革课程、教材和教学方法。建立弹性学习制度,满足各类求学者的学习需求。

6.加快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建设。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启动建设5所国家级示范性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10所省级重点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20个省级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示范性专业,并以此为依托,打造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快培训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

(五)加快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

1.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鼓励经济发达地区在办好现有高校的基础上新办高校;建设好广州大学城等大学园区,充分发挥高等教育资源的聚集效应。优化高等教育层次结构,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进一步扩大本科教育规模,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优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重视基础学科建设,大力发展应用学科,积极培育和发展新兴、交叉学科,加大扶持与广东省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相关的学科专业建设,大力提高工科类专业比例,优先发展高新技术类本科专业,积极发展地方经济建设急需专业,使高等教育的专业门类更趋合理。

2.大力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高校建设。继续推进已列入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立项范围的重点大学建设,加强省级“211工程”建设。继续加强其他省属重点本科院校的建设。重点支持办学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院校,使之保持或跃居全国同类院校的前列。

3.加强研究生创新培养体系建设。争取新增两所左右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和3所左右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优化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结构、层次结构和地区结构。争取新增两个左右研究生院。做好学位点的定期评估及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的抽查工作。开展全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建设50门左右研究生精品课程。继续评选“南粤优秀研究生”。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4.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加强实践环节,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完善教学激励机制,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教学资源建设,促进教学资源共享。加强教学制度建设,构建教学质量保障新机制。继续推进高校电子图书馆和教学资源中心建设。建设300个左右省级名牌专业和300门左右省级精品课程,培养50名左右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建设20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培育500个左右国家级、省级教改项目和教学成果。

5.深化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实施广东省高职高专教育改革与实践工程。开展省级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的遴选和建设,争取其中8所进入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行列。开展省级高职高专示范性专业建设,争取有100个专业进入国家级和省级示范专业行列。开展精品课程建设,争取有100门课程进入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行列。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每个地级以上市建立1个以上区域性公共职业技术教育实训基地,争取有100个进入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性职业技术教育实训基地行列。努力建设好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基地。

(六)努力提高高校科研自主创新能力。

1.建立科技创新体系。初步建立起广东高校科技自主创新体系,成为全省科技自主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起既有利于发挥高校学术和学科优势,又有利于队伍整合和资源共享,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相得益彰的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加强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积极推动高校科研创新团队计划,建立80个左右科研创新团队。培养一批科研学术骨干和高水平学科带头人。

3.推进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建设60个左右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其中一批建设成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设30个左右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其中一批建设成为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

4.继续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和管理。建设200个左右省级重点学科,其中20个左右的学科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5.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加强高校与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多形式、多层次合作。积极推进高校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大学科技园的建设,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建设15个左右高校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8个左右广东省大学科技园,有两至三家高校上市公司,支持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6.实施广东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着力研究广东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着力推进人文社会科学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加强科研及学术交流与合作,推进科研管理创新。培养中青年学术骨干和大师级人物。加强教育科学研究。

(七)积极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1.健全民办教育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清理、修订和制定一批民办教育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准入条件,完善民办学校设置评议制度、办学水平评估制度、招生广告备案制度和资产、财务管理监督制度,完善民办学校董事会(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2.营造有利于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把民办学校用地纳入当地公益事业用地计划予以安排,非经营性教育设施用地可享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新建、扩建民办学校,政府应按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对民办学校的用地、基建、水、电及其他办学有关方面的规费优惠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民办学校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鼓励金融机构对净资产状况和办学信誉良好的民办学校给予信贷支持。

3.明确管理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各级教育部门统筹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民办教育工作。各部门要加强相互协调和配合,规范民办教育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4.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省财政每年拨出3000万元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民办教育。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及财力状况,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

(八)大力发展社区教育。

1.建立健全社区教育统筹机制。加快构建“党政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管理和运行机制。把社区教育作为评选教育强市、教育强县(市、区)和教育强镇的重要内容。继续开展国家级和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工作,积极创建各级各类学习型组织,建成省级示范性农民文化技术学校250所,省级示范性学习型社区50个,力争在90%以上的城市和60%以上的农村开展社区教育。

2.完善城乡文化科技教育培训体系。积极开展在职人员岗位培训、下岗人员再就业培训、弱势人群生存发展技能培训、外来进城务工人员职业培训以及适应城镇社会生活培训、老年人群社会文化活动。继续推进统筹“农科教结合”,协调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完善县、镇两级农民文化科技教育培训体系。积极开展农民就业技能培训。

3.加快各类继续教育发展。加快自学考试发展,积极支持广播电视大学和现代远程教育发展。鼓励高校采取多种形式发展各类成人教育。

4.推动教育资源向社会开放。高校、普通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党团校和社会各类培训机构要主动积极向社会开放,承担更多的学习和培训任务。调动社会各级组织、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学校校外培训基地。现有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等文化设施要逐步免费向学生开放。

(九)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

1.以“爱国、守法、诚信、知礼”和“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为主题,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全面素质教育。

2.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重点,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帮助他们自觉养成“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德,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3.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大力推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学科建设,不断完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切实加强大学生形势政策教育,坚持和完善领导定期到高校作形势政策报告制度。强化社会实践教育,力争全省高校每个院(系)都建成一个相对固定的社会实践基地。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和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进社团、进学生公寓。认真实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行动计划”。继续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建立科学的学校维稳工作机制。建立高校党政领导班子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任期目标责任制,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学生管理工作评估,并将其作为学校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党建和教育教学评估体系。

4.加快中小学德育课程的改进和建设。实施中小学班主任能力建设计划,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和青少年廉洁教育活动,切实抓好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大力推进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要加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争取全省所有县(市、区)至少有1个以上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专用场所。构建科学的中小学生思想道德行为综合评估机制。

5.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提高学校体育、健康、艺术课的开课率,加强师资队伍和课程建设,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开展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建设一批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和健康促进学校,加强学校体育场馆、艺术设施和示范基地建设,建立学校体育、艺术评价体系和学生体质健康评价体系。

(十)大力推进教育体制创新。

1.创新办学体制。义务教育坚持以政府办学为主,以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非义务教育实行更加灵活、开放、多样的办学体制。积极推动公办职业技术院校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探索建立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鼓励和支持民办普通高中发展,大力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鼓励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积极支持公办高校转制的探索。

2.创新管理体制。经济发达地区建立以县级政府办学为主,镇级政府大力支持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经济欠发达地区建立以县级政府办学为主,省、市政府大力扶持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社会参与的职业技术教育管理体制。完善高等教育“三级办学、两级管理”体制。整合高等教育资源,除省级教育、公安、司法部门外,其他省直单位不再直接管理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3.创新内部管理体制。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切实落实全员聘任制。强化教师考核制度,加强聘任后管理和履职考核。逐步推行教育职员制度。扩大学校分配自主权,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重点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建立学校编制动态管理制度。压缩非教学人员,提高专任教师比例,专任教师占学校人员总数的比例,高校应达到60%以上,普通高中达到85%以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达到82%以上,初中达到88%以上,小学达到92%以上。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推进城市中小学校后勤改革。

4.创新招生考试制度。完善高考制度改革,加强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与推进素质教育两者间关系的研究。建设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保密印刷及命题基地。进一步完善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有关办法。规范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搭建“学生自主选择、学校择优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平台。

5.创新毕业生就业制度。完善“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和政府、高校、社会、用人单位通力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高校、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就业教育,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扶持自主创业,促进充分就业。加强就业市场建设,在完善省级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基础上,建立粤东、粤西、粤北等区域性毕业生就业市场,进一步完善“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建设。加强就业市场管理,规范就业市场秩序。

(十一)加快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

1.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实施“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培养计划”,使广东省高校有更多专家学者进入国家“长江学者计划”、“科研创新团队计划”及“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继续实施高校特聘教授岗位计划,特聘教授上岗人数争取达到40人左右。进一步加大高等教育“千百十人才工程”建设力度,实施“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对35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和良好培养前途的优秀青年教师进行定额资助和重点培养。继续实施基础教育“百千万人才工程”。继续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技工学校培养“800位名教师工程”。

2.多渠道扩充教师队伍。大力引进一批国内外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有计划地选拔一批优秀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充实中小学和高校教师队伍。通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吸引社会优秀人才到各级各类学校任教。建立校际有序流动机制,盘活教师资源。建立高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切实解决引进教师住房难问题。建立企业优秀技术人才到职业技术院校任教制度。

3.全面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切实加强师德和学术道德建设。优化教师学历结构,形成学前和小学教师以专科生为主、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本科生为主且硕士生占一定比例、高校新聘专任教师具备硕士以上学位的新三级专任教师学历学位结构体系。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80%以上;初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60%以上;高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95%以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任教师学历基本达标,“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60%以上;普通高校专任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的比例,教学科研型高校达到80%以上,教学为主的本科高校达到70%左右,高职高专院校达到35%以上。努力优化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职称和年龄结构。

4.健全城乡教师队伍交流机制。实施“教育人才智力扶持山区计划”,积极推行城镇、经济发达地区优质学校教师对口支援山区、农村薄弱学校的制度,逐步实行区域内学校教师轮岗制度。从2006年开始,全省城镇中小学教师首次聘任高级职务时,必须具有在山区、农村薄弱学校工作1年以上经历。制订优惠政策和措施,引导和鼓励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5.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坚持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主要内容对中小学教师进行新一轮全员培训。继续加强职业技术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立职业技术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财政拨付教师培训经费的制度,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教师培训经费的扶持力度。加强各类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推进教师职前职后培训一体化。

(十二)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

1.加快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加快农村中小学计算机室建设,2010年,全省小学从四年级开始全面开设信息技术课。

2.加强教育科研网建设。改造省教育科研网的主干网,提升省教育科研网的带宽和速度。推进全省高校和中小学网络建设,提升高校网络建设和应用水平。2010年,实现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网络互联。

3.加强教育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整合。加强中小学教育网络信息资源建设,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开展高校网上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和基于网络资源的课程教学改革试验。不断提升教育科研网教育信息资源在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水平。积极稳妥推进职业技术教育信息网络和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

(十三)扩大教育的区域和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1.积极促进泛珠三角区域教育交流与合作。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泛珠三角区域教育交流合作的框架协议》,争取一批合作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进一步健全泛珠三角区域教育部门教育交流合作的组织和工作机制,积极发挥常设秘书处作用。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改革的交流与合作。鼓励高校开展校际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构建区域教育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毕业生就业信息交流,实现高校和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的网络链接。

2.积极推进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吸引国外、境外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推进学校与国外、境外学校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交流与合作。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到境外办学。

3.着力推进粤港澳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港澳地区教育部门、高校、中小学和教育社团的联系,大力推动与港澳地区各个层次的双向交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与港澳地区青年学生和教师的交流工作。以开展民间教育交流为重点,拓展对台教育交流的渠道,积极推动校际合作和两岸学生的双向交流。

4.积极发展来华留学生教育和对外汉语教学。坚持“深化改革、完善管理、保证质量、积极稳妥发展”的方针,不断扩大各级各类学校招收留学生的规模,进一步完善留学生教学、生活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办好国际孔子学校。进一步加强对外汉语教学师资队伍的建设,积极开展对外汉语教学。

四、重大建设项目

(一)基础教育领域。

主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危房校舍改造、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和普通高中扩招校舍建设等工程。

(二)职业技术教育领域。

主要推进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县级职教中心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实训中心(基地)等建设工程。 (三)高等教育领域。

主要推进高等教育建设工程,高校“985工程”,高校“211工程”和高校重点学科、名牌专业、精品课程等建设工程。

(四)教育信息化建设。

主要推进省教育科研网、基础教育专网、高校数字化校园和网络资源建设。

五、主要保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领导体制。

各级政府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切实抓好本规划的组织实施,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落实省、市领导挂钩联系高校制度。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职业技术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二)加快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进程。

1.努力完善教育法规和规章体系。加大地方性教育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力度,不断完善有关幼儿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民办教育、残疾人教育、终身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教育投融资、招生考试,以及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校园安全等方面的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体系。

2.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依法行政,转变职能和管理方式,精简审批项目,公开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教育发展战略研究和教育政策研究。建立和完善教育执法机制和监督机制,依法监督办学活动,维护教育活动正常秩序。依法保护教育活动参加者的合法权益。切实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

3.强化依法治校和依法办学的自觉性。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学校章程,增强办学主体依法自主办学、自主发展、自我激励、自我约束的意识和能力。

(三)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元投入体制。

1.不断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各级财政必须优先保证教育的投入,确保教育财政性拨款做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

2.进一步完善财政对高等教育的投入方式。建立和完善省属公办高校以生均综合定额拨款为主的预算管理体制,地方政府、部门和行业举办的高校参照执行。建立高校贷款预警制度,避免学校贷款转嫁为财政风险。

3.进一步建立健全以省政府统筹落实为主,省、市、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包括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杂费保障机制、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机制、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和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必须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教育财政制度,确保教育经费持续稳定地增长。

4.优化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财政支出结构和教育支出结构,按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大体相当的比例,加大对职业技术教育的投入。进一步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技术教育的政策,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技术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各级财政应根据本地区实际及财力状况设立职业技术教育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骨干学校、重点专业建设和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养培训。

5.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改革现行收费管理体制,完善高校收费管理政策。完善职业技术教育收费政策,进一步规范职业技术院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6.鼓励和支持拓宽筹资渠道。鼓励公民和社会组织、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投资和捐资办学。支持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社会融资、教育服务、科技开发和发展校办产业等途径筹措教育经费。

7.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管。各级教育、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必须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管理和监督制度,确保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学校并按规定使用。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强化预算管理,不断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8.建立健全扶贫助学制度。完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免收书杂费和生活费补助制度。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财政加大对高中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补助力度。完善高等教育阶段以“奖、贷、助、补、减”和开辟绿色通道为主体的助学政策体系。完善少数民族地区学生专项补助制度。继续实施职业技术教育智力扶贫工程,招生规模每年1.2万名。鼓励和支持个人和社会组织建立非营利助学基金或设立奖学金,捐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加强统战工作,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推进教育事业发展。

(四)完善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估机制。

1.加快教育强市、教育强县(市、区)、教育强镇建设进程。坚持抓好县级主要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实绩考核督导工作。建立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督导制度,建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机制,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化建设的督导评估。建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质量监测督导制度。加强教育督导机构、队伍和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健全职业技术教育督导评估制度。

2.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机制。逐步建立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和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加强教育评估队伍的建设,规范教育评估行为。

(五)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优化领导班子的年龄、学历、知识和专业结构,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全面推进高校领导干部任期制,建立高校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校务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初步建立有广东特色的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继续全面推进“固本强基”工程和“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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